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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5503同步于 20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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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

wangxiaobupt
2014/6/18镜像同步0 回复
各分党委(党总支): 接教工委通知,要求高校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现将通知转发。 我校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对口单位为海淀区西三旗街道、东升镇,报到时采取组织报到与个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在职党员,统计报到意向,填写《北京高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与街道对接情况表》,6月23日前(下周一)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张怡 联系电话:62282064 邮箱:party@bupt.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18日 京教工办〔2014〕19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积极倡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京组通〔2014〕15号)要求,现就北京高校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归口市委教育工委管理的高校中党组织关系在学校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 二、报到形式 采取组织报到与个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报到。各高校以学校党委为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的街道(社区)进行报到。已经与街道(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的高校,可到结对共建街道(社区)报到。 个人报到。鼓励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按照社区统一安排开展服务。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校内动员部署工作,做到在职党员全员知晓。 2.6月25日前,各高校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的街道(社区)完成组织报到,与街道(社区)商议细化学校基层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对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工作。 3.6月30日前,各高校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报送组织报到及个人报到情况,填写《北京高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见附件),盖章后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63088430@163.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为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学校党委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的街道(社区)做好组织报到工作,与街道(社区)共同做好基层党组织与社区对接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和服务意愿,协助社区统筹安排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注重了解党员在社区表现和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报到或以个人报到形式到社区报到,带头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按照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3.加强考核激励。各高校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考核内容。在党员民主评议、干部提拔使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评优评先时,重视运用社区党组织和群众对党员评价反馈结果。 4.建立长效机制。各高校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与开展党组织共建活动、组织教师党员社会实践等工作统筹起来,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有效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服务工作常态化。 5.注重典型宣传。各高校要注意培养、选树和宣传一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附件2、3:北京高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xls附件4: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个人报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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