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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邂逅(一)---又名“天若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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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命,绚丽而凄美。我们生与寂寞同在,死与辉煌相映。彼岸如歌,歌声凄寒。——题记
秦天十三岁那年就看到一个人从高楼跳下,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重重地坠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发出连续而沉闷的骨头破碎声。死鱼般凸出的眼睛,白花花的脑浆,柔软扭曲变形的肌肉,殷红的鲜血欢快地流淌出来,迅速将肮脏的周围染成血红血红的颜色,呈现出一种摄人心魂震撼心灵的凄艳。
跳楼而死的人是他的父亲,因金融风暴破产而自杀。
两年后,秦天再次目睹死亡。他的母亲,贫病交加地死在医院,临死前双眼死死地盯着秦天,可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中充满了悲伤。
秦天十五岁时就成了孤儿。十五岁的秦天就在思索死亡的意义。
他想,自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这个嘈杂喧嚣的世界呢?在床上病死?在家里老死?在街上被砍死?在厕所上吊死?在房间喝毒药死?也许,跳楼是不错的方法,可惜被人用滥了。
他想起了海明威。海明威在美丽年轻的妻子还在沉睡的一个清晨,用一支大口径的猎枪塞进自己的嘴里,然后是“砰”的一声巨响,把他那天才般的脑袋喷得粉碎,白色的脑桨红色的鲜血细碎的肉团尖锐的头骨在空中纷飞,瑰丽得让人心醉。
对死亡,秦天有一种热烈而振奋的期待。
秦天在东南大学读大三时,到外面租了房子住。那是座老式农宅,独门独院,孤零零地伫立在远离繁华的郊外。只有前面不到一里的地方有一座很洋气的豪华别墅,灯火通明,经常笙歌燕舞到天明。
他的房东是一个和蔼的老人,苍老的黑脸上满是深深浅浅的皱纹。
那天晚自习后秦天多看了一会儿书,所以回去时有些晚了,昏暗的灯光下只有他一个人幽幽地行走。天是阴沉沉的,无星,无月,无云,无风,街道上是死一般的寂静,连秋虫的鸣叫声都没有。秦天只能听到自己沉沉地脚步声和微微急促的呼吸声。
秦天走了一会儿,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女孩的身影。长发,白衣,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低着头慢慢地行走,有一种动人的轻盈。他快步越过,眼睛虽然偷偷地在瞄着她看却不停留。
“哎,”女孩突然叫住秦天,声音清脆悦耳,宛若银铃,使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清澈感:“你是东南大学的学生吧!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秦天转过身来,看见女孩带着几分娇羞怯怯地走过来。她的脸上泛着红晕,如朝霞,如桃花。她的眉毛黑的发亮,双眸如一泓秋水般盈盈流动。
“什么事?”秦天冷冷地说。自从他父母死后,他就一直保持着这种冷漠的态度为人处世。
也许是秦天的冷淡使女孩感到紧张,她低下了头,纤细雪白的小手捏着衣角,小声的说:“我想到碧绿山庄去,可我现在很害怕,你能不能带我去?”
碧绿山庄?不就是自己住处前面的豪华别墅吗?她到那里去干什么呢?我要不要答应她呢?在这样黑暗的深夜,秦天本不想多惹事非,可是看到女孩一副楚楚动人孤苦无依的样子,不觉有些心动。
“好吧。”秦天说。
“谢谢你,我叫灵儿,是历史系的新生,你呢?”她的言语明显欢喜了许多。 灵儿?一个很温馨的名字,听上去就能感觉到是个很活泼可爱的女孩。
天,也就是在这时开始变的。先是风,微风,大风,狂风,咆哮着将阴暗中的所有树木吹得呜呜直叫。风中夹着雨,迅急阴冷,击打身上,微痛中带有一种透入骨髓的寒意。闪电也不甘寂寞地在天空中窜来窜去,如一条闪光的毒蛇。而雷更是仿佛战场上的大鼓般响个不停,一声比一声震耳。
灵儿不知觉中紧紧握拄秦天的手,整个身躯都贴在了秦天的身上。秦天可清晰地感到灵儿淡淡的幽香,微冷的体温,柔腻的身躯,微微颤动的心跳。
秦天将外衣脱下,披在灵儿头上,用力握住她的小手,拉着她跑了起来。夜黑,风狂,雨急,电闪,雷鸣,秦天却渐渐感到内心越来越炽热起来。
等两人到了秦天的住处,两个人全身都已经湿透了。秦天打开灯,金黄色的灯光的柔柔地洒满了房间,灵儿在灯光中朦胧得如同一个金黄色的童梦。美丽,纯洁,清新,如一缕月光,如一片白雪,没有一丝红尘中的尘埃,纯净得令人眩目。
致命邂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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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漉漉的衣服穿在身上实在难受。灵儿的衣服温后贴在身上,更是让她感到娇羞难堪。秦天虽然装着不曾在意的样子,可是心里也是砰砰直跳。
“有没有衣服?给我换啊,太难受了。”灵儿笑着说。
秦天脸上仿佛红了一下,翻出自己的旧衣服,递给灵儿。
两人换好衣服,灵儿穿着秦天的衣服更是让人感觉可爱,仿佛是顽皮的精灵。就在这时,门口就传来了敲门声,很有节奏,但在风雨中显得特别奇怪。秦天在这里没有朋友,有谁会这么晚到这里来呢?
秦天打开门,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黑亮的大眼睛,狡黠的笑容,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很聪明。
“灵儿姐姐也在这里啊。”小男孩跳着跑了进来,一纵身跃到灵儿怀里。
“飞飞,怎么来这里?”原来这个男孩就是灵儿的表弟,碧绿山庄的主人的独子余飞。
“我……”飞飞看了一眼我,想说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是不是贪玩又没回家?现在下大雨来这里避雨?也好,我正要去碧绿山庄呢,正好把你带回去。”
“可是,我不想回去。”飞飞撅起嘴一脸不高兴。
“不回去哪行,这么晚还不回去,肯定会让姨父姨母担心。你也不小了,应该听话。”灵儿耐着性子哄飞飞。
这时,门铃又响了。秦天没想到今天会有这么多人来他这里。
秦天打开门,这次来的是个身穿绿衣的美少妇。她给秦天的第一眼感觉是很柔和,眼神带有一点风霜却又充满柔情,是那种典型的良妻贤母的女人。
“我是碧绿山庄的人,”她用一种柔软的语调说:“你有没有看见我的孩子?”
秦天回答说:“你来的正好,他正在这里呢。”
灵儿也跑过来:“绿姨!”
“是你,小诗!”绿衣少妇说:“你怎么在这?”
秦天看到绿姨的脸色变了变,连忙解释说:“她是要去找你的,只是因为雨太大而在这里暂时躲躲雨。”
“这样啊,灵儿,飞飞,我们走吧。”绿姨走过去牵着飞飞的手。飞飞看上去有点害怕,看来他玩得太晚了回去准要挨骂。
灵儿转身看了看秦天的住处,说:“阿天,你也一起去吧,看样子这里很难住人了。”
这屋子太旧了,久没修缮。屋顶上已经有好几个地方在漏水了,地面的水都漫过鞋子了。
“好吧。”秦天苦笑。
碧绿山庄里温暖得很。绿姨在大厅里煮咖啡,不久空气中就弥漫着淡淡的咖啡香。灵儿向秦天做了一个鬼脸,拿着衣服到浴室里去了。绿姨拿了些自己的衣服给她换。
飞飞则被绿姨关到房间里去睡觉了。他也实在玩心重了点,这么晚还不想睡觉,总想找灵儿说话。可是绿姨狠狠地瞪了他几眼,他也只好乖乖地回房间睡觉了。
致命邂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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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闲逛中走到绿姨丈夫余先生的书房。自从他父母双亡后,他就开始封闭自己少与人交际来往,更多的时间是去看书。他对书达到了痴迷的态度。
余先生的书房很大,书的种类也很多。从商场到官场到文学,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放满了书柜。秦天信手抽出本莫小米写的《英雄无语》来看。
平时,秦天一看书就会投入进去,耳不闻窗外事,只是今天,不知为什么,总是心神难定。秦天也感到有些奇怪,站起来反省。好象,书房里有一股让人恶心的血腥味。怎么会有这种味道呢?
秦天顺着味道慢慢搜索,走到了大衣柜前。秦天打开衣柜,有个东西突然间从里面倒了下来,把秦天吓了一跳。等他定睛看时,才发现那竟然是个头发油亮西装精致的男人尸体,仿佛受了巨大的恐惧脸被扭曲得成彻底变了形,七孔流出的黑血已经凝固。
秦天在大厅里看到过绿姨与她丈夫余先生的婚纱照,而这具尸体看上去就是余先生!
秦天这时才想起飞飞看绿姨的眼神,是那样害怕,一个孩子,本来怎么会那样害怕自己的母亲呢?而且,又怎么会这么晚这么大雨跑到他那里去呢?飞飞即使回了家,也一直想找机会和灵儿呆在一起,和她说话。难道,他就是想告诉灵儿这件事?
在这里,杀死余先生的最大嫌疑就是绿姨了。看来,飞飞是发现了这个秘密,才特意冒雨跑到他那里去的。而绿姨,生怕飞飞乱说而急着找他回家。要不然,为什么她只找飞飞而对余先生不回家不闻不问?
看着余先生的尸体,秦天感到一陈无法呼吸的窒息,全身颤抖着,双腿一软,心中翻胃,直想呕吐。
这时书房外传来清脆的脚步声,很有节奏地越来越清晰。秦天抑制住心中的恶心,赶紧把余先生的尸体重新放入大衣柜,拿着书坐到书桌上去。就在秦天刚做出看书的样子,绿姨就走了进来,看到秦天在书房里看书脸色似乎变了一下,但很快就消失,恢复自然。
“阿天,出来喝杯咖啡吧,灵儿也在大厅里等你呢。”绿姨的话语还是那样温柔,神情还是那样和蔼可亲,可是秦天却仿佛感到有股冷风吹了进来,心直哆嗦。
“好……好的。”秦天回答。
“快点啊,不要让我们久等。”绿姨说完转身离去,尖锐的皮鞋踏在木板上的脚步声格外清脆,仿佛踏在秦天心上。
秦天勉力控制自己心神,深呼吸几次,竭力做出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走向大厅。
绿姨与灵儿已经在大厅里等他了,桌上放着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咖啡。
“这是正宗的巴西咖啡,阿天来尝尝。”绿姨淡淡地对秦天说。秦天去仿佛感到仿佛从地狱飘来一股阴风,惨惨的,冷冷的,幽幽的,寒意入骨。
余先生,说不定就是喝着绿姨的咖啡而中毒死亡的吧。秦天装出一副不舒服的样子,说:“不好意思啊,绿姨,我从来不喝咖啡的。”
绿姨的脸上明显露出失望的神情:“从不喝咖啡?”
秦天撒谎:“是啊,我从小就对这个过敏,不习惯。”
“真奇怪,可惜了哦,这么好的咖啡,还是绿姨亲手做的。”灵儿穿着绿姨的一件果绿色的连衣裙,看上去清爽的很。
灵儿端起咖啡起喝。秦天急中生智,突然站起身来,有意无意间撞了灵儿的手肘一下,把灵儿的咖啡碗撞得跌落在地上,少许咖啡洒在裙子上。
“你干什么?这么不小心!”灵儿嗔怒着说,恨恨地看着秦天。
“不好意思,我……我帮你洗干净。”秦天手足无措。
“哼,不要你洗,我自己来。”灵儿怒气冲冲地去洗手间洗衣服了。
绿姨苦笑,寻了把扫把整理地面上的残汁与碎片。
“我去下洗手间。”秦天扔下一句话,匆匆地也走向洗手间。
灵儿正苦着脸擦那件裙子,看到秦天走近来也没好脸色。秦天低声把看到余先生的尸体的事告诉灵儿。灵儿不敢相信,但看到秦天这样认真的样子,前后联想起来,又不得不信。
“你是说,绿姨杀了姨父?”灵儿突然间仿佛很伤心,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太大了:“你可知道,除了我父母,绿姨是我唯一的亲人。而姨父,也没有其他亲戚的。”
“你冷静点,我怀疑你姨父是被毒死的,所以绿姨的食物都不可以吃的。”秦天说的好象有几分道理。
“那怎么办?”灵儿乱了方寸。
“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秦天想到只要离开这里,向警方报案,所有的事就可以一清二楚了。
“好吧。”灵儿无奈地同意。
秦天跟着灵儿偷偷走下楼,走向大门。背后,绿姨冷冷的冷笑,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两人走到铁门,才发现铁门已经关了,而且竟然上了锁,根本就走不了。这时背后传来绿姨的声音:“灵儿,阿天,走也不和绿姨说一声?”
