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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校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合我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2025级新生。
初次申请和上一学年(2024-2025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需参加此次认定申请。
二、认定对象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3.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 城乡低保学生;
6. 低保边缘人口;
7. 特困救助学生;
8. 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9. 孤儿学生;
10.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1. 残疾学生;
12. 残疾人子女;
13. 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14. 优抚对象(子女)。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三档,即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01 特别困难学生
符合1-14类条件,且因各种情况造成其家庭无经济来源,能支付部分或无力支付学杂费与生活费的学生。
02 比较困难学生
符合1-14类条件,因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或患病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且仍有部分欠债,经济来源少或无固定经济来源,仅能负担学杂费的学生。
03 一般困难学生
符合1-14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筹集到的资金可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但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一般标准的学生。
四、认定程序
01 学生网上申请(9月11日-9月17日)
申请网址:https://stu.bupt.edu.cn
登录学工系统(可直接访问网址,也可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右侧的“系统直通车”中的学工系统登录)——经济困难生——填写认定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扫描件、低保证扫描件等,如没有可以不上传任何材料)——提交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在承诺内容处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签字交至学院。
02 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
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开展评议工作。
03 学院认定(9月18日-9月25日)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审核工作,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家庭当前经济情况,审核学生申请并进行困难等级认定,形成初步建议名单,并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认定结果签署在学生申请表上,同时在学工系统中输入建议困难等级。评议会须做好会议记录,学院留存学生申请材料。请学院加大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力度,认真做好信息核实和困难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对未获得助困类项目资助的特殊群体学生,及时将未受资助原因报送给资助中心。
04 资助中心审核(9月26日-10月11日)
学院9月26日将评议小组成员信息汇总表、评议会议纪要、北京邮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符合资助条件但自愿放弃困难认定确认书(如有)、自愿放弃困难认定学生名单汇总表(如有)等5种材料,提交资助中心审核。资助中心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资助中心对所有通过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注册登记,汇总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五、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通过不代表直接获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学校认定通过后各项助学金及补助请按照相应的流程另行申请。
2.请提前将学号绑定工商银行卡号,路径:激活工商银行卡——电脑登录学校官网——点击信息门户——点击财务系统——卡号维护——填写工商银行卡号(不加空格),完成绑定。
3.计划申请校园地贷款的学生需要首先进行困难认定。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患重病等突发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非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随时向学院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调整等级。
5.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信息。学院、资助中心将不定期随机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
6.学院应精准把握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表现。当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开展困难学生补充认定,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
如有不明事宜,可及时与学校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62282678/66605390
邮箱:zzzxbupt@163.com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selfsupport / #24110同步于 202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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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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