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逼敌抉择术就是提供若干可能情况给论敌,并要他从中作出选择,以此取胜的方法。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此术是将选择关系复句运用于论辩的形式。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它是采用析取命题及其推理来制服论敌的方法。
在明朝万历年间,海盐县有个女子还没有出嫁,有个少年想要娶她,她的父亲不同意,少年诬告说他已娶了这个女子为妻,而她的父亲逼她再嫁人。县令把女子叫到跟前,跟她谈话,而后突然问少年:“你既然是这个女子的丈夫,那么你说说,你妻子手上的疤痕是在左手还是在右手?”
少年目瞪口呆答不上来。
该县令列举了两种可能情况要少年选择:“这个女子左手有疤痕,或者右手有疤痕。”如果真是他的妻子,那么他就应知道妻子手上疤痕的情况。现在这一恶少年不知道这一情况,自然就可证明这个女子不是他的妻子。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穿了这一恶少年企图强占他人女子为妻的阴谋。
当论敌列举若干可能情况要我们选择,企图难倒我们时,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而治之:用逼敌抉择术来回击。
云南白族流传着这么一个民间故事:
有一个年轻美丽的聪明姑娘,名字叫美貌女,有一次,皇帝脚踩马蹬,挺身悬空,问美貌女说:“你说我是上马还是下马?”
美貌女没有下面回答,而是不慌不忙地一只脚踩在门外面,一只脚踩在门槛上,反问皇帝说:“你说我是进门还是出门?”
皇帝无法回答。
皇帝要美貌女在“上马”与“下马”之间作出选择,如果美貌女说“上马”,皇帝会下马,如果说“下马”,皇帝又会上马,企图以此使美貌女陷入困境。美貌女看透了这一点,将计就计反问一句,要求皇帝在“进门”与“出门”之间作出选择。说“进门”她会出门;说“出门”她会进门。所以皇帝也只好哑口无言。
有时我们还可以接过论敌的话来要求论敌自己进行抉择,这种方式别具魅力。
毛拉去集市买毛驴,卖驴的地方挤满了乡下来的农民。有个衣冠楚楚的人经过那里,说道:“这个地方不是农民,就是毛驴。”
毛拉听了,上去问道:“先生,您准是农民了?”
“不,我不是农民。”
“那你是什么呢?”
“……”
这个衣冠楚楚的人说的话中之意是:“这里所有东西或者是毛驴,或者是农民。”毛拉接过这句话,几声追问,使得对方窘态百出。
使用逼敌抉择术必须注意,并不是随便使用一个选择复句就可奏效,必须认真分析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要害,选择最恰当最有力的选择关系复句让对方选择,这样才能将论敌击跨。
另外还必须注意,列举的若干可能情况中至少必须包含一种情况是真的,存在的。如果所有的情况都不存在,这个析取命题就是虚假的。诡辩者有时运用虚假析取命题进行诡辩,我们称之为虚假析取式诡辩。
古希腊有人以下述问题问一个叫梅内德谟的哲学家,要求回答“是”或“否”:“你是否已经停止打你的父亲?”
显然,不管回答“是”或“否”都会使回答者陷入难堪处境,因为如果回答“是”,则表明他打过父亲,现在不打了;如果回答“否”,则表明他以前打过父亲,现在还在打父亲。
这里“是”或“否”看起来很全面,但实际上它漏掉了一种对一般人来说是真实的“从来没打过父亲”的情况,因而这一析取命题对一般人来说是虚假的。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这种析取命题是虚假的,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我从来没打过父亲!”
当然,也可因境构思出反击的办法。
一个法官和一个商人在路上碰见朱哈,他俩想羞辱朱哈,便说:“你是一头驴子还是一个骗子?”
朱哈听后,便站到法官和商人中间,说:“我既不是驴子,也不是骗子,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法官和商人听后,只好怏怏而去。
法官和商人本想应用虚假析取式诡辩来羞辱朱哈,要朱哈在“驴子”和“骗子”之间作出选择,朱哈一眼识穿其诡辩,不但将这一虚假的析取命题全盘否定,而且巧妙地用“介于二者之间”将他俩的脏水泼回到他们自己身上,表现出机智的应变能力与高超的论辩能力。
这个农民使用了连锁条件术中的连锁拒取式,但他所用的若干条件命题的前提是虚假的,因此纯属诡辩。
“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的论题。
6.错放重音式诡辩
一个人吃东西像饿狼一般,别人见了很反感,便问他:“你为什么用五个手指这样抓东西?”
他咽下一口东西,说:“因为我没有第六个指头。”
这个人故意利用强调重音不同而将对方的“为什么用手指抓东西吃”偷换成“抓东西吃时用的指头为什么是五个”。
以上几种诡辩形式归根结底都是因为违犯了同一律。同一律是反驳以上各种诡辩的有力武器。
使用保持同一术时必须注意,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对象、同一方面的认识必须保持同一。如果不是同一时间,不是同一对象,或不是同一方面,则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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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绝招——5.逼敌抉择术
azreal
2009/2/26镜像同步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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