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教务[2014]112号关于上报我校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通知,现组织上报我校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数据上报的时间范围: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提供的《高等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填写信息。 2、各学院指定一名实验室信息统计员,要求信息统计员熟练使用《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准确、全面、及时地录入有关数据,特别注意表内的相关项不要产生逻辑性错误。如实验室基本情况中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与实验室经费情况中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要一致,且统计单位都是万元。 3、科研室和学科实验室的科研、教研项目数量以及人员数据也要通过《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统计,由系统自动生成。请各学院协调教学实验室与科研室和学科实验室数据归口填报的问题,配合和支持各学院信息统计员的工作,以便及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科研室和学科实验室数据必须修改,否则在实验室个数统计和面积统计中该实验室就不会统计在内。 4、各学院如有新增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室和学科实验室,须填写《新增教学实验室、科研室、学科实验室名称统计表》(见附件1);教学实验项目、实验课程如有新增,须填写《新增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上述两种表格须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添加到实验室管理系统后台数据库,否则系统无法接受新的数据。该项工作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过时不再受理新增数据的添加。 5、请各学院统计员在9月4日以后开始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在去年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添”、“删”、“改”,注意2013-2014学年如有未作的实验项目或已退休人员名单要进行删除;实验人员除专职实验人员外,还应包括指导实验的理论课教师,人员类别为兼职。需要进行网上填报的内容包括:实验人员、实验项目、实验室基本情况。由于系统原因,实验室经费情况需要打印后填写。
网上数据填报完毕后,请打印3种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主管院长签字后交至教一321,截止时间为9月19日。3种基表分别为:《实验项目表》(A3纸)、《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表》(A3纸)、《实验室经费情况表》(A4纸)。
请各学院信息统计员予以协助,以便顺利完成我校今年的实验室数据上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教务处实践教学科:62282711,联系人:王栩楠
教务处
2014-6-24
附件1:新增教学实验室、科研室、学科实验室名称统计表.doc附件2:新增实验项目、实验课程申报表.doc附件3:实验室经费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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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我校2013-201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重发**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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