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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3801同步于 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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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签署贷款合同的通知

yyg747
2011/11/18镜像同步0 回复
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目前我校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已经结束,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定于11月 23日(周三)和11月25日(周五)分别在宏福校区和校本部进行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合 同签署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 一、面向对象:所有2011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 二、应携带的材料: 1、银行发放的所有纸质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合同、代借据。请注意:材料将于签 约前通过辅导员发放到学生手中,请认真核对合同上的所有信息,所有纸质材料请不要 填写、涂改或签名,一定要到现场面签。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新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 面;如证件遗失,学生证需学院及学生处盖章的证明,身份证需要学院及保卫处盖章的 证明,所有的证明需要相关部门的红章压照片) 3、黑色签字笔。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学生必须按时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及提款申请审批表(代借据)才能放款,所以请同学们务必按时前往。现场签合同时必 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签。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署后,银行将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通过学校统一放款。对于 学费已经划扣的同学,财务处将贷款金额打入个人邮政储蓄账户;对于通过绿色通道入 学办理过学费缓交手续的同学,将直接缴纳学费。 四、签署合同时间、地点安排: (1)宏福校区 11月23日(周三)13:30 大扇形教室 (2)校本部 11月25日(周五)14:00 教三-136学术报告厅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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