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永定河水质达到饮用级
【北京青年报10月21日报道(记者黄建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将使永定河水质
由四类提高到可饮用的二类标准。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本市山区林木绿化率达到67.8
5%,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涵蓄水量3120万立方米。永定河水质由四类提高到具有饮用水功
能的二类标准。
据了解,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护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全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建立
,使工程成果全部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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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元GDP能耗降幅全国第一
【《北京青年报》10月20日报道(记者陆纯】2008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的重磅论坛--"节
能减排机制创新分论坛"昨天举行。和技术进步一起,机制创新是北京节能减排领域的两
大驱动力之一。正是在两轮驱动的政策组合拳下,北京的节能减排工作获得很大进展,
去年的数据显示,北京万元GDP能耗降幅为全国第一,同时是全国唯一连续两年完成节能
指标的省份。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在昨天的论坛上说,在奥运会筹办的过程中,北京市认
真履行申奥的承诺,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绿色环保作为奥运设施规划
建设的前提条件。制定了严格的生态环境标准,系统的保障制度,建立实施了政策引导
机制,节能评估检查,市场服务培育等八项节能减排管理机制。为实现绿色奥运这个目
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迈向了新的台阶。
检查危险化学品 多家单位被整改
【《北京青年报》10月23日报道(记者刘砥砺)】昨天,市安监局与市公安局、市工商
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
的企业进行大检查。多家单位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在昨天的检查中,多家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市华新源再生水有限公司没能在现
场出示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上岗证件,剧毒品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2号油库主要负责人对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不熟练,管理人员职责不清
。朝阳疾控中心库房物品码放不符合规范要求,库房标识不符合要求。
首座地下污水处理厂年底使用
【《京华时报》10月23日报道(记者夏命群)】昨天,市环保局介绍,全国首座地下全
封闭污水处理厂-- 大兴区天堂河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完工,已进入设备调试和清水
试验阶段,年底将正式投入使用。
该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兴区北臧村镇,占地面积10.4公顷,设计日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可
服务周边24.69平方公里内至少15.82万人的生活用水,是全国首座地下全封闭污水处理
厂。
河北:张家口面积最大沙滩黄羊滩变成绿洲
【新华网石家庄10月23日电(记者梁栋)】位于冀西北、距北京直线距离仅138公里的黄
羊滩,经过7年治理变成绿洲。如今,置身黄羊滩,再也见不到西北风挟裹下的滚滚沙尘
,到处是成片的胡杨林和沙柳、沙枣、柠条,满山遍野的松柏、绿草。
黄羊滩位于北京西北张家口市宣化县境内,面积14.6万亩,其中沙化、半流动沙丘面积
80%以上,面积居张家口五大沙滩之首。据统计,2001年中信绿色工程实施前,黄羊滩
每年表层沙土被风刮蚀2.6万吨,被洪水吞蚀约65万吨,狂风扬沙尘,河流带泥土,成为
影响北京环境质量和官厅水库淤积重要沙源之一。
2001年2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宣化县政府、北京绿化基金会正式启动"中信
黄羊滩治沙绿色工程"。从2001年到2007年,中信治沙绿色工程按照"生态优先、防治结
合、统筹规划、持续建设、分步实施"指导思想分两期实施,每期治沙造林1万亩,两期
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
环保部每日报城市空气质量
【《京华时报》10月23日报道(记者夏命群)】昨天,环保部政府网站数据中心开通,
开始每日播报全国各大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以及每日前十名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
