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近来,有关反应学校新宿舍楼和新食堂工地夜间施工问题的帖子很多,大家也都表达了各自的立场和观点,但是时至今日,问题依然存在。之前也有协商的结果,但是执行起来确是差强人意。学校有学校的难处,但是不管怎样,几百号人的基本生存权任何方面无权藐视。包括学八、学十一、学六以及学五在内的很大一部分同学为了支持学校的发展,用自己的身体健康埋了一年多的单,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接近一年的时间里每天正常睡眠时间不足4,5个小时,被各种搅拌机、大货车、挖掘机、扔钢筋的交响乐折磨得失眠、健忘、耳鸣、以致神经衰弱......如果这时候有人要说“希望同学从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的话,我想请问,学校的发展固然重要,几百号人的健康就不重要了吗?这不是负责任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不是我们不深明大义,只是不想“被深明大义”。也请不要站在道德的高度去藐视一个群体的基本人权!!!
或许,学校确实有困难,作为学校的学生,我们自然该义无反顾的去支持,去理解。但是请不要如此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事实上,同学们一直以来都非常的配合和支持,即使有一些怨言都只是很克制的表达了一下,并无过激的行为。但是这似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到现在,我们还是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表达我们的心声,寻求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实在不敢奢望工地能够停止夜间施工,那么,如果无法避免,就必须找到一个各方均能够接受的方案。当各方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也许借助法律法规寻求一条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底线。夜间施工可以,如果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24小时通宵达旦的作业,我们无话可说。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督。下面是北京市建委有关夜间施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我们不妨来看看:
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维护施工正常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的主管部门。区、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的除外。
第五条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
1、工程基本情况;
2、申请夜间施工的时间和原因;
3、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方式以及机械设备名称、数量等;
4、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地区、范围;
5、降低噪声的方案和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向工程所在区、县建委领取《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或在市建委网站(www.bjjs.gov.cn)下载后用A4型纸打印,并按照要求填写。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相关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
(四)环保部门测定的噪声扰民范围和根据噪声扰民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居民签订的补偿协议。
第七条 区、县建委接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对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 区、县建委应当自受理夜间施工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夜间施工的,核发《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标明夜间施工日期、时间等内容,并将夜间施工许可证有关内容告知本区、县的环保和城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对不予夜间施工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区、县建委对做出的夜间施工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放置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第十条 取得《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施工现场成立群众来访接待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居民。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夜间施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依法向环保部门和城管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中明确指出: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2、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施工许可证放置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
3、公布施工的时间和原因;
4、公布夜间作业的机械名称和数量;
5、提供降低噪声的方案和措施;
可是,这些基本权利我们没有被满足,没有信息的公开和有效的监督又何从谈起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此外,一般情况下,一次夜间施工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7天,连续两次申请夜间施工必须间隔几天(具体时间各地规定不同)。但是,学校的工地夜间施工似乎很少有过间隔几天的情况。
鉴于此,我斗胆恳请学校能够敦促施工方做到以下几点:
1、申请夜间施工时事先发出通告,告知夜间施工的周期、原因,每天施工的时限;
2、提供夜间施工期间的机械名称和数量;
3、提供降噪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4、在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严禁一切非法施工作业;
或许,寻求法律援助并不是最好的途径,但确是无奈之举。而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理念,也更应该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信这是一个抒发民意的地方,希望这个帖子不要被和谐,如果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恳请谅解!
最后,期盼这次能够听到的答复,不要再是那一套没有实质内容的外交辞令。否则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几百上千号人的健康,更是大家对支持学校发展的热情。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ji-jian-chu / #1529同步于 2010/8/26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JiJianChu机器人发帖
关于解决夜间施工问题的一点建议
buptboy
2010/8/26镜像同步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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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回复
顶啊
【 在 buptboy (支持支持张敬轩) 的大作中提到: 】
: 近来,有关反应学校新宿舍楼和新食堂工地夜间施工问题的帖子很多,大家也都表达了各自的立场和观点,但是时至今日,问题依然存在。之前也有协商的结果,但是执行起来确是差强人意。学校有学校的难处,但是不管怎样,几百号人的基本生存权任何方面无权藐视。包括学八、学
: 或许,学校确实有困难,作为学校的学生,我们自然该义无反顾的去支持,去理解。但是请不要如此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事实上,同学们一直以来都非常的配合和支持,即使有一些怨言都只是很克制的表达了一下,并无过激的行为。但是这似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到现在,我
: 实在不敢奢望工地能够停止夜间施工,那么,如果无法避免,就必须找到一个各方均能够接受的方案。当各方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也许借助法律法规寻求一条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底线。夜间施工可以,如果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24小时通宵达旦的作业,我们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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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点过4分,楼下不到二十米的地方
一辆推土机又开始了,看这架势是不把那一大堆土推平誓不罢休。
来吧,大不了又是一夜不睡。我想看看我还能坚持几夜不睡!
【 在 hoHone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实在是睡不着了 我太伤心了……把学校告上法庭吧 这样的学校宁可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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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睡不着,同想把学校告上法庭!在北邮一共就待两年的时间,已经被噪音迫害了整整一年了,下一年估计噪音依然不减。把这个学校炸掉的心都有了!
从这事看出 还是我们北邮同学们爱校
内部矛盾 尽量妥善处理解决
要不然 往电视台一个电话 也不用麻烦110
这事就得闹腾开了 到时看那些所谓的机构如何收场
爱咋地咋地
毕竟 很多新闻媒体缺乏题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