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8号)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5〕19号)文件要求,按照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7. 已通过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 资助标准
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
一等每生每学年4800元,二等每生每学年3700元,三等每生每学年2600元。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分10个月按月足额发放至工商银行卡。如遇假期,则合并发放,财务到账备注为:助学金。
三、 评审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10月23日-10月26日)
请用电脑端申请:学生登录“邮ai”平台(网址https://uai.bupt.edu.cn)——“应用导航——学工系统——助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暂不分等级)——填写并完善个人申请信息(需填写家庭所在地三级行政区划)——提交申请。
(二)学院和学校审核
学生申报——辅导员、学院审核——学校认定助学金等级——校内公示。
四、 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2. 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前完成学院审核;
3.全线上模式,无需提交纸质版;
4.获本学年助学金同学如休学,助学金暂停发放;待复学后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其家庭经济情况并确认符合申报资格后报送资助中心,可恢复助学金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如有助学金相关疑问,请致电资助中心:010-62282678/66605390。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selfsupport / #24129同步于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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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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