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有个叫杜瑞宁的老婆子,有一天晚上,她和老头子打起来,一气之下半夜离开了家。她手里举着根棕树火把向村外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哭大叫:“我可不想活了,我要用火烧死自己,我要到墓地里去自杀!”
路上,一伙青年人遇见了她,问道:“您这是上哪儿去呀?三更半夜的。”
“我活够了,我要去死!”
“那您手里举着火把干什么呀?”
“我……我怕被……被蛇咬呀!”
“既然您想死去死,怎么还会怕被蛇咬呢?既然您怕被蛇咬,您就是不想死呀,我看您还是快点回家去吧!”
这位老婆婆说想死,又说不想死,前后作出了不同的断定,自相矛盾,实际上想死是假的。被人一揭穿,只好回家去了。
逻辑学的矛盾律要求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不能对同一事物对象作出不同的断定,这是在论辩中揭露论敌前后自相矛盾的逻辑基础。如果论敌对同一事物前后作出了不同的断定,我们可以用矛盾律为武器发起攻击,这就是揭露矛盾术。比如:
甲:“我国有世界上没有的万里长城。”
乙:“既然我国有,那么世界上也就有;既然世界上没有,我国也就没有。你这话是自相矛盾的。”
揭露矛盾术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论辩方法。我们可以直接揭露出论敌前后的明显矛盾,也可以揭露论敌论点隐含着的矛盾,还可以作出一个真实的与论敌观点相矛盾的命题。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只要揭示了对方的矛盾,对方也就无辞可辩了。
战国后期,曾有人对墨子说:“辩无胜。”他认为参加辩论的双方都不可能获胜。
墨子答道:“试问你的"辩无胜"之说是对的呢,还是不对呢?如果你的说法对,那就是你辩胜了;如果你的说法不对,那就是你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怎么能说"辩无胜"呢?”
墨子紧紧抓住“辩无胜”这个论断本身的自相矛盾,给了对方重重一击。
青年玛丽娅大声宣扬:“我已经看破了红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假的……”
这时一个小学生问他:“大姐,你是一个人难道也是假的?”
“你是一个人”是一个真实性再明显不过的命题,这与“世界上一切都是虚假的”是相矛盾的,这个青年被小学生一句话就问得张口结舌。
揭露矛盾术的特点是要揭露论敌的逻辑矛盾。但是,有些诡辩者往往违反思维规律给对方造成矛盾,以此取胜。我们要揭穿这种诡辩,就必须揭示其中违反思维规律的地方。
有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欧底姆斯便劈头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青年回答:“我学习的当然是我不知道的东西。”于是欧底姆斯向这个青年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你认识字母吗?”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
“是的。”
“教师教你时,是不是教你认识字母?”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教师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了的东西吗?”
“是的。”
“那么,是不是你并不在学,而只是那些不识字的人在学?”
“不,我也在学。”
“那么,你认识字母,而你又在学字母,就是你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被弄得晕头转向,最后承认自己失败,甘拜欧底姆斯为师。
这个智者违反了同一律,混淆了“不知道的东西”和“已经知道的东西”这两个概念。“不知道的东西”是指学习之前不知道的东西,“已经知道的东西”是指通过学习后已经知道的东西,智者将它们混为一谈,乘机制造混乱,以难倒对方,这属于诡辩。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debate / #4372同步于 2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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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绝招——11.揭露矛盾术
az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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