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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graduate-sch / #96309同步于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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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修改培养计划申请的通知

yjsy
2015/11/12镜像同步0 回复
根据研究生培养特点,因教学安排、从事科研工作等原因,研究生在执行培养计划过程中存在与原计划偏差的现象。为使学生的课程学习与科研工作能更紧密的相互结合,现允许研究生(硕士、博士)二年级、三年级学生,通过系统申请修改培养计划。 一、 申请范围、方式和流程 原则上允许学生修改一门次学位课,非学位课不限制门次。 1. 申请修改一门次学位课 1) 以下均可计算为一门次:修改一门次(删除一门同时增加一门)、增加一门、删除一门。 2) 申请流程:学生系统申请-->导师审批-->学院审核,学院拥有最终审批权。 3) 申请方式:学生只需要在系统中走电子流程即可。 注:如若学生仅需要修改非学位课,可以不用提交修改培养计划申请。 2. 申请修改一门次以上学位课 在培养计划执行过程中,部分学生没有严格遵照“严肃制定、审慎执行”的原则制定、执行培养计划,导致多门学位课程与原培养计划不符。考虑到当前的具体情况,研究生院特别允许学生本次申请修改一门次以上的学位课。 1) 申请流程:学生系统申请-->导师审批-->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 2) 申请方式:学生不仅需要在系统中走电子流程,还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至学院,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最终审批后修改放可生效。 培养计划修改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把此次申请修改一门次以上学位课的统计数据汇总后反馈至各学院,作为规范2016年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数据参考。 二、 起止时间 1.学生申请、导师审核的工作同时进行,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在此期间,导师如果审批通过学生申请,学生将不得修改。如果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再次修改,请联系本人导师撤回审批操作。 2.学院审批的起止时间为:即日——11月23日。学院应审批系统中2015年1月1日——11月15日期间学生提交且导师审核同意的申请。 3.研究生院审批的起止时间为:即日——11月30日。研究生院应审批符合要求且学院审批通过的申请。 三、 申请特殊说明 1. 修改后的培养计划必须符合学生本人本专业培养方案和基本要求。 2. 获得成绩的学位课,不得申请从培养计划中“删除”的操作。 3. 同一个学生提交两份及两份以上申请(包括空白申请)的,一律不予审批。 4. 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即为完成整个培养计划修改的流程,并同时在本人培养计划中体现出修改后的结果。 四、 系统菜单介绍 1. 学生申请菜单:培养-->培养计划修改申请 2. 导师审批菜单:导师-->学生培养指导-->计划修改申请审核 导师必须在“导师审核”项目下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通过”——表示通过学生申请 “未过”——表示不通过学生申请,退回重填 “未知”——暂缓审批 如果仅在导师意见栏目填写文字“通过”不被系统认可为导师审核通过 3. 学院审批菜单:培养-->修改计划申请-->院系审核计划申请 五、 咨询方式 学术型研究生有疑问可以咨询本人所在学院、研究院或者研究生院培养办(010-62282302-602)。 专业学位研究生有疑问可以咨询本人所在学院、研究院或者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010-62283527)。 培养计划是学生培养环节的重要学习的依据之一,导师、学生均应严肃制定,认真执行,谨慎修改。所有制定、修改记录都将作为培养过程的一部分,在系统长期备案保存。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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