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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super-star / #76029同步于 2010/6/5
SuperStar机器人发帖

[合集] 贾静雯的老公太不要脸了

GaryChou
2010/6/5镜像同步0 回复
☆─────────────────────────────────────☆ lovingbaby (晃晃忽忽) 于 (Tue Jun 1 20:14:12 2010) 提到: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艺人贾静雯为了结束与孙志浩的婚姻关系,在离婚官司中,被孙志浩诉请依“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贾静雯支付26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550万)。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昨说,贾的态度是,不管是小孩或金钱,都会尊重法院依法判决的结果。 黄珊珊说,孙志浩主张他自己没什么财产,月薪仅35000元人民币,存款约十万美金,但贾静雯自二○○五年嫁到孙家后,接戏拍广告,共赚进一亿多台币,必须要分给他一半,扣除开销原本是4600万台币,后来减缩为2600万台币。 贾静雯: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黄珊珊不以为然说:“孙家当初以她的工作主张离婚,现在却要求分配她的工作所得,难道贾静雯这几年都不用吃喝?不用照顾妈妈和家人?为了每两天轮流照顾女儿,她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住了七个月,而且打官司不用花钱吗?美国律师一小时就要五百美金,为了争回女儿,她光律师费就花了好几百万元!” 她说,孙志浩请求财产分配是他的权利,但多少钱不是他说了算,尤其他们夫妻这几年已经没有共居,孙志浩甚至把去年带走小孩后、贾静雯拍戏都算进去,“当初不是说孙家在美国的豪宅价值三百万美金吗?怎么现在变成存款仅十万美金?” 买房子送聘金 孙家主张拿回 至于小孩监护权,台湾法院已调查大半年,正在等社工单位的访视报告,让法院做出对女儿梧桐妹最好的监护权判决。 孙志浩的律师张迺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静雯要赡养费,因为孙、贾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新台币两千万元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新台币五百万元现金,每月还给贾母十万元生活费,男方要求的,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 张迺良说,贾静雯结婚后的所得,超过新台币四千六百万元,虽然这是孙、贾两人的共同财产,孙志浩依法可以请求分配,但这部分孙志浩决定不提出申请,只希望拿回原本属于孙家的财产,顺利离婚及取得女儿监护权。 孙不要求赡养费 想要监护权 对此,黄珊珊说,当初五百万元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分,这五年来,孙志浩没给过任何生活费,在贾静雯怀孕期间给的一百二十万,她也在产后复出拍广告后也还给孙家了。 黄珊珊说,去年九月,贾静雯赴美寻女,在美国及台湾,都提出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由美国警方找到小孩,并申请人身禁制令。 孙志浩也在美提出离婚诉讼,美国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并认定孙家非法带走小孩,要求孙志浩当庭交出梧桐妹的护照,让梧桐妹跟着妈妈回台湾。两人的离婚及监护权官司,已开过好几次庭,昨天出庭是针对孙志浩反诉,请求夫妻财产分配,进行言词辩论。 怎么嫁了这么一个啊。。。。。 http://ent.qq.com/a/20100601/000584.htm ☆─────────────────────────────────────☆ Eclipse (康熙保全||阳光台客) 于 (Tue Jun 1 20:21:08 2010) 提到: 这个看来真不是婆婆的问题 ☆─────────────────────────────────────☆ busted (busted) 于 (Wed Jun 2 01:18:26 2010) 提到: 这个。。。玩完就翻脸了? ☆─────────────────────────────────────☆ helenhersey (断桥残雪) 于 (Wed Jun 2 10:31:10 2010) 提到: 其实双方应该都有点责任,不过她老公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 lolo528 (happy) 于 (Wed Jun 2 15:26:33 2010) 提到: 没想到结婚八个月就签署离婚协议书了,不过既然已经协议离婚,为什么从06年拖到现在还没离,多痛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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