据悉,该数据中心以数据和图表为主,可形象地反映全国各地空气质量的排名,以及优
良天气所占的比例。昨天,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前十位的是:南充、南宁、海口、
玉溪、连云港、烟台、珠海、秦皇岛、大连和泰安。
据悉,该中心播报的内容还涵盖了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
水质自动检测周报、水质分析等。
澳大利亚拒绝提高温室气体减排量
【路透社堪培拉10月20日电(记者詹姆士·格鲁贝尔James Grubel)】澳大利亚政府于星
期一申明,将不会效仿英国设定更严格的2050年碳减排目标,表示在碳交易即将开始之
际商业界需要明确的减排目标。
澳大利亚气候变化与水资源部部长黄英贤说,澳大利亚已经设定了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
,到2050年时减少排放60%的温室气体,这一目标将不会改变。
"澳大利亚政府的立场是,60%已经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尤其是对于澳大利亚这样的
经济体而言,"黄英贤在星期的国会听证会上表示。
"60%是我们选举时承诺的数字,显然也是我们一直努力实现并有权推进的数字。"
英国能源与气候变化部部长埃德·米利班德上周将英国到2050年时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从60%提升到了80%。此坚定立场赢得了环保组织的赞誉。
但澳大利亚的环保团体担心,澳大利亚的目标以及有待发布的到2020年时的过渡目标设
定的太低了,难以帮助世界避免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气温上升。
澳大利亚计划在2010年中期引进世界上最完整的碳排放交易方案,作为其应对气候变化
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策略的一部分。该计划将影响到价值1万亿美元的经济实体。
澳大利亚政府将于年底前细化该计划。有关设立"限量与贸易"碳交易体系的法案将于20
09年提交澳大利亚议会。
黄英贤说政府将继续按照碳交易时间表来推进相关工作,不会因为全球金融危机而屈从
于大商业集团的要求,推迟该方案。
"作为部长,我一贯的立场是:政府的职责之一是给工商业提供确切的信息,"黄英贤说
。"推迟该方案将给商业活动带来不确定因素。"
矿业巨头必和必拓和澳大利亚最大的石油天然气公司伍德赛德石油公司等大型资源公司
,希望政府更改上述方案或延期执行该方案,称该方案将迫使工商业迁往海外。根据该
方案,工商业必须通过购买碳许可来补偿污染,以确保他们有减排的经济动力。
澳大利亚的最大污染企业,每100万澳元排放2000多吨的污染物,原来只需为它们排放的
10%买单。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16大碳污染国,排放总量大约占全球的1.5%。但澳大利亚的人均排
污量位居世界第四,为中国人均排污量的5倍。
黄英贤表示将于十月底前发布碳贸易的经济影响评价。
日本发动企业自愿进行减排
【路透社东京10月21日电(记者Risa Maeda)】星期二,日本启动了公司自愿承诺减排的
碳市场,希望成千上万家企业签名成为强制性"限量与贸易"体系的先锋。
该体系将一直运行到明年,预计将成为日本最大的碳交易市场。但有人表示这一体系仍
不能满足日本的减排需求,而且可能会有逆反作用。
日本环境大臣齐藤铁夫说,尝试场外交易市场旨在促进私营企业通过新技术进行节能减
排。
"刚开始时是自愿的,因为我们希望看到尽可能多的公司参与。但我们的宗旨是把它变成
'限量与贸易'体系,"他说。
"我们希望收到成千上万家公司的申请,这些公司包括大、中、小型公司以及各地区的龙
头企业,"他接着说。
日本虽然是世界上第五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但由于过去为环境治理和提高效率付出了努
力,现在不太情愿再给企业设定强制性的排放上限。
日本是世界上能源效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同所有富国一样,日本也面临着来自发展中
国家越来越大的压力:加大减排力度,为联合国倡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做贡献。
按照《京都议定书》,2008-2012年间,日本应该在1990年的排放水平上减少6%的温室
气体排放。但实际上,日本2006年的排放水平比1990年时还高出6%。
在试验市场上,企业可以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目标,也可以以减少单位产品排放
量为目标。后者允许排放量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能源效率的提高而上升,令该体系的效率
大打折扣。
另一个风险是,给一个工业部门设定的上限可能阻碍单个企业充分利用碳交易价格。
"一个有意义的试验应该能够帮助公司制定自己的经营策略,"早稻田大学法律教授兼政
府气象官员大束忠司说。
目前,日本最有实力的工商业界联合团体--"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旗下的工业部门都自
愿设定了至2012年的五年期减排目标。
但日本的两大碳排放源-- 发电厂和钢铁公司抵制强制性目标以及类似于已经在欧盟实行
的碳交易体系。
世界自然基金会日本分会的Naoyuki Yamagishi在谈及该试验体系时说,"它往前迈了一
步,虽然是很小的一步。"
但如果政府的目的是尝试加大减排力度,则该体系忽略了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给各个
