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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6572同步于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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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_Bulletin机器人发帖

关于规范部分业务报销要求的通知(重发)

wangxiaobupt
2014/10/27镜像同步0 回复
校内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科研经费巡查组刚刚结束对我校的巡查。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根据近年来若干巡查、审计、检查的情况,以及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对我校提出的财务管理建议,为提高我校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核算管理工作,现对部分业务的报销要求做具体说明: 除公务用车外,不予报销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自即日起乘坐出租车,报销出租车票须按票据时间顺序逐张填写日期、车号、起止时间和金额;乘坐事由、起止地点等信息如记不清,可暂不填写(见附表)。耗材、材料无论金额多少均须提供明细,否则不予报销。单笔业务超过1万元(含1万元),所开具的发票,报销时均须提供税务局网站验真证明,否则不予报销。上述规范适用于学校的各项经费。有特殊情况的,须提供说明及支撑材料。 学校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提高经费支出管理的法律意识,在支出与报销时应突出相关性、真实性,保证报销票据的合规、合法,符合国家、学校针对项目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如与财务处之前发布的报账规定有冲突的,以此为准。 出租车车票报销明细表.docx 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6/2014-10/27/20141027084250392268258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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