秦天转过身来看绿姨。绿姨的双手放在背后,肯定拿着凶器。至于她的眼神,也不再柔和。她的微笑也仿佛是对猎物的欣喜,让秦天毛骨悚然。
致命邂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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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姨的话语还是那么温柔:“灵儿,至少你也应该看看姨父。阿天,你也要等见过男主人再走才有礼貌啊。”
绿姨的微笑还是那样和蔼,慢慢地走了过来。秦天却紧张起来,拉着灵儿的手,慢慢地退却,直退到冰冷的围墙。
绿姨突然间仿佛发狂般冲了过来,手上拿把菜刀乱砍,似乎连灵儿都不想放过。两人狼狈地四处乱跑躲闪,重新又冲进了屋子里。
天空中又响了下霹雳响雷,碧绿山庄仿佛在雷声中颤抖。也许是天气太恶劣了,这时竟然停电了。
黑暗中秦天与灵儿失散,绿姨一直追着秦天。而且,她对自己房子显然要比秦天熟悉的多,即使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
秦天躲进书房,他认为,这里是绿姨杀死自己丈夫的地方,她多多少少会有些害怕,不会来这里找他。
可是,他想错了。绿姨现在神智已经变得不太正常,根本就不怕什么。她找到了蜡烛,到处寻找两人。屋子里能躲一个人的地方并不多,她很快就找遍了其他房间没有找到秦天,自然就来书房找他了。
秦天又听到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那声音现在听起来仿佛是催命曲,一声一声直叩击秦天紧张脆弱的灵脏。
“阿天,你出来吧,我知道你躲在里面。你在里面陪我老公?我老公很寂寞,对不对?他人很好的,很有能力,又很会说话,你肯定不会感到寂寞的。”绿姨说到自已丈夫时充满了柔情,可是谁又想到,是她自己亲手杀了自己丈夫呢。
“可是,他不应该这样对我!我为他付出这么多,所有的青春浪费在他身上。现在,他发达了,事业成功了,却朝三暮四,和外面的女人好了了,想抛弃我?不可能的,我不会让他离开我的。迟早我要找出那个狐狸精,将她碎尸万段。”绿姨的语气突然间又变得凶狠恶毒起来。
“今天,他竟然告诉我,要三个人当面就清楚。哈哈,这样不是很清楚了吗?可惜了那狐狸精不知道为什么没来,让我看到她的话,肯定会让她不得好死,哼,拆散别人家庭!”
“阿天,你出来,好吗,只要你发誓不把这里的事告诉给别人听,我就让你平平安安地离去,以后见了也当好朋友,好吗?”
秦天才不信绿姨的话。他正躲在大衣柜里,余先生尸体旁边,虽然那股恶臭难闻,但总比没有命要好。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秦天屏住呼吸,心悬了起来,只希望绿姨找不到他快点离开这里。
绿姨在书房里四处没有找到秦天,转眼望见大衣柜,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轻轻地走近衣柜,突然间把衣柜打开,挥刀乱砍了过去。
绿姨的刀砍在人的肉体上,镶进去了,一时没有拔出来。秦天乘机从里面窜了出来。原来,绿姨砍到的是秦天推过去的余先生的尸体。
秦天快步走向书房门口,但在黑暗中没有辨明方向,重重地撞在墙上。而此时绿姨拔出刀双手握住砍向秦天。
出于本能,秦天伸手去握住绿姨的手腕。可是,绿姨神智疯狂而力气大增,而秦天心存恐惧底气不足,那刀竟然慢慢的落了下来,刀锋似乎接触到了他脸上皮肤。
秦天感到自己力气越来越弱,锋利的菜刀刃口慢慢地破开了他的皮肤,温热的鲜血流了下来。
就在秦天支持不住的时候,绿姨突然间失去了力气,身子被秦天一推向后倒去。
一支蜡烛点起,秦天看到灵儿的脸,苍白、惊恐。再看绿姨,背后插着一把水果刀,想必是刚才灵儿从后面捅进去的。
致命邂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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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走到灵儿身边,轻声说:“都过去了。你怎么样?”
“我很好,飞飞也死了,我刚才躲在飞飞房间。”原来灵儿一直躲在飞飞房间里,怪不得绿姨找不到她。可是,绿姨疯了?竟然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好了,现在没事了。”秦天安慰灵儿。
灵儿的眼神不再恐慌。她对着秦天笑了,笑靥如花,宛如春风朝阳般驱散所有的阴霾。
“我喜欢你。”灵儿扑进秦天的怀中,羞涩地轻声对他说。
爱,就在这一刻如火山般狂烈爆发。多年来,秦天感到自己仿佛是在悠悠苍穹下干燥金黄的沙漠里负重独行的骆驼,苦涩,孤寂,冷漠。曾以为,人生一世,注定是在寂寞中度过。而现在,深藏在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疯狂地熔化了心灵的所有悲痛与伤痕。
如果可以,我愿将我的所有付出,只为能与你相知相守。如果可以,我愿将所有的痛苦与悲伤来背负,只为能使你美丽美好。如果可以,我愿将我的灵魂卖给魔鬼,只为能换来你的快乐快意。
秦天紧紧拥抱着小诗轻盈柔软的身躯,泪水轻轻滑落。他感到自己内心洋溢着无穷的欢乐与激情。
秦天轻吻着小诗的香唇,投入到一种忘我的幸福中。
在时间为之停滞的瞬间,秦天突然感到一种锥心的疼痛。他看到灵儿嘴唇慢慢地离开,她的唇边流着殷红的鲜血,那是我的血!她竟把秦天的舌头咬了下来。
而且,灵儿手上握着一把带血的水果刀,那正是她杀死绿姨的水果刀。
灵儿吃吃地笑着说:“我好喜欢你喔。有感情,有毅力,有勇气,有智慧。可是,你却不得不死,不然,这些事情我怎么能自圆其说。”
秦天的心变得冰寒。他突然想起了绿姨说的话。余先生的情妇本来要来这里和绿姨说清楚的,而灵儿正是特意来碧绿山庄的,原来,她就是余先生的婚外恋人。
飞飞的死,看来也不是绿姨杀的。虎毒不食子,肯定是灵儿躲在飞飞房间里时想好了对策,乘机杀死飞飞的。灵儿说过,她是绿姨与余先生的唯一亲戚,这样她就可以得到整个碧绿山庄了。
可惜,如果秦天不死,她编造什么谎言也难以自圆其说,而且极可能会被查出真相,索性连他也杀了。
秦天看见灵儿的脸又凑了过来,轻轻地对他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安葬你的。”
长发,白衣,黑眉,她的眼依然如秋水般盈盈流动,她的脸依然带着几分少女般的羞涩,她的手依然纤细雪白。
在风中,灵儿依然绝美,明艳,纯情。
秦天仿佛听到冥冥中传来的歌声,歌声凄寒,在诉说着一个凄清悲惨的故事,声音越来越清晰。秦天突然感到很熟悉,原来竟是他自己的声音。
“生又如何,生原无爱,孤寂欲死。死又如何,死仍无爱,孤寂欲生。爱又如何,爱在彼岸,彼岸飘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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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故事:致命迷情
致命迷情
一、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2005年4月5日,清明,小雨。
当我从郁闷空洞的商业大厦里走出来的时候,天空里还飘散着剪不断理还乱霏霏小雨,带着些许凉意,轻快写意地飞舞在我脸颊上。
从商业大厦走过去,蛋糕店、精品屋、鲜花室,一幕幕,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自从结婚工作后,就日复一日地这样上班、下班,机械而枯燥。
只是,只是这次,怎么又走到了东南大学门口?我苦笑,也许,是我潜意识里还舍不得那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吧。每过一段时间,总会情不自禁地走错路来到东南大学,总会沿着熟悉的校园小径漫步过去。一潭碧水的小塘、干净清凉的石桌、青绿相间的草地,多少次,我和晓雪手牵手这样一路走过,那时的我,仿佛在云中散步,是多么幸福快乐啊。
可再美的梦也会醒,一切,终究烟消云散了。不知道晓雪现在还好吗?原来,我每次来到东南大学,都是缅怀和晓雪在一起的日子。刚离开晓雪的时候,还三天两日里梦到她,随着岁月消逝,梦到她的时候也越来越少了。时间让人忘记一切,痛苦也好,欢乐也好,都随着时间渐渐淡化,直到消逝。
可我知道,晓雪永远不会在我生命里消逝。我这一生,最快乐幸福的日子是与她在一起的那两年,那两年把我一生的快乐幸福都透支了。
我叹了口气,心中也暗暗好笑,才刚刚而立之年的我,竟然如老人一般怀旧。走累了,来到那棵大柳树下,坐下休息。以前,我和晓雪每次走到这里总要相拥而坐休息一会,风起时,她的长发随风飘舞,拂到我脸上,痒痒的,清香扑鼻,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感。
怎么老想起她?我摇了摇了头,想要摆脱那些陈年旧事。放眼望去,东南大学还如我当年求学时一般没变,变的只是我的心境。现在大学里越来越开放了,居然允许大学生注册结婚,大白天的到处是成双成对的情侣,打扮得也时髦明艳,大大方方地打情骂俏。
我注意到前方小塘边上,有一名身着白色毛衣的长发女子独自依在栏上,任晓雨细风拂在身上,和那些意气风华的情侣相比,有一种特别的落寞。我心中好笑,大学里的女才子们,总是为赋新诗强说愁,没经过什么人生风雨,却总是摆出一副多愁善感的样子,飞花落叶都可以写出长篇大论感叹一番。
但引起我注意的,还不是这些,而是……而是晓雪以前也是这样喜欢在晓雨细风中倚在栏上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不过她可不是多愁善感,而是可以折磨我,让我一边撑伞一边帮她擦雨,顺便腾出手来K我一顿。我有时真不明白,象她那样文静温柔的女孩,竟然喜欢打人,而我,却是对她说话声音大一点都成为不可饶恕的弥天大罪。
怎么又想到晓雪了?看来,自己的确是老了。我站了起来,准备离开。妻子这时说不定到家了,得回去帮她做家务了。就在这时,那白衣女子也站了起来,转过身来,两人目光相对。
竟然是她!我没想到,晓雪竟然这样出现在我面前!虽然很多次,在梦中都与她有着各种各样的巧遇,也设想过与她再次见面时的场景,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与她不期而遇。
二
“你……你还好吗?”我发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看到晓雪时我还会这么激动。
晓雪变了。我印象中的晓雪是那样纯真活泼,率性而为,从不会为应酬别人而强装笑脸,但这次,她明显笑的很勉强。
“还好,你呢?”晓雪的对话也很老套。
“还好……还好……”我也不知要说些什么好。此时我方明白欧阳修为什么会说相对无言了,星转斗移,人事变迁,她不再是以前的她,我也不是以前的我,一时之间,真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
“你怎么会来这里?”我知道晓雪一毕业就去了深圳,那个可以天天看海的繁华城市。
“没什么,我只是来看看。”晓雪说。
只是来看看?晓雪变得真快,以前,她可从不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她又是因为什么事来到这城市呢?看样子她是不会说了。听说,她在深圳那里和一位很年轻也很有本事的出色男孩结婚了,自己开了公司,两人过着传说中的幸福日子,有房有车有产业。而我,不过是这城市里普普通通的一名小职员罢了,朝九晚五。
雨还在下,我习惯性地把伞移过去,晓雪的身上,已经湿了,显然,她倚在这淋了不少时间的雨。
一时之间,我们都不知怎么开口。站了良久,也不知是谁先开始,我俩竟然又如多年前般沿着校园小径往回走。
一切,是那么熟悉,却又是那么陌生。依然有风,拂起她长发,拂上我脸颊,却没有以前那种痒意,也许,是麻木了罢。
走出校门,晓雪站住了。
“我还有事,你也应该回家了吧。”
“是的,我也要回家了。”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此时的晓雪朦胧难以看清,总有一丝异样的感觉,可这感觉也是那么朦胧,令我难以开口。
晓雪摆了摆手,做了个再见的姿势,转身融入人潮中,白色的毛衣在人群中慢慢变小。
我呆了半晌,突然发疯般地追了过去,拉住晓雪的手。
“怎么了?”晓雪睁着大眼睛看着我,一眨不眨。
我气馁,把手放开。
“雨这么大,这把伞你先用着吧。”情急之下,我想到了借口。
“没事,我可以打车。”晓雪伸出手去挽了下拂下来的流海,笑了笑,这时的她,仿佛如以前在东南大学时有些调皮的味道。
“还是拿着吧,你衣服都湿了,容易生病。”
晓雪接过伞:“好吧,那,再见了。”
“再见。”
我就这样站在那里,目送晓雪离去,看着她消失。
为什么?为什么她不给我联系电话呢?可是,我不也是没敢问吗?她又为什么会去东南大学?她的家庭现在怎么样了?一边恼怒自己的胆小,一边带着满腹疑团,我悻悻地往家里走。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原来,淋雨的感觉真不错,可以让人好好清爽一下。
三、
其实严格的来说,我妻子媛应该算是贤妻了。
媛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走出去也不至于丢人,最关键的是她没有城市女孩普遍的娇气,沉毅,坚强,有时我对她开玩笑说,当年是不是你特意设好圈套,让我钻进去娶了你?她也只是笑笑,并不争辨。
我、晓雪、媛,都是东南大学的同班同学,而晓雪与媛则是好友兼死党,两人焦不离孟。所以我和晓雪的事她是一清二楚,因为媛读书晚,年龄比较大点,再加上她性格沉稳,我与晓雪也一直把她当作姐姐看待。
我与晓雪的认识也是缘由媛。其实,我早就知道媛对我有好感,我也知道媛是个好女孩,但她太沉稳了,太象别人的母亲,而不象恋爱的对象。我喜欢的女孩是那种可以让我宠爱娇柔的女孩,而不是可以照顾我象我姐姐母亲这种类型的,这就注定了我和晓雪的情缘。
我不知道媛是怎么度过那段日子的,虽然她还象平时一样,沉静地上学、打理班务,见到我时依然笑容可掬,时不时拿我与晓雪开玩笑,但我能感觉到她内心的痛苦。可是,那时的我,对媛的愧疚也只是浮光掠影,因为晓雪,我根本就不将其他人的感受放在心上,直到那天,我失去了晓雪。
晓雪不属于这城市的,这只是江南的一个很普通的小城市,离她的梦想很远很远。晓雪走时,我没有求她,甚至没有去送她,只是一个人呆在寝室里闷闷地喝酒,把自己灌醉。
在离开晓雪后的日子里,我心灰意懒,一度在城市中迷失了方向。由于来自农村,一旦在城市里不能立足就只能灰溜溜地回家种田。而没有晓雪,我对生活根本就没有奋斗的目标,对自己也失去了自信。这时,是媛,坚持不懈地陪在我身边,与我一起度过那段凄风惨雨的日子,甚至不顾家人的反对搬出来与我同住。
媛没有了退路。
如果我不与她结婚,她的一生就被我毁了。婚前检查时,医生对我说媛不能生育,我只是笑笑,善良让我选择与媛一起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
婚后,我们的生活应该算是不错的,衣食无忧,虽然比上不足,比下却有余,贷款买了房子,平时也能存几个钱。没有小孩,生活的负担也比较轻,没事就去看看双方二老,倒也轻松。
生活,也就是这样了,如果有小孩,也许还要琐碎些吧。我记得上个世纪诗歌流行时,曾有一篇很有名的短诗,题目是两个字,生活,内容却只有一个字,网。生活就是网,你在网里面挣扎,不紧,却能牢牢的圈住你。
我不知对媛算不算爱,但至少,我和她是连在一体的亲人。她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丈夫,这已足够。
回到家时,媛已经做好了饭菜。
“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媛问。
“没什么,公司里有一点事。”我没说晓雪的事,怕引起媛误会。
吃饭时,媛的头又痛了起来。
“结果出来了吗?”媛最近老是头痛,我找了以前的一位同学,现在某医院的知名医生帮她检查。
“去了,没什么,医生说只是过于劳累了,休息休息就好了。”
“还是注意点的好。”
家庭生活就是这样,吃饭,看电视,睡觉,如果有个小孩,可能要热闹点,两人的生活总觉得冷清些。
四、
夜深时我还没有睡着。
今天不知为什么,一点睡意都没有,眼前不时浮出晓雪的音容笑貌。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忘不了她。
我转身看了眼媛,她睡的那么香。我不知道她是如何承受生活中的不幸的。一直以来,我都怀疑自己的生活是否是真实的。时间过得真快,快得我都无法置信,自己就这样度过了青春岁月,就这样成家,就这样一天一天过下去。
突然,电话响了。
我起身接过,却没有人说话。
“是谁?”
