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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8160同步于 20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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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5年研究生选修课新开课申请的通知

wangxiaobupt
2015/4/23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通知[2015]研陪 14 号 关于提交2015年研究生选修课新开课申请的通知各学院、研究院: 为提高研究生课程建设水平,适时更新研究生课程库,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面向具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开展春季学期和暑期研究生选修课程的新开课申请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规范》,申请教师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每学期承担的已开研究生课程(含学位课和选修课)不超过1门。 注:在本学科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外学者,可不受上述职称限制。 二、新开课程内容新开选修课程应是研究生现有课程的及时更新或有力补充,且与已开课程内容不交叉、无重复。主要侧重以下方向: 1、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性成果的课程; 2、补充和延展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或讲述其在科研实践中的应用的课程; 3、优先支持全英文授课课程; 4、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支持国外知名学者短期集中授课。 三、新开课申请限额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现有资源和近三年的课程开设情况,本次学科申请新开课限额如下: 1、“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每学科可申请4门; 2、“管理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学科,每学科可申请2门; 3、“光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密码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每学科可申请1门。 四、新开课申请程序 1、任课教师申请环节:申请教师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新开课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附件1),连同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 2、新教师试讲环节:对于近三年未在我校正式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学院、研究院在接收申请材料后,必须安排不少于20分钟的申请课程试讲。试讲前,申请人应认真填写试讲教案。试讲环节中,学院、研究院应聘请1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和2位(含)以上该学科专家进行评议。试讲结束后,学院、研究院填写《研究生课程试讲记录表》(附件2)。 3、学科评审环节:学院、研究院在审核申请材料、组织试讲后,应将申请材料按照学科汇总,并在本学科范围内组织专家评审并排序。学院、研究院共同建设的学科,应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学院、研究院内本学科专家,共同对申请课程进行评审并排序(牵头单位详见附件3)。学院、研究院应按学科填写《**学科研究生新开课评议结果汇总表》(下称“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经主管院长签字确认。由学院、研究院共同支撑的学科应经学院、研究院主管院长共同签字确认。 4、研究生院复评环节:学院、研究院应以学科为单位,将通过评审的课程申报材料(含《结果汇总表》、《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案及《研究生课程试讲记录表》等)于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1-423室)。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复评。根据复评结果,批准新开课程名单。 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电话:62282302,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开设研究生选修课程申请表(2015版).doc附件2:研究生课程试讲记录表.docx附件3:学科牵头单位列表.xlsx附件4:__学科研究生新开课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8/2015-04/23/20150423162658480854633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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