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接到教育部通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工作开始,根据新的要求和变化,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今年不用报讲座教授了)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青年学者项目(新增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为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全国高校实施。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高校应为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支持他们牵头组建学术团队,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建设。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工作要求
1.推荐方式
根据新的推荐方式,学校在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请学院参考附件学科分组,在同一申报学科中最多向学校推荐2人。
本次申报采取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推荐的方式进行。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材料,确定业绩真实性后向学校推荐,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公示、报送。
2.加大引进力度
高校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根据以上要求和各院提交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优势学科所在学院应准备校外(海外)推荐人选。
三、时间安排
各院请于2015年6月26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人事处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pdf附件2.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pdf附件3.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pdf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7/2015-06/16/2015061614075158315210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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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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