“……”
“说话啊。”
我没听到说话声,却仿佛听到有女人的哭泣声。
这么晚,谁会在电话里对我哭泣?
平时,很少有人打电话到我家里,尤其是这样的深夜。而我的交际圈子也不大,相熟的异性就更少了。
“怎么了?”媛被吵醒了。
“没什么,有人打电话却不说话。”我再叫了声,依然没人回答,但哭声也突然间消失了。
我悻悻的挂了电话,谁知没过多久,电话又响了,在深夜显得格外刺耳。
真可恶,谁会开这种玩笑?
我按捺住心绪,拿起电话听,依然无人说话。
“谁?”
难道是晓雪?不可能的,她怎么会半夜打电话给我。
“晓雪?”我还是尝试着叫了一声。我没注意到,媛此时根本没睡着,尽管我的声音很低,她还是听到了。
“晓雪。”对方总算说话了,但那声音如切割金属般尖锐刺耳,而且一听就知道是男性的声音,他的声音故意模仿我的语调,让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你是谁?到底有什么事?”我有些愤怒。
媛起身,拉亮了灯,突然发出声尖叫!
“怎么了?”我转过脸来看媛,她不是那种胆小可以轻易被吓到的人。
我从来没有看到媛会出现如此害怕的神情,嘴唇哆嗦,脸色发白,眼睛里充斥着恐惧。
“怎么了?”
媛勉强抬起手来指了指电话。
电话是有来电显示的,我开始没有注意到,现在却发现此时的来电显示号码竟然是“4444444”,七个“4”字!
不可能的,不可能有这种号码,谁也不可能会有这种电话号码,电信局也不会让别人装这种号码。
这时,也许电话里的男子听到了媛的惊叫声,更加开心了。
“徐天,出来混的,总要还的。”这声音益发诡异了。
“你究竟是谁?”我不明白,我欠他什么,我从不欠别人钱,也不欠别人的人情,更没有欠下什么仇,我只是一个朝九晚五的小职员而已,不会有什么那些传说中的爱恨情仇。
电话却挂断了。
“怎么样,天?”媛镇定下来了。
“没什么,挂了。”我看着媛,有些迷惘,这件事对我来说实在太异常了。
明知没用,我还是拨了七个4,按那个电话号码打了过去,果然是空号。
“睡吧。”我把电话线拔掉,不管怎么样,过了今晚再说。
媛分明受了惊吓,依偎进我的怀中,全身颤栗。
“没事的,只是个恶作剧。”我不停的安慰媛。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半睡半醒间,我似乎又听到电话声。
我睁开眼睛,寻找声音的来源,竟然是放在枕边桌上的手机。
拿过手机,我习惯性的看了下来电显示,竟然又是七个“4”
!
手机在不依不饶的响个不停,我愣了愣,还是接听了,却没作声,我知道如果对方不说,我再问也是多余。
“徐天,出来混的,总要还的……”那声音翻来覆去就这一句。
“够了,我欠你什么?有本事明刀明枪来,背后扮神装鬼算什么东西!”我实在忍不住了。
“明刀明枪?”那声音里分明有一种奚落的味道。
“今晚到此为止,我要睡了,有本事明天再来找我。”也不等对方回话,我把手机合上关掉了。
五、
4月5日,清明,注定是我不平凡的一天。我躺下身去,转脸看到媛睁着一双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我凑过去,吻了吻她的双唇,她的双唇冰冷异常。
“睡吧,有我在你身边,没事的。”我搂紧了媛。不管怎么说,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没有过不去的槛。
第二天,我就去找了个电信局的朋友,把昨天发生的事对他讲述一遍。
现在,有很多鬼电影,里面经常出现所谓的“鬼”会打恐怖的电话或发送恐怖的留言给受害者,尽管很吓人,可我从来不信。电影是电影,生活是生活,生活不会象电影那样激情四射。
果然,电信局的朋友的解释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他说,理论上,运用通讯技术,固定电话或手机所在区域的电信局内部工作人员可以让来电显示异常。但这是违反他们工作纪律的,而且,在他去电信局内部询问后,都否认了昨晚做过这种事。
而根据警方与电信部门最近的研究,在深圳那边犯罪份子流行一种特殊的电子仪器,用那电子仪器安装在自己所用的固定电话上,就可以让接电话的来电显示来显示他们设置的号码。即便是电信部门自己,也会受到影响无法查探到对方电话号码。
显然,对方用的就是这种先进的电子仪器。令我不解的是,对方何以对我使用这些?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而我,素无仇家,又怎么会得罪这种人?
就在这时,媛的同事打来电话,媛在公司上班时突然晕倒了。
等我急匆匆赶到媛的公司时,她已经醒过来了,躺在办公室里休息。
“怎么会这样?你不是只有点头痛的吗?”
“我……”媛看了看身边的同事,同事知趣的走开。
“天,我问你件事。”
“什么事?”
“你信这世间有鬼吗?”
“开什么玩笑,不信。”
“据故老相传,一个人临死时阳气衰弱,会见到鬼,是不是真的?”
“你在说些什么啊,别胡思乱想了。”我走了过去,用手握住媛的手:“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在你身边。”
“我不知道,但我真的看到……”
“看到什么?”
“算了,也许是我眼花了。”
媛好象有事瞒着我。以前,她的性格可不是这样,我与她在一起的日子,简单,透明,根本就没有秘密而言。
“不说了,要不,我们出去玩一趟吧,散散心,我们好久没有出去旅游了。”
把媛送回家,叫来她母亲照顾,我再匆匆赶回公司,继续手上的工作。
公司最近生意不错,害得我们老是加班加点,等我把手上的事做完后,天已经黑了,外面是万家灯火,车水马龙。
我习惯性的步行回家,不知怎的,又走到了东南大学。
做什么?又想在这碰到晓雪?我暗暗骂自己。我的妻子,媛,还在家里病着呢,而我,却想着另一个女人。徐天啊徐天,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自私了。
正当我头回家时,我差点撞上别人。定睛看时,竟然就是晓雪!
晓雪还象昨天我见的时候一样,身着白毛衣,留着披肩长发,手上还拿着我送给她的伞。
“怎么?是你?好巧。”
晓雪笑了笑,露出醉人的酒窝:“是啊,真巧。”
鬼使神差,我又与她走在一起。晓雪今天的心情看上去特别好,全然没有昨天的那种愁苦。
咕咕……
“什么声音?”她突然站住,问我。
“好象是我的肚子鸣不平的声音。”我有些尴尬。
“你不说我也没注意,我好象也饿了。”晓雪站住了,望着东南大学附近的一家小店。
六、
小店名“守候”,一个很温馨的名字。这也是我第一次与晓雪约会的地方。记得那时,我暗恋她两年,等了她两年,最终在她生日那天打电话给她约她在这家小店庆祝。
“没想到这家店还在啊。”晓雪益发开心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在这里请过我吃饭。”
“是啊,那是我一生中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饭。”
“是吗,那我再给你次机会让你开心一次吧。”
我苦笑,时过境迁,心境已变,又怎么可能回到从前?但我还是与晓雪走了进去。
饭店这些年来几乎没变,我和晓雪轻易地就找到了我们以前约会的包厢“忘情”。
当年我们很奇怪,老板为什么会将包厢取这么个名字,曾经傻傻地问老板,这个包厢名字这么难听,客人是不是很少来?老板却说这个包厢是最有人气的。现在我成熟了,也渐渐明白了老板的用意。
可晓雪不明白。她似乎又化身为青春娇柔的可爱大学女生,笑靥如花般,要店员上蛋糕点蜡烛端水果。我不忍破坏她的好心情,但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提醒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找个上洗手间的借口溜了出来。
说也奇怪,自从我一走进这饭店,就觉得背后有人在暗处偷偷窥视着我,而且,那眼神让我浑身不自在,如毒蛇般令我恶心。走出包厢后,我有意识地往偏僻点的楼道走,出了饭店后门。
饭店后门外是一股难闻的垃圾味,各种腐臭混杂在一起,风一吹,差点让我呕吐了起来。我急忙往回转身往回跑,却差点撞上人。
我抬头一看,差点魂飞魄散!我从没有见过如此难看的人。怎么说呢,这人很瘦,极其瘦,就象一层骷髅披了层皮,眼窝深陷,在黑暗中幽幽发光,仿佛饿极了野狼。穿着件黑风皮,除了一张瘦极可怕的脸外全身笼在黑披风衣里面。
“对……对不起。”我不敢多看,说完就打算绕身走过。
“出来混的,迟早都要还的,一句对不起就够了?”骷髅人突然冒出这么句话。
“你……你是……”我一下子清醒了,这种声音分明就是给我打神秘电话的声音。
“你究竟是谁,到底想做什么?”
“你只要记住,出来混的,迟早都要还的。”骷髅人甚至把仅有的那张脸皮动了几下,算是在笑了,说完后转身就走。
我站在那了呆了呆,正在犹豫不习是否要追上去,饭店里面传来晓雪的惊叫声,全无征兆,吓了我一跳。
我马上赶了过去,推开门,看到晓雪满面惊恐地缩在包厢一角。
“怎么了?”
“有……有老鼠。”晓雪似乎惊魂未定。
“老鼠怕什么。”话虽如此,我还是软言安慰晓雪。但我奇怪的是,以前晓雪并不怕老鼠蟑螂这类东西,难道离开这些年她也变得怕这类动物了昆虫了?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晓雪怪怪的,和以前有些不一样。
从晓雪所在的角落处望过去,正好可以透过窗户看到外面的过道,刚才,那骷髅人就是从这里过去的,难道,她是因为看到骷髅人而惊叫?
不管怎么说,晓雪什么心情也没有了,我也惦记着媛,两人默默的吃了顿闷饭。中途,晓雪几次张了张口想要对我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一吃完饭,我就叫了辆出租车把她送走。车启动时,听到晓雪对司机说去新华宾馆,心中一动,莫非,她就住在那里?
七、
回到家,我没看到媛。
我感到奇怪,媛病了,身体不好,这么晚到哪去了呢?打电话给她母亲,却也不知,只说她感到心中郁闷,一个人出去散步去了。打媛手机,却关机了。
我靠在床边,默默地点燃一支烟,看着电视,思想却走神了。
晓雪为什么回来这座城市?她与我相见是故意还是偶然?
瘦得皮包骨的骷髅人又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这样仇视我?
也不知这样过了多久,媛还没有回来,这时我才隐隐感觉不对劲,再次打电话给她母亲,依然找不到她,她的手机也一直关着。
这时家中的门铃响了,可能是媛回来了,我急忙走了出去开门。
然而,我大失所望,门口站着的是那位一看就让人恶心的骷髅人。
“你是谁?找我做什么?”
