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人事处人事[2014]15号--------------------------------------------------------------------------------------------
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学校校务会于2014年5月26日审议通过了《北京邮电大学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办法》,现将2014年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和聘用时间 全校在岗的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含上一聘期结束至本聘期岗位聘用工作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岗位聘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受聘人员聘期内达到离、退休年龄的,聘期终止时间为其离、退休时间。
二、申报条件和新聘岗位数量 (一)申报条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30号)文件执行。岗位聘用条件为申请岗位的必要条件,符合条件者有资格申请相应的岗位。
(二)岗位数量:
二级岗位不设名额限制,符合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三级岗位新增18个。
各二级单位五级及以下的岗位数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现状为准,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比例。
三、聘用工作安排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比例要求和学校的岗位需求统一设置,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聘用条件推荐人选,学校组织统一评审。
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审批后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聘用。
四、聘用程序(一)正高级岗位聘用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正高级岗位设置名额和申报条件,公开聘用。
2、申请应聘。应聘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正高级),交所在二级单位。
3、单位审核。各单位指定专人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
4、学校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对正高级岗位申请者进行评审推荐,校务会进行终审。
5、结果公示。学校通过校园网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二)副高级及以下岗位聘用
1、各二级单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办法,报送学校审批。
2、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对各单位报送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审批。
3、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开聘用,具体聘用程序如下:
①公布岗位。各二级单位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开聘用。
②申请应聘。应聘者向所在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副高级及以下)。
③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依据聘用条件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进行审核。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五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
④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确定后由二级单位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三)签约上岗
全校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校务会审批后发布。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受聘者与学院和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专业技术岗位聘期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聘期为三年。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教授、副教授应完成相应岗位级别的《教师岗位考核指标——标志性成果》。
六、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6月13日中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1、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办法。
2、申请正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二、三级符合认定条件类和四级一式两份,其他人员一式十份)。
联系人:龚艳
联系电话:62282001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北京邮电大学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办法.docx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考核指标.do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正高).do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副高级以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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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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