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各学院及相关同学:
新学年生源地贷款工作通知已发各学院,请各位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同学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辅导员老师,学院汇总后于9月7日(周五)前交助学中心。
办理流程:
学生提交受理证明—学校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审核—当地金融机构放款到校—学校将贷款冲抵学费或返还学生。
注:
1、个别省份需要学校在纸质回执中盖章,请学院将纸质回执和受理证明一起交助学中心,统一盖章后返还学生本人寄回当地。
2、获得生源地贷款学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者都属于国家助学贷款。
3、贷款预计于11月、12月两月放款到校,对于未交学费学生,贷款到校后将直接划扣学费,如学费已交,则金额打入学生邮储存折。
预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将于近日开始,学校将统一组织召开贷款申请政策说明会,具体请留意布告栏及助学之家版通知。
学生处助学中心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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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办理通知
QG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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