“徐天,你现在还不知道我是谁?先开门让我进去吧。”
我狐疑地望着骷髅人,脑海里一直搜索,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认识这个人。
“你不会是怕我吧!”骷髅人发出一声冷笑。
“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给你点提示,程晓雪,怎么了,这样总可以了吧。“
他竟然然知道程晓雪这个名字!我打开铁门,让他进来。
“你究竟是谁?”
“唐平。”
“唐平?”
“或许我用另一个身份和你说话比较容易,程晓雪法律意义上的丈夫。”唐平眼神里有一种讽刺的意味。
法律上的丈夫?我不懂他为什么这样说,但看得出,他对我有着极深的敌意。听说,晓雪的丈夫不是很有本事的青年才俊吗?怎么会是这样?
“你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现在的样子,完全是拜你所赐!”
“你说什么?”我益发懂不明白了,我和晓雪,是很久以前的事,自从她结婚后我就没再找过她。
“你清楚我在说什么!我只是她法律意义上的丈夫,她的心,全在你身上。”唐平的眼神变得恶毒起来,狠狠地盯着我,让我不寒而栗。
原来,晓雪还是爱我的,她心中还是有我的。看着唐平极度瘦弱的身躯,我突然想起到了什么。
“你吸毒?”
“呵呵,你总算看出来了,我吸毒,还不是因为晓雪,还不是因为你!”
难怪,难怪唐平是这副模样,青年俊才变成人见人厌的骷髅人。
毒品!近代社会危害最大的魔鬼!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沾上了毒品,就意味着将灵魂出卖给魔鬼,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即使最先进的医疗科技,也不能让人完全戒去毒瘾,成功戒毒的比例小到万分之一以下,可以忽略不计。对付毒品的最好办法是永远也不要接触它!
“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晓雪怎么会爱上你这样一个普通的男人。你有什么优点值得她爱你?竟然可以在她陪伴着我时还念念不忘,做爱时还低声叫着你的名字!”
唐平愤怒了,本来就极瘦的唐平因为愤怒一根根青筋暴出,似乎要撑破他那失去光泽的皮肉。
可怜的人啊,他怎么知道,女人最在意的就是她的初恋,爱情,又岂是简单的对比?我可以猜想,深爱着妻子晓雪的唐平在这样的打击下纵情于酒色中,沾染上了毒品,从而让自己永无翻身之时。
“那晓雪呢?你们怎么样了?”
“晓雪怎么样了?你不知道?”唐平眼中突然现出一种很奇怪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从未看过的生物。
我当然知道,她现在在新华宾馆。现在想起来,晓雪是看到了唐平跟踪我们而惊叫,一个吸食毒品的人,为了毒品什么做不出?不知她受尽了唐平多少折磨,才逃离深圳来找我。这些,她又为什么不说?唐平,是跟踪着她来还是特意来找我?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在新华宾馆,有另一场噩梦在等着我。
八、
这天晚上唐平纠缠了我好久,一直叨叨唠唠自己以前的生活,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心境已经老了,只有老人才会不停地怀念自己的过去。看得出,他对我极为仇恨,他从不曾责怪自己,只知道说别人对不起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生存?
如果他还有点血性,说不定会找我复仇,但此时的他不过是个瘾君子,身体与精神都早就被毒品淘空了,那点仇恨与吸食毒品的享受相比根本无足轻重。
所以后来唐平毒瘾发作时,宁愿屈辱地拿了我给他的一点钱,出去购买毒品解决他的毒瘾。我知道最少今晚他不会再来打扰我了。
而媛一直没有回来。
直到第二天,警方通知我,我才知道媛那晚竟然死在新华宾馆!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听到这噩耗时的情景,只觉得自己被什么东西抽空了,呆呆地,灵魂似乎被挤出躯体,在空中飘浮,整个人陷入了死寂的状态。
媛,我的妻,就这样离开了我。
往事如烟,一幕幕,如梦如幻,在我眼前闪过。如果岁月能够倒流,那多好啊,可惜,人生就是这样,充满着无奈与悲伤。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媛那天一直在后面跟踪我与晓雪。后来我与晓雪分手后,她还一直跟踪晓雪直到新华宾馆她的房间里去了。
警方不知道媛与晓雪在里面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只知道后来晓雪出去了,而第二天早上发现媛死在房间里。她的胃里还留有大量的安眠药,但这不是死因,致命的伤害在心脏,被一柄锋利的刀子刺穿了。
警方是在回深圳的火车站里找到晓雪的。凶器上有晓雪的指纹,在晓雪的手提包里找到媛临死前服用的安眠药,她成了警方最大的嫌疑人。
但是,这怎么可能?
别说晓雪本性就如此善良,平时连杀只鸡都不敢,竟然敢杀人?而且,她与媛还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啊,她怎么舍得下手?
我去拘留室看她时,晓雪说,与我在楼下分手后,媛就找了上来。在房间里,媛与她说了很多话,说我与她的家庭生活平淡枯燥,说她当初应该成全我与晓雪,说她在工作上感到郁闷无聊,等等,诸如此类。后来,时间晚了,晓雪提醒媛应该回家,媛说她不想回家,想一个人在这里静静,于是晓雪就把房间让给她,自己到另一个朋友家里去住,打算第二天离开这里回深圳。没想到,媛会死在那里。水果刀是她削了个苹果给媛吃,自然有她的指纹,但安眠药在她的手提包里,她却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
我为晓雪找了个全城最好的律师,但我自己也知道,找不到其他的证据,很难洗脱晓雪的嫌疑。
在拘留室里,晓雪变得憔悴了,本来就忧郁的眼神益发黯淡了,死的是自己的好友,而嫌疑人恰恰是自己,这样的故事发生在谁身上都让人难以相信。晓雪说,她没有杀媛,说这话时她直直的盯着我,生怕我不信。但是,我相信又有什么用呢?关键是警方要相信。
如果媛不是晓雪所杀,她又是谁杀的呢?
九、
所有的事情终究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媛的死,本来另一个人还有极大的嫌疑,那就是唐平。可是那晚,他分明在我家里。
在整理媛的遗物时,我发现了她以前的日记本。之所以说是以前,是因为那里只记载着我们结婚前的事情。结婚后,我买了个电脑,她学会了上网,很多时间都在网上打字聊天,估计日记也在网上写。
媛与晓雪都很喜欢写日记,将每天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晓雪曾经说过,等有一天,她老了,她会带着她的所有日记找一个没人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看完,回想整个人生。那时我只是笑笑,我从不留恋过去,也许是我比较现实吧,人不能一直沉缅在过去中,我习惯看前看,现在和将来才是我所能把握的目标。
晓雪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如果还没有有力的证据,她极有可能被定为杀人犯,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铁证如山,如果我不是当事人,我也不相信晓雪的清白。
也许上天可怜晓雪,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最到了媛的旧同事。她说,媛怎么死了,我还以为她迟早会自杀。
我心中一动,问,为什么这么说?
媛的同事说,媛经常闷闷不乐,而且对生活越来越麻木,曾经在一次喝醉酒时对她说,人生没意思,不如死了算了,她当时就感到媛过于悲观,可能有抑郁症,曾经劝过她去治疗,但她始终没有听她劝。
抑郁症?听说,在发达国家,抑郁症的比例达到7%以上,我国城市也达到5%以上,在新闻报纸上经常可以看到因此自杀的人。如一代巨星张国荣、广州卫生局一位副处长等等,诸如此类,举不胜举。一个时代的发展必然产生物质与精神上的巨大差异,而作为群居动物的人的心理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坚强,每天都有人在自杀。
我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假设,晓雪没有杀媛,还有谁可以杀媛?只有她自己!
我为自己的这个想法震惊了,我怎么可以如此去推测媛,我的妻?
但是唐平的例子摆在眼前。我一直是爱着晓雪的,对于媛,我只是感激,或者说只是好友,无论如何也称不上爱。当年的结合就是一个错误。她呢,过得也不幸福。守得住我的身,却守不住我的心,平淡如水的生活中她早已明白,我与她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
晓雪此时来找我,更刺痛了她的心。也许,在她内心深处,一直痛恨着晓雪呢。如果不有她,说不定我们的生活不会如此糟糕,明为好友,其实是断送她一生幸福的杀手。
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律师听,他也深以为然。如果是媛设下的局,她完全可以自己服下安眠药后再偷偷放在晓雪手提包里,完全可以让晓雪帮她削了苹果后再支走自杀,这样一来,晓雪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又间接地报复了我对婚姻的不忠,让我以后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
可是,这仅仅是猜想,需要证据。我想到了日记。
媛是写日记的,她的思想变化一直记录下来了,虽然日记本里找不到,但是她在网络上的日记呢?
我抱着一线希望找到公安局,在他们的电脑高手帮助下,我们找到了媛的电子信箱,并且打开了看到了她的网络日记。
十、
在媛的网络日记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少女到少妇的心理转变过程,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限于篇幅,我只能大概地形容一下,如我所猜,媛结婚后并不很快乐,得到手的东西总是令人不珍惜,何况我仅仅是因为责任和感激与她结婚。事实上,我们的婚姻缺少激情,也缺少那种令人陶醉的氛围,感觉不过是成年人不得不做的游戏。媛的不能生育更是让我们本来就尴尬的婚姻陷入了困境。
尽管如此,她也没想过要离婚。这也难怪,离婚,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尤其是在我们这种传统的城市里象她这种传统的女人,更是一场尽量避免的灾难。
在她的日记之中,我们可以隐隐看到她对晓雪与我的憎恨。怎么说呢?晓雪夺去了她的所爱,从不曾顾惜过她的感受,背叛两人的友谊。而我,对她如同施舍,这让曾一度爱上我的她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憎恨这种施舍。在她的最后一篇日记里,这种思想显露无疑。
日记是这样写的:
2005年4月6日,清明节的第二天,徐天又开始骗我了。
其实,他就是这样,一直在骗我,当年为了追晓雪,利用我来牵针引线。现在结婚这么久,还是这样,不肯和我吐露真言。
我知道晓雪回来了。
其实,我对他的生活习惯一清二楚。他习惯性地去东南大学,家对他来说并不是个温馨的地方。我本来只是去那找他,没想到又看到他与晓雪两人牵扯不清。
晓雪呢?她又为什么回来?听说,她的家庭生活并不如意,她的丈夫不知为什么竟然吸毒了,她难道是回来找徐天重温旧梦?这算是她的报应吧,谁叫她从不曾在意过自己拥有的东西。不错,她是漂亮,但除了外表漂亮外,她又有什么地方强过我?在学校里,她就学会把我当反面教材衬托她的漂亮,轻易地夺走我的爱人,现在,她过得不如意,又回来故技重施?
但我已不在意。
人生,对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我没有值得信赖的朋友,没有忠诚的丈夫,没有血脉相连的子女,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但在我离开尘世之前,我必须做一件事,以讨回这些年来他们对我的不公。
杀人是有罪的,我不能杀人,但我可以杀自己。是的,我决定这样做,就在晓雪的住处。一柄锋利的水果刀,是我特意买的,这样刺进去不会太疼。一瓶安眠药,能有效的麻痹我的神经,当然,也是布局的道具。
我的设想很简单,就是让晓雪用我的水果刀削个苹果给我吃,这样上面就留有她的指纹。再偷偷把半瓶安眠药放进她的手提包中,在支走她后自己就服下留下的安眠药,然后是用水果刀刺入心脏。
我不知道警方会怎样对她。外人看来,晓雪无可置疑地会成为杀人犯。晓雪很可怜?不,最可怜的是我!她毁了我一生!
徐天呢?我不知道这样做他会怎么样?会痛不欲生?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我要让他在悔恨是度过一生。或许,他并不象以前那样爱着晓雪?不会很痛苦?那也没什么,不管怎么说他娶了我,我们好歹过了这些年的日子。
或许有一天,他会想办法打开这个电子邮箱,看到我这些年写的日记,清楚地触摸我的内心。结婚这么多年,我与他总是不合拍,也不知他是否真正的了解过我。估计他做梦也没想到,我会设计出这样的事情。
十一、
刑警雷飞扬看着徐天写的厚厚一叠回忆报告,笑了:“徐天,写得这么婉转,怎么看象一部言情小说。”
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徐天苦笑:“雷队长,事情的经过的确是这样的。”
雷飞扬把看完的回忆报告扔在桌上,说:“好吧,例行公事,我还是要问你些问题。”
“请问吧。”
“你妻子死的当晚你在做什么?”
