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邮电大学跳蚤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北京邮电大学跳蚤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指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有若干经营者、消费者入场集中进行以旧物交易为主的场所,是由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开办的一个我校大学生勤俭节约、互帮互助、资源共享的学生自主管理的综合性市场。
第三条 凡在北京邮电大学跳蚤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校园“跳蚤市场”的管理及现场秩序的维持由学生会工作人员负责,各商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第五条 市场管理员有权依据本条例对市场中的各种销售行为进行管理并给予违反本条例的个人相关处罚。
第六条 市场依法管理,只对在校学生开放,进入市场的商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学生证。
第七条 开放时间:9:00-15:00;开放地点:篮球场。
第二章 市场
第八条 市场是由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开办的一个我校大学生勤俭节约、互帮互助、资源共享的学生自主管理的综合性市场。
第九条 市场有固定的场所、设施和管理组织,经审核批准可经营的二手商品,不允许代售。市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
第十条 市场设立在篮球场,在市场内为经营者提供规划好的场地,经营者经申请审核后,便可在给予的场地内自主经营。
第十一条 为维护市场正常运转,我们将派专职管理员进行市场规范管理,包括:
(一)规划市场分布,统一安排开市时间
(二)保障维权,解除纠纷,接受投诉,
(三)整顿销售环境,督促卫生打扫。
(四)对于违反跳蚤市场管理条例的经营人员将给予警告或者取消其经营资格的处罚。
第三章 管理员
第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管理员,是指从学生会权益部或其它部门,从事市场日常工作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 本市场的各位市场管理员是由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权益部根据市场的规模、经营范围等统一调配,并由权益部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场管理员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规定。
(二)在校学生会权益部管理下,依法管理市场。
(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四)调解交易纠纷,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对待矛盾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
(五)负责市场内一些相关指标的统计。
(六)校学生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市场管理员履行职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及学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
(三)佩带北京邮电大学统学生会统一配发的有效证件
(四)文明管理,仪容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尊重经营者和消费者,接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监督。
(五)遵守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经营者的权利
第十六条 合法经营权。经营者有权在自己所分摊为内进行合法的经营。
第十七条 自主退出权。经营者有权自主退出交易市场。管理员无权干涉。
第十八条 信息发布权。交易信息可在网络上发布。
第十九条 享有免费宣传及自主宣传的权利。组织方将会利用自己各方面的优势帮助宣传,销售方也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宣传,但不得擅自在跳蚤市场内散发传单。
第二十条 投诉反馈权。对我们的服务项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管理人员有不当行为可及时反馈。
第五章 交易行为准则
第二十一条 行为规范。经营者应注意自身形象,经营时须穿着得体,服务态度良好,用语礼貌,崇尚礼让,微笑待人, 耐心解释,态度和善,不斤斤计较,诚信经营,买卖公平自愿。
第二十二条 和平共处。不抢占摊位,相邻摊位之间能相互帮助,友善共处,不恶性竞争。
第二十三条 意外事故损失自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灾难,损失自负。
第二十四条 产品合法。经营产品必须合法,来路正当,且私人物品,如个人闲置,私人手工等。只允许我校在校大学生申请经营,经营行为不得违犯学校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市场的各种规定和制度。
第二十五条 市场中商品的价格由销售方和消费方协商共同协商,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参与价格制定。
第二十六条 “跳蚤市场”所交易的物品应是对在校学生学习生活有利的物品,不得贩卖不健康的、淫秽的、涉及政治问题的商品,交易人务必保证交易物品的卫生状态良好以及物品的质量,同时禁止销售任何非法物品,非正当来源物品,食品等。交易物品的一切情况需属实(应基本包括物品的原价、现价、新旧程度、号码、质地、购买地点、有无购物凭证及转让原因等)。一旦发现有违规或出售非法禁售物品,主办方有权予以取缔并没收,并对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必要时将联系学校保卫处。
第二十七条 “跳蚤市场”严禁销售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性质的物品;严禁未经他人同意,张贴涉嫌侵犯他人版权,或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二十八条 关于商户的责任问题,不能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以免出现退还问题,交易的同时请于消费者说清,自愿交易,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与学生会无关,学生会出于对学生负责的角度,可以由“权益部跳蚤市场管理处”根据注册时商户所留信息帮助双方沟通并尽力解决问题。
第二十九条 商户同消费者交易中涉及到的金钱问题。请经营者及消费者确定好现金的真伪,若有问题可到“权益部跳蚤市场管理处”检验或举报。对于收取假币后,找不到相关责任人的,学生会概不负责,请自己多加防范。同时请留意小偷,看好自己的商品和金钱。如若有物品丢失或赔偿事故学生会将与保卫处合作给予一定的帮助,但并不承担金钱及物品赔偿。
第三十条 矛盾自理。交易双方因态度、产品质量导致发生的纠纷,由双方自主解决,双方不能解决的可上报当场管理人员,再统一协商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只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在跳蚤市场内进行交易,一旦结束市场关闭,经营方须自主离开,停止在市场内的交易活动,统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退场。不得随便更换摊位,禁止占用交通道路,文明有序交易。
第三十二条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有权结束经营者在跳蚤市场经营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服从管理。必须在指定摊位销售。依法经营,不乱设,私设摊位,配合工作人员统一调配场地,服从纠纷调解,自尊自重。
第三十四条 维护卫生。保持摊位整洁,不乱泼脏水油污,随便丢弃垃圾废弃物,终保持市场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收摊后必须将摊位整理干净,在货品卖完后,货主所用的铺垫(报纸类)应及时处理掉。
第三十五条 严禁产品代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经营者经营资格。
第三十六条 所有市场活动参与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校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会组织方不提供桌椅或摊位布等摆放商品的物件,请申请人自备。
第三十八条 市场内公共设施归市场所有,任何消费者与经营者未经许可,禁止使用。严禁损坏与偷盗公物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跳蚤市场内及市场附近,未经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允许,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散发传单。
第四十条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邮电大学学生会权益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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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邮你——通知】北京邮电大学跳蚤市场管理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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