工业部门设定绝对排放上限,二是把它划分到每一家公司。
"不充分的试验市场带来的残缺结果可能会使人们觉得任何方案都是无效的,"Yamagish
i说。
政府本周二开始接收公司参与该试验体系的申请,即自愿设定至2009年3月的减排目标。
申请截至日期是2008年12月12日。有关价格详情没有公布。
实际交易在政府批准申请者的目标后即可启动。明年底可能有更多的公司参与,因为当
局到明年十月中旬第一个京都年度时就将核实公司的排放情况。
日本是37个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工业化国家之一。根据《京都议定书》,这37个国家
应该在2008年至2012年间减排。
日本政府及日本大财团一直热衷于购买"核证减排量",以帮助日本达到《京都议定书》
设定的目标。
日本政府还从前苏联国家购买了大量较便宜的"允许排放量"。但大多数的"允许排放量"
与东欧认可的减排项目没有直接关联,可信度较低。
日本现有的小型"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给小企业提供补贴,让它们提高能源效率。但结
果只起到了示范作用,因为政府正在将给企业的补贴减少为只发放一次。
环保规定的矛盾让人头痛不已
2008/10/23
【日经BP社报道】近几年来,电子业的制造现场一直在为应对欧盟(EU)实施的RoHS指
令而奔忙。笔者也有许多机会接触到了许多为应对RoHS指令而殚精竭虑的技术人员。在这些
采访中,不少技术人员异口同声地表达了同样的不满,“因为是法律规定,所以不得不执行
,但指令中的要求确实不甚合理”。
技术人员指出的不合理之处包括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焊锡无铅化方面,也许与焊锡无铅
化十分辛苦成比例,笔者听到的抱怨也最多。例如,“电子设备中的焊锡所含那点铅是否真
的有害,并没有认真进行验证”、“与之相比,狩猎所使用的子弹中的含铅问题要危险得多
”、“欧盟的汽油无铅化进程大大落后于日本,却对电子设备要求十分严格”,“尽管替代
技术尚未确立,但含铅较多的高温焊锡(Sn-95Pb等)竟然被RoHS指令排除在外”等等,可
以说是不胜枚举。
最近笔者又再次有机会采访了从事无铅化业务的多名技术人员。此次笔者听到的,仍然
是对环保规定不合理之处的指责。某电子厂商的技术人员这样说。“采用融点比以前的
Sn-Pb共晶焊锡更高的无铅焊锡之后,产品制造时(钎焊工序)的能耗将会增加。这与通过
提高产品寿命周期来降低环境污染负荷的EuP指令精神背道而驰。虽然同为欧盟的环保规定
,RoHS指令与EuP指令是相互矛盾的”。
仔细听来,现在的指责与以前的指责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以前的指责是
针对RoHS指令中的有害物质规定,讨论在铅的危害性大小方面存在的矛盾,而此次则指出了
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对策与EuP指令的节能对策这一“不同的环境对策轴线”之间产生的矛
盾。
出现这种指责的背景,不言而喻是因为工厂中需要应对的环保对策正在增多。如今的情
况,已从数年前的“好歹有个有害物质对策就足矣”的状况,发展到REACH及EuP指令对策、
地球变暖对策以及循环再利用对策等等都缺一不可。在这种情况下,前面那位技术人员才感
到了RoHS指令与EuP指令的矛盾,因此提出了“应该哪个优先”的疑问。
针对这种疑问,专门研究环境科学的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联合国大学(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名誉副校长安井至,发表了略显偏激的一种看法。“原本的环境对策
的关键,是希望将总体环境的污染变得最小化。焊锡无铅化本身并不能减少多少环境污染负
荷。倒不如说,由于采用融点较高的无铅焊锡,环境污染的总体负荷反而有可能增大。我个
人的看法是,RoHS指令迟早应该取消”。
就算“RoHS指令迟早应该取消”是偏激的言论,但应该说,“总体环境污染最小化”的
观点是正确的。今后,将要求电子产业从各种环境对策的角度采取措施。正如焊锡无铅化与
能耗增大这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样,如果某些对策优先、就会对其他部分产生负面影响的
如同“打地鼠(Mogura Shock)”游戏的此涨彼消现象,今后在各种环境对策中电子厂商都
有可能面临。
不言而喻,到那时,采取藐视法律规定、将环境污染最小化的做法是不现实的。例如,
针对焊锡无铅化与能耗增大的矛盾,继续使用Sn-Pb共晶焊锡的做法是不可能的。真正应该
采取的措施是,在实现无铅化的同时,想方设法尽可能地降低因无铅化而增大的能耗。
为了实现环境对策的最终目的——总体环境的污染最小化,应在充分考虑法律规定的同
时,考虑以何种优先顺序、以何种平衡比率来采取各项环境对策,在这方面未雨绸缪、集思
广益,将变得愈发重要。(记者:小谷 卓也)
“绿色信贷”杠杆效应初显
张昌辉
[ “绿色信贷”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绿色信贷”所取得的成效、所抑制或“拦截
”的信贷额度占总信贷额度其实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零头 ]
通过“绿色信贷”拉动“节能减排”
在众多维度的企业社会责任之中,企业的环保责任最深重,这是由它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它的特殊性表现在环保问题的潜伏性和长期性,换句话说,环保问题在刚刚发生时往往并
不引人关注,一般情况下其危害性也不会立即引人警觉,它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更像是“温