“我不是说了吗,被唐平纠缠,不信可以问他。”
“不错,当时唐平承认他在你家,不过,现在他死了,吸毒过量。”
徐天耸了耸肩:“我早知道他会有这么一天的。”
“可是,他死前曾经寄过一封信到警局。”雷飞扬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哦。”
“信里他全盘否认了当晚在你家的时间证明。”
“你知道他是仇恨我的,现在人死了,死无对证,他当然可以随便乱说诬陷我。”徐天恨恨地说。
“好了,把这放一边。我得到一个最新的消息,你一定很感兴趣。”
“哦。”
“晓雪死了。”雷飞扬一字一字地说。
“什么?”徐天蹦了起来,这消息太过意外了。
“她在你们拘留所里怎么会突然死了?”徐天几乎叫了起来。
“我说过她是死在我们拘留所里吗?”雷飞扬依然一副不紧不慢地声调。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晓雪几个月前就死了,现在在拘留所里的是她的孪生妹妹晓雨。”
“啊……”徐天开始觉得有股冷气从脚底冒了上来,直冲头顶。
徐天此时才明白,媛生前为什么感到不舒服,原来她说的见到鬼是因为她早就知道晓雪死了,她瞒得他好紧。
“程晓雨在姐姐死后,拿到她的日记,里面记载了你们三人间全部的事情,她一时好奇,想来看看这个她姐姐深爱过的男人现在怎么样了,所以来到了本市,结果你们都把她当作了晓雪。”
怪不得徐天看着晓雨时总有种朦胧看不清楚的感觉,怪不得感觉不到她和以前一样的激情,原来,她只是晓雪的孪生妹妹晓雨。以前,听晓雪说过有个孪生妹妹,只不过很小就过继给叔叔,所以从没见到。
“现在,你还认为你妻子的电子邮箱的日记是她自己写的吗?尤其是最后一篇。”雷飞扬冷笑着盯着眼前这位看似斯文的已婚男人。
徐天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平静下自己的心绪,说:“你想说些什么?”
“晓雨说,她与媛见面时就承认了身份。媛是向她述说了与她姐姐的那些陈年旧事,但晓雪是晓雪,晓雨是晓雨,她怎么可能会布局去陷害晓雨?”
“我怎么清楚媛的想法,她最近疯疯颠颠的,精神上有问题。”
“是吗?据晓雨的回忆,除了媛外,只有一人可能把安眠药放进她的手提包里,就是你,徐天。你妻子经常服用安眠药,你在家里找出半瓶同样的安眠药不是难事吧。”
“这些只是你的推理,没有一点真凭实据。”
雷飞扬叹了口气,说:“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布局天衣无缝,抵死不承认,警方就奈何不了你,那你错了。你别忘了,还有那把水果刀。”
“水果刀怎么了?”
“我们警方已经查遍全城,调查了所有卖出这种型号水果刀的商店,你买刀时恰好对面有所银行,里面的闭路电视把你买刀的过程摄了下来。”
“……”徐天的脸色开始变白了。
“我们还详细调查过新华宾馆附近的人群,当晚有人见过你上去过。我想,你还是做好心理准备等待法庭的判决吧。”雷飞扬说完,挥了挥手,走进两名警员,一言不发把颤栗着的徐天带下去。
“等下,还有件事,我想我有必要告诉你,”雷飞扬叫住了警员,对雷飞扬说:“其实,你妻子已经得了脑癌,到了晚期,医生说她最多再活三个月。”
尾声
雷飞扬的助手萧强一直不明白,徐天费尽心机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我就搞不清楚,一个读书人,怎么做起这种事来也这么心狠手辣。”
“一个人的善恶,与读书多少并没有直接关系,也许,读的书越多,思想越复杂,做起恶事来就越过份。”
“徐天为什么要杀她妻子?”
“你仔细看看她妻子与晓雪的日记就清楚了。当年,晓雪离开徐天,媛在里面起了很不光彩的作用。她一方面与徐天发生了性关系,有意无意间让晓雪知道。另一方面挑唆晓雪去深圳,离间两人感情。”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
“可能,还因为徐天想改变这种平静如死水般的生活,他想离婚,但他妻子无论如何也不同意,他因此起了杀心。”
“他妻子为什么不告诉他自己得了绝症。”
“因为他妻子需要的是爱情,不是那些毫无意义的同情与怜悯。”
“好了,不要想这么多,这个案子已经了结。”
雷飞扬拍了拍助手萧强的肩膀,笑了:“人的感情很复杂,现代的人越来越自私,通常将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们为人处事,多为别人着想,就不会象这些人一样狭隘陷入死胡同了。”
后记:致命迷情是我短篇中文学性比较高的一篇(汗,自己夸自己),在榕树下网站也是上了首页绝品推荐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里面的人物、思想都是我在生活中沉淀得来的。情是什么?我想,这个问题,各有各的答案。在小说中,徐天曾经很真诚地爱过雪,也曾很负责地娶了媛,但随着时间的改变,他的思想、感情都在变,对媛成了厌倦,感觉她是个负担,却又不肯撕破脸皮去闹离婚。对于雪(其实是雪的妹妹雨)的出现,也不再有以前的那种纯真,而是想利用她来谋杀媛。小说中另一个悲剧人物就是唐平,他注定无法在媛的感情世界中胜过徐天,因为那是她的初恋、最纯的恋情,距离产生了美,唐平也是个执着的男人,爱得越深伤得越痛,最终选择了堕落。而媛呢?她又得到了什么?很多东西,得到后才会发现,远不如想像中那么美好,所以,她的生活注定是个悲剧。最后,我安排媛已经得到绝症,一方面对徐天进行讽刺,一方面也是对媛的解脱。
这篇小说的结构,采取主人公自述,然后短时间内揭出真相,形成强烈对比,也算是自己的一种尝试。(令我汗颜的是,推理女王竟然有一篇推理小说也是这种结构,这让我的尝试多多少少显得有些幼稚。)
第三个故事:妖眼
妖眼(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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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没有尊严和自由的,人们作出某种行为,不做出某种行为,只取决于一个影响因素,那就是行为的后果。人并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而是根据奖惩来决定自己以何种方式行动,因此,人既没有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也没有任何的尊严,人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
——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
第一章:闹鬼的老宅
方振衣是在一个冷雨霏霏的夜晚中走进沈家老宅的。那天,风并不大,若有若无,却异常的凄冷。路也不好走,毕竟是山路,坚硬的山石突兀直出,将脚刺得隐隐生痛。
据说,这座大山受山神保佑的,但是多年前被珠宝富翁沈豪买下,在这里大兴土木,建造了一座老式住宅,结果触怒了山神。于是,在一个冷雨霏霏的夜晚,山神大发神威报复人类,使沈豪与其助手佣人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如同人间蒸发般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虽然这件事后来被有关当局严格封锁消息保密,但一直被当作触怒山神受到惩罚的典型案例在当地农民间广为流传,用他们的话说,这山是被山神所诅咒过的,生人禁近!
由于沈豪失踪时他所拥有的价值连城的极品珠宝和巨大财富也随之失踪,在这之后,有不少人偷偷溜进大山沈家老宅来寻找沈豪的宝藏。
可是以后凡是来进过大山来寻宝的人都先后遭受了这种噩梦般的诅咒,或是生意破产,或是神经失常,或是突然病逝,轻者自己际遇不顺,多生磨难,重者家破人亡,人财两空。
方振衣虽然早就听说了这些流言,但他是沈豪独女沈轻霓的好友,受其所托来沈家老宅调查沈豪失踪事件的真相。只是不知为什么,方振衣走在山路上总有种不祥的感觉,仿佛自己在悬崖边上,在进行一场刀锋上的舞蹈,一不小心就会堕落下去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从一开始,这座大山深处就透露着一种说不出的邪气,直让他心中发冷。
最为奇异的是,一路上,方振衣没有遇到活的生物。别说是人,就是鸟兽也没见到,这无疑是种不正常的现象。
那沈家老宅就座落在这样的半山间,从一开始就散发着一种腐朽颓废的气息,朱红生锈的铁门,青砖红瓦,杂草丛生,连那高耸的梧桐也如被风干的老人般无望的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方振衣推开布满灰尘的木门,走进老宅。里面乱的很,很久没有人居住的样子。一楼里尘土沉厚,长时间没人打扫,房间里似乎有种令人窒息的沉重,使人感到抑郁难以呼吸。奇怪的是再走进去里面却没有异味,倒有一种淡淡的香甜。那种香味很独特,令人心旷神怡头脑清爽。
这是什么香味?方振衣四处观察了一下,屋内没有看到什么鲜花,屋外也没有什么花树,香味不知从何处飘来。
一楼里的摆设很简单,看样子是用来做会客大厅的。一张八仙桌,几条长凳,空空的墙壁上什么画也没有挂,显出惨白的砖黄色。
从吱呀做响的楼梯上走上去,楼梯边的墙壁上竟然有一幅油画。画的是在风和日丽的大海上,一艘华丽的巨型海船上有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仿佛在倾听找寻什么,船的前方,一群外形妖艳的蛇尾海妖正在嘻笑歌唱,再上方,一只孤独的黑鹰在空中俯视着,鹰眼中透出诡异阴森的冷笑。
方振衣不禁冷冷的打了个寒颤。他知道这是取材于希腊神话的故事。那英俊的青年最终没有抵御住蛇妖动听的歌声诱惑,沦为海上的孤魂。
自从走近沈家老宅后,方振衣就一直仿佛感觉背后有一双诡异的妖眼在冷冷的看着自己,狠毒,阴冷,又带有几丝嘲讽的意味,仿佛邪恶的神魔在看着一个濒临死亡的卑微生物。
方振衣不喜欢这种感觉。回首看时,却什么也没有发现,树是树,雨是雨,风是风,无人,无声,可那感觉是如此强烈,一度让他紧张得难以呼吸。
方振衣一直就有种强烈的直觉,在很多杂乱无章的事物后面感觉到常人忽视的真相。可是现在,他分明的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狠毒的观察自己,却无法证实。
难道,是这张画?
不可否认,这张画是精品,画得栩栩如生,尤其是那只鹰眼,真实得让他恐惧。
鹰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能感觉到生命的气息。在沙漠生活的兀鹰,能很快的找到死亡生物的尸体。即使快要死亡的生物,它们也能感觉到,找到后在天空中盘旋飞翔耐心地等待它的死亡。
雨一直在下。
方振衣紧紧的盯着那张画中的鹰眼,那只鹰眼是如此深遂,他无法看透鹰眼中的含意,只是感觉自己仿佛越来越渺小,那鹰眼越来越尖锐犀利。
也就是此时,外面传来呜呜作响的箫声。
箫声极为单调,凄寒,隐有悲世之意,却仿佛直叩入人的内心深处,使人不知觉中投入到箫声所要表现的世界中去。
箫声仿佛在诉说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从初见时的激动欢喜,到交往时的怀疑摩擦,再是热恋时的幸福快乐。曲子在这时耍了几个花哨,风情万种,春意迷离。
突然,雷乍响,将沉迷在箫声中的方振衣惊醒。
这时,竟然有人在沈家老宅吹萧? 方振衣走到窗前,从箫声飘来的方向望去,漆黑中什么也看不清。雨却益发大起来了,从开始的霏霏细雨不知什么时候时变成了倾盆大雨,冰冷的雨点无情的击打着风中哭泣的梧桐树。
突然间又有蛇般扭曲发光的闪电划过,方振衣朦胧中看到似乎有个白衣长发女子撑着把小红伞在精瘦的梧桐树下,背向着他。
那白衣女子的身材似乎特别娇小,不象成年人的身躯。
方振衣有些恍惚,然而萧声却是那样清晰地侵入耳中。 他凝神想了下,拿起伞,干脆冒雨向梧桐树下冲了过去,短短几十米的路程也就十几秒,由于雨太大眼镜前一片朦胧。
方振衣抹了一把湿漉漉的头发,打开手电筒,树下却找不到开始看到那白衣女子的身影。难道是幻觉?还是真有鬼怪变化戏人? 方振衣对自己的感官能力一向自信的。可是今天晚上,却总是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方振衣苦笑,打算跑回去,毕竟这么大的雨淋在身上不好受的。也就在这时,方振衣身后传来浑浊沉重的呼吸声。
难道那白衣女子就在身后?可是,女孩子会有这么难听的呼吸声? 方振衣疑惑的转过身去,看到黑暗中竟然出现两点阴冷的绿光。
方振衣心里一惊,用手电筒的微弱光亮去照射那动物。那动物有着庞大的身躯,如狼,却比狼大多了,似狗,却又比狗凶猛多了,难道刚才那萧声是这动物发出来的?
