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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4372同步于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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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本科生毕业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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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0镜像同步0 回复
各学院、各位2009级本科毕业生: 2009级本科生即将毕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保卫处将要开始进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 作,请各学院抓紧收集整理毕业生相关信息。具体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户口迁往地址填写注意事项 1、前往外地工作的学生,如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一定要提前和同意落户的单位进行 联系,确定户口具体迁往地址;户口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的,填写当地人才中心具体落户地 址。 2、户口迁回家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家庭所在地(具体到门牌号)。 3、虽已签约外地单位,但有可能违约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待定”,待完全确 定后,再办理户口迁移。 4、签约单位在上海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待定”,待完全确定后,再办理户口 迁移。 5、留京工作的学生,如单位可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单位名称及地址;到 驻京外资企业工作的学生,如外资企业可以办理北京市落户手续,户口迁往地址填写人才交 流中心地址。 6、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家庭所在地或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7、北京、上海或其他省市生源学生,户口未迁到学校的,填写“户口未迁到学校”。 8、本校考研的学生要注明“本校考研”,留级或其他原因延期毕业的学生,填写“留 级”或“延期毕业”。 9、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同学要确定外校户口具体迁往地址。 10、参加大四统考和返校考的同学,如不能确定自己能否如期毕业,填写“待定”。 11、与单位正在协商无法确定的,户口迁往地址填写“待定”。如单位最后无法办理落 户手续,请学生及时回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开具证明,将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规定,户口一旦迁出北京,即使单位申请到进京户口指标,也无法再 将户口迁回,希望同学们在填写户口迁往地址时一定注意。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下载《2009级本科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后用A4纸打印,抓紧时间组织学生 填写电子版,并由学生手写签字确认、各班班主任签字,经招生就业处审核确认后,于5月 30日前报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aowei@bupt.edu.cn。 2、请各学院确定一名负责人,对登记表填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如有留级或延期毕业 的学生,请提前告知学生本人,并在登记表上注明。 3、由于跨省改迁手续复杂,为保证户口迁往地址的准确性,请各位同学务必提前确认 是否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办理落户手续,问清落户地址,并按上述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并 签字,字迹要清楚、工整。 4、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办理领取户口手续。由于本人已经出国或到外地工作等 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委托同学或家人办理的,要持有当事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来办理。领取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后,请同学们认真保 管,防止丢失。 联系电话:82616 附件(53KB) 保卫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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