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通知【2014】 60号
——————————— 关于上报2015年因公出国(境)项目及预算的通知(重发)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办、国办、财政部、教育部、北京市外办(港澳办)等上级部门关于“科学制定年度出国(境)计划,出国(境)项目必须有计划有预算”的有关规定,按照我校财务处《关于编制2015年度校内预算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201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注重实效、厉行节约、限定数量等原则,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和预算。
2、科研经费(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科研合作等):教师使用科研经费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科研合作等项目,由所在学院(研究院)统筹规划。请各学院(研究院)将本单位教师2015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见附件1)于2014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送国际处。由国际处汇总后上报有关部门。
3、三公经费(用于参加境外培训、工作调研、合作交流、协议签署等):各二级单位教职员工使用三公经费的因公出国(境)项目,由国际处统筹规划。请各二级单位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2015年因公出国(境)项目(见附件2)统一报送国际处,由国际处汇总后上报北京市外办。
4、双肩挑人员:区分出国(境)经费来源,由所在学院(研究院)和二级单位分别上报。
5、所有项目及预算以最终财务处的批复为准。
6、未纳入2015年预算内的因公出国(境)项目,即临时增加的出国项目,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电子版发送邮件至xlyu@bupt.edu.cn,纸质版请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教一楼420。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62281945
各位老师,上级有关部门2015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等方面的管理,未列入计划内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为了保证各位老师能够顺利出行,烦请各位老师配合做好2015年的出国(境)项目及预算。国际处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手续办理等相关服务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校因公出国(境)的派出工作。
再次感谢相关部门和各位老师对国际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一:教师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2015(科研经费).doc附件二: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2015(三公经费).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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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因公出国(境)项目及预算的通知(重发)
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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