那眼睛发着绿光的怪物一动不动,呼吸声却越来越浑浊急促了。方振衣毫不怀疑,如果他转身一跑,这动物就会扑上来撕裂他。
浸湿了的衣裳穿在身上,有种沉重的感觉。方振衣心中却更加沉重,白衣女子没找到,倒找到了个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凶猛动物。 好在这怪物没有在暗中突袭他,不然,方振衣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方振衣勉强镇定下来,手中握紧那把伞。伞尖很细很长,是钢制的,用来对付这畜牲应该不错。想到这,他心里笃定许多,站直了,冷冷地和绿光对峙。
那畜牲仿佛感觉到了方振衣的勇气,犹豫了一下,继而吠了起来,然而只是吠了两声却又停下,向前走两步,象要攻击,看到方振衣并不退却恐慌的样子,终没有扑过来,却又退后了一步。
方振衣终于安下心来。畜牲既然叫了说明它内心也感到害怕,以吠声给它自己壮胆。可是也不能这样和这畜牲这样干耗着,淋雨的滋味可不好受。于是方振衣右手握住伞,慢慢俯下身,做出像是要捡石块攻击它的样子。
看来那畜牲猜到方振衣的意图,想要攻击方振衣的心态动摇了,呜呜叫了两声,夹起尾巴,转身消失在黑暗中。
方振衣长吐了口气,那口气憋在心中好久了,现在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终于可以跑回去躲雨了。
方振衣不知道,此时,在老宅的一个阴暗角落里,一个黑影,一动不动的默默地看着这一切。雷电继续轰鸣闪耀,映出黑影的模样,满脸皱纹,鸡胸驼背,白发遮面,恍如骷髅。
妖眼(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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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丧钟为谁而鸣
方振衣返回老宅大厅时,全身已经被雨水淋透了。雨水从身上一点一点的击打在木板上,声音清脆。而此时,屋内的香味却比开始进来时更香浓了。
方振衣用手电筒发出的微弱光亮慢慢地在房间里游离过去。残腿的桌子,破旧的床,没有光罩的台灯,铺满灰尘的古籍,一样一样,慢慢地看过去,一丝微笑,慢慢在方振衣嘴角浮现,却又一闪而过,依然冷峻如故。
方振衣走近桌子,弯下腰低着头仔细看了看。沈豪果然不愧为当时富甲一方的巨商,所用木料是有“木中黄金”之称的紫檀木,而且还是其中最贵的花梨纹紫檀木。整个紫檀桌子制作考究、工艺独特、质感天然,价值连城,可是这样的紫檀桌子现在竟然断了一条腿,歪歪斜斜地靠在墙角上。
屋外,一个黑影慢慢逼近,悄无声息。行走方式如猫般,前掌先着地,中间虚空,后掌落下毫无声音。
那黑影进了老宅大厅,缓慢地欺近方振衣身后。从地上映出来的影子来看,黑影的体格远远超过方振衣。
时间仿佛凝固。老宅里呈现出死一般的寂静。
黑影离方振衣越来越近,眼看就到欺近到方振衣身边。此时,方振衣手电筒突然没了电光,大厅回复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黑影仿佛怔了怔,正要后退。大厅里又回复了微弱的灯光,原来方振衣已经闪到离黑影不远的侧面打开手电筒冷冷地看着黑影。
黑影虎背熊腰,极为魁梧,神采奕奕,眼光锐利得如利剑般,方振衣的眼神却是一片空无看不出情感,两人双目相触,恍如刀剑在空气中交错击鸣过一般,各自有点意外。
相视良久,还是黑影打破寂静,莞尔一笑:“你就是沈小姐的朋友方振衣吧,我姓雷,雷飞扬,沈轻霓是我的顾客。听她说起过你,没想到在这遇到你。”
“是吗。”方振衣不动声色地说:“你就是沈轻霓请的那个私家侦探吧。”
方振衣是以朋友的身份帮沈轻霓查找沈豪失踪事件的真相,可是同时她也委托了专业的侦探来参与此事,雷飞扬正是沈轻霓聘请的私家侦探。
雷飞扬笑容很爽朗,使他看上去象个大孩子:“你来了多久?发现了什么没有?”
方振衣反问:“我才来,你看这里能发现什么?”
“考我啊。”雷飞扬锐利的眼神如鹰般将大厅的对象一一扫过,很有信心地说:“这里有人来过,说不定在这住过!”
“哦,是吗?”方振衣看着窗外,仿佛心不在焉:“不是说老宅是凶宅吗?竟然还有人来此游玩和居住?”
“我不但能肯定最近有人来过,可能在这住过,还能肯定至少有一个女子。”雷飞扬继续说:“否则不必特意伪造成这种样子的。”
“伪造成这种样子?”
“你看。”雷飞扬走近残腿的桌子:“以沈豪当时珠宝巨商的身份和这桌子的工艺来看,所选用的家俱的木料必是上选,虽然我不清楚这是什么木料,但肯定十分坚硬耐用,不会因为二三十年光景就残断,这桌子腿明显是人特意折断的,造成没人居住的假像。”
“而且,这些灰尘并不是天然形成的。”雷飞扬走近书架,拿出一本书籍:“从外面看过去摆放的书籍都是布满灰尘,可是,侧面和里面封面截然不同。侧面布满了灰尘,里面却没沾什么,不像是天然形成的,两者相差如此之大,似乎是有人特意为之。”雷飞扬不愧于专业性的私家侦探,对如此细节都观察得如此清楚。
“那你怎么知道最少有一个女子?”方振衣蹙着眉头问雷飞扬。
“我当然知道。”雷飞扬说:“你没闻到这里始终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种香气是法国最贵的香气之一香奈尔5号香水。”
“你竟然可以闻出是什么香水?”方振衣此前一直不动容,对雷飞扬所说的似乎早就知道,可这时才吃了一惊:“难道你真有福尔摩斯那种鼻子?”
“呵呵,那倒不是,只是我最近的女朋友所用的香水就是这种。”雷飞扬苦笑:“每盎司170美元,世界十大著名品牌之一,也是世界十大最贵的香水之一,这么贵买来的,想忘记都难。”
“何况,”雷飞扬双手在床头柜搜索一番,找出个空瓶子,说: “你看,这是空的香水瓶,Chane1 No.5,我没说错吧。”
雷飞扬从身上拿出个塑料袋子,很小心地把空的香水瓶放进去。
“所以说,我不但肯定最近有人在这住过,而且能明确最少有个女人。”雷飞扬下结论:“其实这些,你也早就知道,不是吗?”
“我只知道。”方振衣轻轻地说:“我刚才站在这里看到了梧桐树下有一个吹箫的白衣女子,跑过去时人却不见了。”
“对了,我刚才来的时候好象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好象就是箫声吧,怎么会人不见了?这么大的雨,一个女子,在这大山中,能跑到哪去?”雷飞扬歪着头百思不得其解。
“也许,那不是人吧,或许只是个幽灵,在这突然现下身就消失了。”方振衣幽幽地说:“说不定,她看我们寂寞,特意从地狱来看我们的。”
方振衣本来只想开开玩笑调节下气氛,不知怎的,两人心中突然心生寒意,身子发冷。
难道那吹箫的女子真有可能是个幽灵?不然,怎么能在这样恶劣的天气来这样诡异的老宅里吹箫?
“也许,”雷飞扬故作轻松的说:“那女幽灵是因为看我太帅了,特意来勾引我的。”
“是吗?”方振衣说:”那你不入地狱怎么去陪她?”
方振衣话音刚落,突然间有钟声响起。
钟声沉闷刺耳,在黑夜中显得格外响亮。“当”“当”“当”一连响了十二下。
雷飞扬头皮有点发麻:“没有这么邪吧。”
“据说,鬼魂都是过了十二点才出来的。”方振衣叹了口气:“要不然,谁又会让挂钟在十二点才响?何况,我到这已经超过一个小时了,挂钟在十一点时没响。”
雷飞扬望向窗外,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下来,连风也小了许多,变得温柔多了。
“不是传说鬼都喜欢在月光下出现的吗?”雷飞扬笑着说:“而且喜欢撕掉自己的脸皮再画张人皮,使自己有一副绝美的容貌。”
方振衣知道雷飞扬在开玩笑。那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说的是无脸的女鬼为了勾引男人,在圆月的时候给自己画张脸皮,使自己看上去象美女。
“也许,说不定过会就有月亮。”方振衣说:“你不妨慢慢等一会儿。”
雷飞扬不再说话,呆呆着看着屋外思索。时间慢慢过去,天空的阴云竟然真的渐渐的散了,才十几分钟,皎洁的月亮便如银钩般悄悄的冒了出来。
两人相对无言,各自一脸惊诧。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每个来过沈家老宅的人都受到山神的诅咒?真是那样的话,那刚才的钟是就是他们最后听到的丧钟?
妖眼(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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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死人的毒咒
方振衣和雷飞扬都是那种胆略超群的人,要不然也不会来沈家老宅调查沈豪失踪事件的真相。可是,从一开始,沈家老宅里就散发着一种诡异的气息。
黑夜里暴雨过后竟然出现皎洁的明月,虽然这样的天气变化并非不可能,但是出现在沈家老宅里,更有种难以述说的妖异。
方振衣伸出手去,从窗口轻轻泻下的月光如水般在他指间跳跃,益发显出方振衣手掌的苍白。
“好月光!”雷飞扬看着窗外的明月,反而兴致大起:“这么好的月光,正好踏月寻宝,运气好的话,也许能找到和沉豪一起失踪的稀世珠宝。”
说完,雷飞扬意味深长地看了眼方振衣,继续走进沈家老宅的更深处。
方振衣知道雷飞扬去寻找老宅的地道秘室去了,象沈豪这样的人,无论做什么重要的事都肯定都会有后着,以防万一的,做个隐秘的地道秘室不失为避祸良策。
问题是,沈豪何以会突然失踪,同时还包括沈豪嫡系的助手和佣人?虽然十几年前时局不稳,很多事情没人追究,但以沈豪的身份地位,无论如何也算是轰动本市的大事了。
在方振衣正在凝神苦思的时候,那边雷飞扬已经有了发现。
雷飞扬是在厨房里的一个排风口发现了一个通气道。这个通气道明显就是秘室中排放油烟的。虽然黑黝黝得看不到尽头,但有肯定是通向秘室的。
“方振衣……”雷飞扬大声召唤方振衣来帮忙。
方振衣闻声寻了过来,两人在堆放杂货的耳房找出工具循着通气道的方向破坏起老屋。
简直不敢相信!通气道下面竟然还有一个地道,出口正在厨房堆积干柴的角落里。原来最角落的地方干柴是虚掩的,上面只有些比较轻的细枝。而且从细枝上面的痕迹看来,没有灰尘质地光滑明显是有人常常使用。
沿着地道进去,才十几米的地方,就有一扇木门,竟然重新进入了一个小厨房。而那个通气道正是这个小厨房用来排放油烟的。
然而,还不只是如此。从厨房进去,宛然就是一个小型的居室。客厅、卧室、卫生间一应俱全,彩电冰箱洗衣机计算机一样不少,自然也有还有小井供水,小型发电机供电。
两人越看越疑虑。沈豪是十几年前的人物,而这里的摆设用具却是现代使用的,看来,这里一直都有人住。而现在里面却空无一人。
地道的另一个出口,却是在离沈家老宅不远的树林。雷飞扬先走出去,突然间发出一声短促急切的尖叫,仿佛看到不可思议的事情。
方振衣急忙赶出去,看到雷飞扬一个人呆呆地站在那,月光下,宛如石雕。他顺着雷飞扬的目光看去,在前方不远处,有一片广阔的草地,竟然排满了凸起的坟墓。其中正中间装饰宏观的坟墓的墓碑赫然用金色油漆写了“沈豪之墓”四个大字。
“天,十七座坟墓。”雷飞扬说:“这就是那些传说中失踪的人?”
“应该就是吧。”
雷飞扬转过身来:“你有没有感觉到一直有人在看着你?我一来就有这感觉,好象有人在暗处一直看着我。”
一般来说,私人侦探经常跟踪他人,对于别人跟踪自己都比较敏感。
“有这种感觉。”方振衣的回答更加证实了雷飞扬的猜测。
雷飞扬脸上突然浮现一种诡异的笑容,说:“你猜,我现在想做什么?”
“肯定是想把背后跟踪我们的那个人找出来?”
雷飞扬的笑容益发让人感到可疑:“我不知道这个办法行不行,不过可以试下,反正这件事我也是很想做的。”
方振衣看着雷飞扬跃跃欲试的样子,心思一动,面色大变,说:“你不会……”
“不,我会!”雷飞扬拿起开始挖掘地道用的铁锹,走向前面的墓堆,开始挖掘沉豪的坟墓。
方振衣怔怔地看着雷飞扬,没想到他远比自己想象中更为野蛮直接。可是,这样,真能逼出暗中偷窥跟踪他们的人?
雷飞扬拿着白色的铁锹狠狠地挖着黄色的泥土,好在开始下了雨,土质稀松,他挖起来并不吃力。
然而,从两人身后传来一声极为刺耳沙哑的声音,仿佛是地狱中恶鬼的嚎叫:“住手!”
黑暗中,巨石后,缓缓走出一个矮小的影子,黑的衣,黑的鞋,黑的拐杖。鸡胸驼背,走近才看清竟然是白发纷飞满面皱纹的老妇。
难道,这就是那个居住在老宅秘室里的人?那个白衣吹箫并且用香奈尔5号香水的女子?可是,不管怎么看,老妇看起来更像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吸血的骷髅。
“你们得罪山神,不得好死!”老妇人满是仇恨一字一字地说:“就算你们是大小姐派来的,也不能幸免。”
听到老妇人恶毒的诅咒,雷飞扬反而定下心来。他也从来不相信鬼神妖怪,如果对方真是鬼怪的话,想必不会说这样仇恨的话却不动手。
“我倒想看看山神是什么样子。”雷飞扬清了清嗓音,正打算好好的和老妇言语交锋一下,问清沉豪失踪事件的真相,但此时奇异的事发生了。
老妇人皮包骨的脸孔上突然露出极为害怕的神色,瞳孔放大,张大着无牙的嘴想说些什么,却无法说出来,站也站不稳,竟向后退了一小步,再也站不住,轰然倒在地上。
雷飞扬马上冲了过去,用手探看老妇的呼吸时,她却已经毫无声息,竟然活生生被吓死了!
难道?真有鬼魂?可是,为什么他们两人却没看到?到底发生了什么,竟然使能独自在老宅生活胆略不小的老妇吓死?
