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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iwhisper / #8469169同步于 2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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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论文《“厉行禁毒”刑事政策下运输毒品罪的死刑废止》
IWhisper#791
2025/8/19镜像同步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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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从罪刑适应的角度,毒品犯罪是非暴力的,非致命的犯罪,适用死刑并不对等毒品犯罪侵害的法益是公众的生命健康权。但是,贩卖、运输、制造、走私毒品,只是创造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抽象危险。”<br><br>“在主观上很难认为毒品犯罪人具有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故意或动机,而是以牟利目的。”<br><br>“商家杀死客户在生意上是不明智的,所以毒贩在主观上没有害人的故意或动机,大部分吸毒的并没有显著的危害。”<br><br>“毒品犯罪是非暴力的,非致命的犯罪,适用死刑并不对等。”<br><br>“尽管吸毒可能潜在地对吸毒者有健康危害甚至有致命的风险。但大部分摄入毒品者并没有显著的危害(ill-effects),在经验上也很少致人死亡。”<br><br>我看不懂,但直呼牛逼!
这论文是TM毒贩写的吧<img src="/img/ubb/em/13.gif" alt="em13" style="display:inline;border-style:none">
导师莫洪宪,《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也是这位<br>【 在 IWhisper#613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这论文是TM毒贩写的吧 </font><br>
这 tm 是诗人写的???<img src="/img/ubb/em/12.gif" alt="em12" style="display:inline;border-style:none"><img src="/img/ubb/em/12.gif" alt="em12" style="display:inline;border-style:none"><img src="/img/ubb/em/12.gif" alt="em12" style="display:inline;border-style:none"><br>【 在 IWhisper#791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其次,从罪刑适应的角度,毒品犯罪是非暴力的,非致命的犯罪,适用死刑并不对等毒品犯罪侵害的法益是公众的生命健康权。但是,贩卖、运输、制造、走私毒品,只是创造了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抽象危险。” </font><br><font class="f006">: “在主观上很难认为毒品犯罪人具有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故意或动机,而是以牟利目的。” </font><br><font class="f006">: ............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