水煮青蛙”。而一旦你觉察了,通常也就到了某种临界值,危害已经铸成,补救的最好机会
亦已失去,再要补救就会花上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代价。
更重要的一点是,环境效应具有典型的“外部性”,其正面的抑或是负面的影响往往都
具有“无主性”。企业环保取得了积极的正面效果一般不会有人喝彩和赞赏,而企业污染的
负面效应也因其广布性而难有个体单打独斗。因而企业做与不做的动力都明显不足。
所以,如果仅仅依靠企业的“道德自觉”,环保责任难以持续,而依靠传统的行政手段
,依靠大检查,搞猫捉老鼠游戏,事实证明,效果也并不理想,而且事后监管付出的社会成
本也相当高昂。但是,日益成为全球之痛的环保问题昭示我们,节能减排已刻不容缓。而敦
促和约束企业实施节能减排责任的最有效办法,可能还是经济约束。
对于企业来说,它的经济命脉是资金流动。而目前大部分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仍然还是商
业银行,所以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在节能环保事业中可以发挥引擎功能,别人无法替代
,难以企及。
商业银行推出“绿色信贷”,通过金融杠杆实现环保责任,调控环保指标,可以发挥“
四两拨千斤”之功效。比如,通过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于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拒绝对
其提供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停止对其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
发放的贷款,就可以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从
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目标。
因为“绿色信贷”较之于行政监管手段,它的监管约束关口前移,因而所发挥的效用会
更好,也更容易操作和落地,成本也相对较低。其实,“绿色信贷”的威慑力就是利用信贷
杠杆、利用信贷等“逼迫”企业必须为自己的环保责任负责,为自己的环境违法行为承担“
经济损失”,这比事后处罚的10万元的污染罚款不知要强多少倍。
换句话说,通过“绿色信贷‘拉动’节能减排”,也是银行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
分内职责”,而且商业银行也完全有能力履行其职责,况且“绿色信贷”已经成为全球金融
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2007年7月,当时的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
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开始进入到我国节能减排的主战场。据报道,
“绿色信贷”出台后第一批遭遇信贷限制的是部分被原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的环境违
规企业。
38家被原国家环保总局处罚的违法企业名单和“流域限批”的地方及相关企业名单进了
中国银监会的“关注”视野,其中12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受到了当地金融机构的限制。
与此同时,中国工商银行于去年9月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
,提出要建立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
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等要求。
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一方面严格控制向“两高”行业贷款,另一方面建
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着重支持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等项目
,环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35.6%。到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15家分行已经支持的环保
项目贷款达300亿元,其中江苏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在无锡等地计划安排太湖污染治理
投资45亿元。
还有,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境内推出了能效融资项目,旨在推动我国企业
特别是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贷款项目。有报道说,兴业银行已在北京、天津、山
东、山西、重庆、浙江、福建等省市开办能效融资业务。截至目前,共发放能效贷款27笔,
金额4.35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54.07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84.25万吨。
“绿色信贷”遭遇技术性困局
尽管“绿色信贷”在中国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坦率地说,目前的“绿色信贷”