雷飞扬看了看方振衣,彼此都从对方那里看出了恐惧。
四处无声,不知哪跑出个乌鸦呱呱嘶哑叫了几声,却像是被什么追逐般惊惶失措地飞走。
短短一瞬间,只有他们两个人,好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是老妇却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吓死了。两人呆立在坟墓旁,感到冷气森森,阴风阵阵,手脚情不自禁地僵硬起来。
妖眼(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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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瞎子的可怕预言
方振衣和雷飞扬站在那里,良久都没有说话。那老妇应该就是在他们后面跟踪盯梢的人,如雷飞扬所料,她与沈豪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所以才会看到雷飞扬要挖掘沈豪坟墓时那么紧张,肯从暗处现身出来。
还是方振衣打破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你可记得她说了什么?”
“她只说了一句话,你们得罪山神,不得好死!就算你们是大小姐派来的,也不能幸免。”
方振衣点了点头:“就是这样说的了,应该没错。”
雷飞扬还是不懂:“你真以为这里有山神,会报复人类?”
方振衣笑了,说:“不是,是中间那半句,就算你们是大小姐派来的。”
雷飞扬恍然大悟:“大小姐?”
“对,就是大小姐。看情况这老妇与沈豪有着很深的关系,她所说的大小姐应该就是指沈轻霓。如果沈轻霓如我们所知只是独女,她应该会称呼小姐,而不是大小姐。”
雷飞扬也一点就透,说:“也就是说,沈轻霓应该还有个妹妹,就是那个在门外吹箫、用香奈尔5号香水、居住在豪华秘室中的那位女子了。这老妇可能是沈豪安排好照顾这个二小姐的了。”
可是,雷飞扬和方振衣在沈家老宅再度搜索也没有找到那个神秘的二小姐,只好悻悻而回。
翌日,雷飞扬通过关系从警方调来沈豪失踪时的档案。原来,沈豪和其助手佣人十几年前全在一个冷雨霏霏的夜晚中毒而亡。因为当时政府不想引起人们恐慌,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以至于流言纷飞,沈轻霓也无法知道真相。
当雷飞扬把这些告诉沈轻霓时,她的眼神益发朦胧忧郁了。
沈轻霓是那种特别惹人怜爱的一看上去就很想把她轻搂在怀中用心去呵护的女孩。绝美的容颜,飘散着善良与纯真的气息,如一泓秋水般的眼神更有朦胧的淡淡忧郁。
好在雷飞扬马上告诉她还有一个亲妹妹,沈轻霓的心情才有所好转。
“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亲人。”沈轻霓淡淡地说:“这些,你只能去问我的义父唐伯伯了。”
沈轻霓从小被唐吉鸿收养,对于家里以前的事根本不知道什么,而且唐吉鸿好象对她家里的事讳莫如深,不肯吐露。
雷飞扬苦笑:“我已经找过你义父唐吉鸿了,他说不知道,不过据我观察,你义父好象一直在隐瞒着什么。”
“我曾问过义父我家里以前的事,可是他怎么也不肯说。”
“也许你义父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当我表明私人侦探身份时他看上去很不高兴,看来他对你调查以前的事不是很高兴。”
“我真有个妹妹?”沈轻霓叹了口气说:“如果真有能姐妹重逢多好啊?为什么他不肯告诉我家里以前发生的事呢?”
“其实还是有办法的。”雷飞扬笑了笑:“只要你肯协助,我还是有办法知道你义父不想说的那些隐情。”
“我当然肯协助你。”沈轻霓说:“你想我怎么帮你?”
“很简单。”雷飞扬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本城一个很有名的心理医生,只要你能劝你义父去做次心理检查就行了。”!
三天后,沈轻霓终于在义兄唐古风的帮忙下把义父唐吉鸿带到了那位有名的心理医生那里。
心理检查是刘医生和唐吉鸿两人在一个独立的房间进行的。
刘医生拿出一个怀表,左右晃动,说:“你眼睛看着这个表中心。”
表在不停的晃动。
“现在,你是不是有点累了?”
唐吉鸿点了点头。人老了总是很容易产生疲惫感。
“你闭上眼睛休息一下。”刘医生的语言有着一种无法抗拒的磁力。
唐吉鸿闭上眼睛。
刘医生有意识地不断地变化语句字词之间的间歇停顿时间,并且改变声音的大小或音调,使唐吉鸿意识中的潜意思不知觉的执行刘医生的指令。催眠术本来就是一种心理疗法,针对人的潜意识发布指令,形成条件反射进入一种半休眠状态。
“你感到放松,全身肌肉都放枪了。”
唐吉鸿脸色开始轻松起来。
“你正沉入更深、更深、更深的完全放松,完全平静的放松。”
唐吉鸿的四肢很舒服的伸展。
“你就会感觉那么的安心,那么安全,那么满足,因此你将感觉到放松愈来愈深,你回到了年轻时的状态。”
唐吉鸿彻底被催眠了。
房间外,沈轻霓不安的卷弄自己的长发,一副小女儿态,唐古风则在一边表情复杂的望着沈轻霓。
沈轻霓抬起来头,看到唐古风的眼神,呆了下,刚想说什么,房间内传出惊叫声。
那叫声,仿佛是被恶魔吞噬前的绝望用尽所有力气发出来的,悲哀伤痛,正是唐吉鸿的声音。
两人大惊失色,冲进心理检查室,看到刘医生正手心脚乱的给唐吉鸿按摩拿捏。唐吉鸿此时全身冷汗,一下子似乎变得苍老了许多。
等唐吉鸿醒来后,三人马上告别刘医生回去。三人走后,雷飞扬从心理检查室隔壁的房间走出来,满脸疑惑。看来,唐吉鸿隐瞒的事情非常可怕,一直让他自己感到恐惧。
而沉轻霓三人出了诊所,下了楼后,唐吉鸿还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大口喘着粗气,看上去极其虚弱。
三人坐进小车,缓缓开动,车外,繁华依然,灯红酒绿。 行不多时,外面亮起了红灯,唐吉鸿的小车停了下来。车窗外各种男女老少人群如流星般划过。
这时,一个带着墨镜拿着盲棍的瞎子悄然从车旁走过。
刚刚平静点的唐吉鸿又变得激动起来:“开门,叫住那位师傅。”
司机尚未反应过来,唐古风急忙开门追向那个瞎子。
“还记得我吗?”唐吉鸿追上来对着瞎子说:“我就是十八年前找过你算命的唐吉鸿。”
原来那瞎子是个算命先生,过多的江湖风雨吹得他满面沧桑。 严瞎子颤抖地伸出枯枝般的双手在唐吉鸿脸上慢慢摸索。
“是你啊。”严瞎子好象记起来了。
“是啊,就是我啊。”唐吉鸿满脸喜色:“严师傅你想起来了,你看,那凶劫,现在还能化解吗?”
“命犯天煞,血光之灾。”严瞎子摇了摇头:“怕是天意难违了。”
“真没办法化解?”唐吉鸿怅然若失:“难道,我注定无法避过这凶劫了?”
“种因得果,多行善事,自然逢凶化吉,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严瞎子兀自要啰嗦,唐古风对沈轻霓使了个眼色,从钱包拿出些散钞,塞给严瞎子,把他拉走。
“义父,不要听那些江湖术士的。”沈轻霓说:“他们不过是故意说些灾祸的话骗些钱罢了。”
唐吉鸿却仿佛被抽空了,神色疲惫,两眼无光怔怔的发呆。
回到唐家,唐古风和沉轻霓不知怎么安慰唐吉鸿才好,三人默默无语。
良久,唐吉鸿突然说了句:“你们还记得倚玉和阳阳吗?”
倚玉是唐吉鸿夫人,十二年前从楼上坠楼身亡,而阳阳则是唐吉鸿小儿子,六年前车祸意外死亡。
“六年了。”唐吉鸿喃喃地说:“每六年我注定要失去一个至亲的人,然后就是自己。”
“我到底做错过什么!”唐吉鸿突然激动得大叫:“老天,你到底长没长眼!”
妖眼(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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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轮回的凶劫
方振衣与雷飞扬分道扬镖后,一心去找那沈二小姐。现在看起来,方振衣遇到的凶猛的畜牲可能就是沈二小姐家养的猛犬了,只是她和一个老妇竟然生活在这样不见光日的秘室中很多年了,而且好象得知他们会来此探查,竟然撇下老妇,无缘无故的失踪了。
不过既然有这样一个小女孩和一条凶猛的狼犬,只在她在本市,只要肯花钱,想要找她出来并不是件很难的事。
方振衣通过朋友找到沈二小姐时是在一个肮脏的小巷里。
小巷前是灯火通明的街道,灯火通明,色彩绚丽.小巷里却黑漆漆的,黑色的垃圾袋,滴着血水的动物碎片,泛黄的菜叶,零乱残缺的报纸.
不时有衣着光鲜的红男绿女从小巷前经过,在小巷深处,黑暗边缘,一个女子伫立在阴影中,长发,白衣,飘散着一种淡淡的幽香。
“多好的世界啊,可惜为什么这些人总是不知道珍惜?”那白衣女子轻声叹着:“你说是吗,贝贝。”
黑夜中闪出两点绿光,幽幽地,却没回答.
方振衣隐身在暗处观察。这个神秘的沈二小姐身上弥漫着一种无法述说的古怪。
不久,两个酒味冲天醉意熏熏的年青人走进小巷。很响地对着墙角小便。
“大胆,我怎么觉得有人在看我?”
“去,谁没事去看你方便,哪有这么无聊的人。”叫“大胆”的回答。
“不是啊,你看,那有人,真的有人。”
“啊,真的有人,笨蛋,是个小妞啊,过去看看。”
两个新新人类式的年青人走向白衣女子。
叫大胆的青年划亮打火机,微弱的火光中出现一张极度白皙的少女面容,小巧玲珑甚为可爱,只是不时撅起小嘴挂着冷笑看上去透满邪气。
“妹妹,你一个在这做什么,不害怕吗,哥哥陪你聊天。”
“是啊,妹妹和哥哥一起玩啊,包你舒服得欲仙欲死。”
两个新新人类不带好意满面奸笑走过去。
“好啊,我正愁没人陪我玩呢。”白衣少女笑逐颜开:“你说是不是,贝贝?”
两人楞了下,从白衣少女的身后闪出一条纯种的德国牧羊犬,眼若小灯发着绿光,打了个响鼻,低低的吠了一声,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哦,两位哥哥等下,贝贝好象饿了。”白衣少女又露出那种特有的笑容,只是那笑容里嘲讽的意味更加浓了。
白衣少女从随身带的包裹里拿出个东西,也不见怎么用力,掰作两半,扔了一块在地上。
两人就着朦胧的月光看过去,那东西竟似人手,五指俱全,断手处血水清晰可见。
德国牧羊犬贝贝很欢喜地撕咬着地上的人手,小巷里仿佛充斥着一股血腥味。
“你给它吃什么?”大胆颤声问。
“你看不清吗?是只手而已啊。”白衣少女笑着说:“我也饿了,你们等我一下啊。”
说完,白衣少女笑着拿出另一个断手很斯文地咬下一块肉,很轻很柔的咀嚼。几丝殷红的血水从嘴角缓缓流下。月光下白衣少女的冷笑越发清晰了,仿佛高高在上的神魔在看着即将被猎食的可怜生物。
“鬼啊……”两人狂叫一声如旋风般撒脚就跑。
“可怜的世人。”白衣少女突然转过身对着更深的黑暗中说:“看够了吗,你要不要也来尝尝?味道很好哦。”
方振衣缓缓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贝贝皮毛耸立,前爪在地上抓了抓了,一副跃跃跃欲试想要攻击的样子。
“贝贝乖,不要吵。”白衣少女摸摸了贝贝头顶,对着方振衣说:“给你,很好吃的哦。”
白衣少女说完又浮现那种顽皮邪气的笑容,异样白皙的两边脸蛋露出两个可爱的酒涡。
方振衣一言不发,默默的接过人手,慢慢地偏过头去很小心地咬了一口,嘴角如白衣少女般一样渗出殷红的血水,很轻很轻地滑落下去。
雷飞扬这几天居住在唐家,应沈轻霓所托暗中保护唐吉鸿,自己也想看看这所谓的凶劫是怎么回事。这晚他过来看望沉轻霓的时候,她正在专心的折纸鹤,五彩缤纷的纸鹤被极细的白线悬挂在门前,风一吹,宛如活着般飘浮飞扬,轻盈如梦。原来沉轻霓在心中默默为唐吉鸿祈福。
雷飞扬看着沈轻霓美丽虔诚的脸容,情不自禁的有些痴了。象沈轻霓这样的好女孩的确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他不忍打扰沈轻霓,一个人静静地走开。
雷飞扬走开后,沉轻霓祈福完毕睁开美丽的眼睛忧心重重。
此时有人轻轻叩响房门,沈轻霓慵懒地起身开门,原来是唐古风。
唐古风柔柔地说:“父亲睡着了。”
沈轻霓一副担心的样子:“哥哥你信吗,义父说他真的命犯天煞在劫难逃?”
唐古风心中有点不高兴,沈轻霓只是他父亲收养的女儿,从血缘上来说,两人根本就没有关系,完全可以恋爱结婚。他一直就对沈轻霓心存好感,瞎子都能看得出他对她的心意,可是沈轻霓却对他总是若即若离,开口哥哥闭口哥哥叫他,令他感觉尴尬,却始终不好表达自己的一番情意。
但今天显然不是说这种事的时候,唐古风安慰她:“别傻了,世上哪有这种事。”
“如果没有的话,那玉姨和小弟怎么解释?”
