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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debate / #9604同步于 2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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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ate机器人发帖
看看遇到这样的法官,你如何反驳,会不会被气死
bxm
2011/4/2镜像同步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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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条回复
仅凭微博上的一段话无法检验真伪,没有上下文怎么知道他不是在断章取义,方舟子至少该提供判决书。
而且法律辩论跟一般辩论赛不同,需要的不光是三寸不烂之舌,引用的不是历史典故而是法律条文,遵循的不光是正常的思维逻辑而且也要符合特殊的法律逻辑,举出的证据是需要得到法律认可的。
打个比方,在新修订法律前,QQ和邮箱的历史纪录是不能作为证据的。而且以侵犯个人隐私的方式去跟踪偷拍获取的证据也一般不予采信,这些听起来也许都会气死人,但这在法律发展过程中很正常。
【 在 bxm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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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两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看过方舟子批评中医的文章就知道他很擅于引导别人按他的逻辑去想问题,哪怕是外行也能说得跟内行似的。
【 在 wanmh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上说的有理,不过方舟子不过是在网上发一通牢骚,提供判决书之类的事情在微博上怕是做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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