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通知[2011]研培24号
关于再次提醒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注意学习年限的通知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5年。根据我校2011年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安排,2003级博士研究生和2006级硕士研究生凡是在6月24日前无法完成答辩,并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请于6月22日前尽快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结业申请:
1、 完成《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课程要求和必修环节的要求
2、 符合《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的要求》
申请材料如下:
1、 个人申请书(内容需写明学位论文进展状况,并由导师签字)
2、 发表论文相关材料(如为可检索文章,需提交检索证明)
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将不再保留其学籍。
研究生院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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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提醒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注意学习年限的通知
yyg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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