总量还相当微薄。“绿色信贷”所取得的成效、所抑制或“拦截”下来的信贷额度占总信贷
额度其实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零头。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共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
贷款1063.34亿元。而去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26万亿元。业内人士指出,全国
“绿色信贷”总量较之于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信贷,可能不会超过10%。而且各
行各地“绿色信贷”也很不均衡,有的银行动作幅度比较大,比如中国工商银行,而有些银
行则基本未动。因此现在的成绩只能算是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与预期目标还相差甚远。
有关专家分析指出,目前“绿色信贷”之所以成效不太理想,主因是还有一些省份和金
融机构,并没有实质性地推进“绿色信贷”。这其中固然有“绿色信贷”刚刚起步等客观原
因,但更主要的还是人为因素的干扰,因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当下还有利可图,短期看有
些甚至是暴利行业,因而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不愿大幅削减“两高”信贷规模。要扭转
这一局面,需要地方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彻底转变观念,彻底转变唯GDP、唯短期效益的政
绩观。
除了体制原因,“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也还存在着一些技术难题。比如,有相当多的
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实行“体外循环”。这样,“绿色信贷”在这
些中小污染企业面前也就自动失效了。再比如,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
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为银行“绿色信贷”审查提供及时可靠的“情报”支持。另
一方面,商业银行和环保部门还不能做到信息共享。再就是,商业银行也缺乏“绿色信贷”
的人才资源以及相关制度安排和机制设置。而且,“绿色信贷”的标准还多为原则性的规定
,缺少具体而微的可操作的机制和实施手段,从而降低了“绿色信贷”的执行效力。
建立压力机制助推“绿色信贷”
应该看到,“绿色信贷”的杠杆效应还远没有释放出来。
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建立外部压力机制,也就是制定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法规,将“
绿色信贷”上升为一种硬性制度安排,而不仅是一个舆论诉求和道德诉求的倡导,并适时推
出环境税、绿色证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安排,同时建立相应的行政问责机
制。建议,可施行环境污染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即当一厂一地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后,不仅要
追究该企业主、该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否也可追查其信贷发放相关金融机构的连带责
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倒逼相关金融机构主动承担环保责任。
其次,能否像节能减排一样下达一个指令性指标,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完成一定比例的“
绿色信贷”指标,能否也搞一个五年规划,要求在五年内完成某个比例的指标任务。并辅之
以奖惩机制和公示机制,并让媒体适当介入,使积极进取者获得社会公众的赞许,使不作为
者承受公众的舆论压力。
另外,在技术上应该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比如“赤道原则”、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及其相关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我国
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污染行业信贷指南。同时尽早制定出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风
险划分等级,从而为银行“绿色信贷”评贷审贷提供技术支持。
“绿色信贷”的稳步推进,不仅仅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也不仅仅是
银行在被动地接受外部压力,其实也是在为银行自身的发展规避风险,创造机遇和新的增长
亮点。
如今,节能减排已然成为全球的共同取向和行动,绿色产业、科技创新、保护地球、创
造幸福正渴求金融的全力支持和悉心呵护,这正是“绿色信贷”大展拳脚的最好机遇。“绿
色信贷”岂能贪小利而置远大的愿景而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