“也许是偶然吧,世事本来就难说的很。”不知怎的,唐古风一提到这两人就很不自然,也许是因为亲人相继身亡过于伤痛不想提及吧。
“唉,两个这么好的人,竟然会有这种噩运,难道世上真的是好人不得好报?”
“别想那么多了,早点睡吧,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可是,义父还有明天吗,如果他说的是真的,明年今日就是他的死祭?
仿佛有风,轻轻拂过,窗外,一片树叶叹息着在风中轻轻划落。
“十二点了,不早了,睡吧。”唐古风看着沈轻霓我见犹怜的忧郁神情,满眼怜爱地劝她。
十二点了?那是新的一天了开始了。
可是此时,门铃突然间响了。有节奏的响铃仿佛是欢快的精灵呼叫,打破唐家的幽静。
这么晚,还有人来?
唐古风走过去,透过门眼看过去,门外什么人也没有。谁在恶作剧?唐古风转身过去刚往回走几步,门铃又响了。再看,依然是没人。
难道,真有鬼魂在按门铃?唐古风想起一些冤鬼的传说,而今日又是那瞎子所说的凶劫的日子,直冒冷气,心顿时悬了起来。
沈轻霓的声音传了过来:“是谁啊?怎么不开门?”
门铃继续在欢叫,在幽静的唐家里显得特别响亮。唐古风深深的吸了口气,强自镇定一下,猛地拉开了门。
果然,门外一个人也没有。
唐古风怔了怔,慢慢地想把门关上。
仿佛是一阵白色的风,迅速从半掩的门吹进来,再看时,竟然是一个小巧玲珑可爱的白衣少女。
白衣少女转过脸去看沈轻霓,笑了笑,歪着上嘴唇轻轻轻地咬了下自己下嘴唇,透满邪气的对沉轻霓说:“你就是那个木头人说的沉轻霓吧。”
“木头人托我给你一样东西呢。”白衣少女走向沈轻霓。
“你是什么人?”唐古风喝道:“鬼鬼祟祟做什么?”
“嘻嘻,”白衣女子走到沈轻霓面前,从包裹里掏出一个白纸包住的东西,递给沈轻霓:“拿着啊。”
“你说是谁托你送我的?”沉轻霓满脸疑惑。
“方振衣那个木头人啊,你不认识吗?”
“哦,是他啊。”沈轻霓听到是方振衣,放下心来,去接递来的白
“哦,是他啊。”沈轻霓听到是方振衣,放下心来,去接递来的白纸包住的东西。
“小心。”唐古风急急叫着。
沈轻霓的手一抖索,没接住,东西掉在地上,白纸翻开,露出带着殷红血水的人手。她情不自禁地尖叫一声,身子软绵绵的往后倒了下去,旁边唐古风目瞪口呆。
妖眼(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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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隐藏的杀意
就在沈轻霓身子倒下去的一刹那,雷飞扬敏捷地跑了过去很稳妥地扶住沈轻霓。原来自从白衣女子一进门起,他就在一边冷眼旁观。
做为一个私人侦探,雷飞扬对鬼怪算命之说嗤之以鼻从不相信,所以当他听到沈轻霓转述唐吉鸿关于凶劫的事情后,他甚至怀疑唐家以前死的唐夫人和小儿子都不是意外,是有人精心策划的谋杀。当然,这只是一种直觉,一种从多年在生死边缘光怪陆离的血案中锻炼出来的直觉。
此时雷飞扬扶着沈轻霓娇躯,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柔腻。她仿佛柔若无骨般,软软的靠在他身上,他甚至可以感觉到沉轻霓略带急促的呼吸,轻轻颤动的心跳。
可惜不能一样这样扶着,雷飞扬看到唐古风愤怒的眼神,他知道,唐古风对沈轻霓的感情绝不是义兄妹那么简单。
雷飞扬轻轻放下沈轻霓到椅子上,转过身来,面对那古灵精怪的白衣少女。
白衣少女看着雷飞扬犀利的眼神,显出根本不在乎的神色,撅起小嘴歪歪的一笑,露出两个美丽的酒涡。
这个白衣少女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正是香奈尔5号香水味。一个小女孩子,竟然会有一个血淋淋的人手?只是,怎么好象没有腐肉的特有血腥味?
雷飞扬走向前捡起那类似人手的东西。看清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那只是一个看上去非常逼真的食物。外皮是黄色的面包皮,里面夹杂着肉卷,并灌入了西红柿汁。只是做得极为精巧,乍看上去和普通人手一模一样。
“唉,可惜了。”白衣少女叹口气说:“我可是花了好长时间做出来的哦。”
雷飞扬苦笑,无论是哪个人突然看到如此逼真似人手的食物都会吓一大跳的。
“姐姐不要怪我啊,”白衣少女嬉皮笑脸着说:“我不知道你胆子这么小,木头人就好多了,二话不说拿起就吃的。”
姐姐?果然证实了雷飞扬心中的猜测,只是,这个少女如此顽皮活泼,一点也不象沉静温柔的沈轻霓。
“麻烦,能不能把灯熄掉一些。”白衣少女说:“太亮了,我受不了。”
雷飞扬看到白衣少女异常白皙的皮肤上竟然在慢慢变色,转成淡淡的红色,里面的肌肉血管清晰可见。
雷飞扬熄灭几个灯,屋子里顿时黯淡了许多。
“啊,好多了。”白衣少女欢呼起来:“现在,有什么要问的吗?”
原来,白衣少女名叫沈轻裳,从小就得了种奇异的皮肤病,她的皮肤里不能合成黑色素抵抗阳光中的紫外线以及其它强光刺激,只能在晚上和弱光中生活。老宅的老妇是沈家以前的仆妇,一直在照顾沈轻裳在那秘室中生活。老宅里的钟是沈轻裳特意调的,别人是十二点睡,她却是十二点才醒出来游玩的,以免被别人看到。
当然,沈豪生前也特意留了些钱财抚养她们两姐妹,安排的监护人就是唐吉鸿。沈轻霓找雷飞扬去调查沈家以前发生的事情,唐吉鸿当然知道,暗中通知了陪伴沈轻裳生活的老妇。所以她们知道雷飞扬和方振衣会去沈家老宅。
其实,这个沈轻裳虽然从小只与老妇孤独生活,仍然改变不了其天生活泼爱恶作剧捉弄人的天性,平时也喜欢厨艺,所以用面粉、西红柿汁、肉卷做了这种极似人手的食物来玩。
“就因为你皮肤不能见光,你就要呆在那不见天日的老房子里生活?”雷飞扬问。
“那倒不是,主要的原因是……”沈轻裳神神秘秘地说:“是因为我是不祥之人,煞星下凡,不管到哪,都会有人死去。”
不祥之人,煞星下凡?雷飞扬才不信。但当年沈豪以及身边的人却深信不疑,沈轻裳出世后总是发生些奇异的事情,很小的她根本不懂事,却总喜欢盯着一些人看,露出诡异的笑容,而那些人却过不了几天就会死去。这才是沈豪安排沈轻裳居住在那秘室的主要原因。
“不信啊。”沉轻裳看着三人不信的样子,好象受到了巨大的污辱:“比如说,这里,马上就会有一个老头要死了。”
老头,看来说的是唐吉鸿了。雷飞扬笑了:“不可能的,我知道唐先生那里很安全,刚才方振衣进去守护他了。”
“你说的是那个木头人方振衣吧。”沈轻裳笑了:“虽然他看上去很有点本事,但是还没有本事把人从阴间拉回来吧,不信,你们去看,也许还能看到最后一面。”
同时,唐吉鸿卧室,昏黄的台灯无力的洒在桌子上,桌子上摆着一个硕大的金鱼缸,鼓着大眼睛的几尾金鱼在澄清的水里悠闲地逛来逛去。
突然,金鱼失去了那种悠闲的态度,仿佛受了惊吓般急急乱窜,把水里沉积的沉淀翻飞起来,水色也浑浊起来。
一个人影在墙角上出现,由小变大,由远变近,慢慢移动。
人影走到沈睡的唐吉鸿边,看着唐吉鸿均匀的呼吸,一只戴着黑皮套的手轻轻的伸了过去。
而唐吉鸿正在做梦,仿佛处于无限的漩流中,随着漩流不停的飘游,前方永远有一个微弱的亮点在引诱着他,吸引着他,然而突然间亮点熄灭了,堕入永无止境的黑暗中,漩流却益发猛起来,他感觉到自己越来越渺小,仿佛变成一粒尘埃,在漩流中消失,无法挣扎。
唐吉鸿猛地从梦中惊醒,冷汗湿透全身,气喘嘘嘘。额头冒出的汗珠从脸上滑下来,掉入嘴唇中,微微咸苦,睁开眼时正看到伸手过来的黑影。
唐吉鸿睁大了眼睛,看着那个渐渐清晰凑进过来的脸孔,瞳孔随着人影的接近越来越放大,呼吸都为之停顿,枯瘦的手颤抖地指过去。
“你……”唐吉鸿无法置信:“不可能的,你不是死了吗……”
黯淡的灯光中映出方振衣毫无感情的面容,方振衣也露出极度诧惊的神情,在此之前,他从没有看到过唐吉鸿,唐吉鸿也从没有看到过他,俩人素不相识。
“不可能的,我亲眼看到你死了的。”唐吉鸿声音却颤抖起来:“你不要怪我,当时我真是没办法……”
唐吉鸿还要说些什么,但是心脏开始绞痛起来,呼吸也变得极为困难。
“药……”唐吉鸿费尽力气只说了个字,药。
方振衣顺着唐吉鸿的眼光看到桌子里的抽屉,在抽屉里翻出一个小瓶子装的药瓶,看上去就是心脏病特效药。
方振衣拿过去,唐吉鸿急切的吞服下去。
然而,吞服下药的唐吉鸿非但没有好转,本来就急促的呼吸更加急促,上气不接下气。
方振衣愣了下,等他反应过来,唐吉鸿不再颤动了,身体软软地倒在床上,一动不动,竟然真的死了。
门外传来脚步声,方振衣站起来回过身,正好看到雷飞扬等四人走进来。
妖眼(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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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爱与恨
雷飞扬等四人走进来时,唐吉鸿竟然真的应劫而亡,而方振衣却一个人什么事也没有坐在唐吉鸿身边。
雷飞扬本身就是查案的行家,他一看到唐吉鸿死时的表情就知道死者生前受到极大的刺激,心理极度恐慌。听过方振衣的叙述,从表面上看并没有发生特别的事情。
而唐古风显得非常悲痛,抱着唐吉鸿的身体低着头泪水满面。再抬起头时,目光充满凶狠的味道,狠狠的盯着方振衣。
没有其它人在场,怎么说,方振衣也值得怀疑。
虽然沈轻霓沈轻裳雷飞扬三人不信,但事实上发生的事情却很难让人相信方振衣能置之度外,除非他有很好的解释。
谁也没想到,方振衣解释的第一句话是:“我以为你会放手的,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抚养了你这么多年。”
方振衣是对着唐古风说的,说话时很平静,仿佛在诉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唐古风更加愤怒:“方振衣,你害死了我父亲,却来诬蔑我。你凭什么说这种话!”
雷飞扬插口说:“方振衣,你清楚你在说什么吗,凡事都要讲证据。”
“其实,有一件事,我们大家都忽略了。本来我也没注意到,等我醒悟时已经晚了。”方振衣依然很平静地说。
“什么事?”雷飞扬不解。
“你们在听到所谓的凶劫后,看到唐老先生一直担心自己过不了这关,可是,他从从来没有为唐古风担心过,要知道,他可是唐老先生的亲生儿子。”
雷飞扬看向沈轻霓。两人现在想起来,唐吉鸿是从来没有唐古风这个唯一的儿子担心过。
“是啊,哥哥,义父好象更担心自己避不了这凶劫,却从来没有嘱咐过你。”沈轻霓心中也疑虑起来。
“这与那凶劫有什么关系?现在是方振衣谋害了父亲。”唐古风失去往日的绅士风度,对着沈轻霓怒吼。
“是吗?据我了解,唐老先生的妻子是十二年前失足从高楼坠下,唐老先生的小儿子却是六年前车祸意外身亡。正因为这样唐老先生对凶劫六年一轮回的说法深信不疑。”方振衣继续说。
“你到底想说什么?”唐古风不耐烦了。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是唐老先生的亲生儿子,他一定会更加担心你遇到凶劫,事实上他却从没有担心过你。”方振衣一字一字地说:“所以你不是唐老先生的亲生儿子。”
“笑话,谁不知道我是父亲的长子,你简直在说笑话。”唐古风仿佛听到世间上最可笑的事情一般,狂笑,只是那笑容看上去极为勉强。
“是吗,其实这是一个很容易搞清的问题,只要做下亲子鉴定,或者说血缘测试,就可以知道了。”方振衣对这问题穷追不舍。
“我为什么要去做亲子鉴定,就算不是,你又能说明什么?大家都看到了,我一直和他们在一起,而你,则独自一人跑到我父亲房间谋害了他。”
“其实你现在的反应也不对,如果你真是唐吉鸿的亲生子,而他的死真与你无关,你应该冲上来和我拼命而不是站在这冷静的和我说道理。”方振衣的话依然是那种毫无感情的语调,却仿佛如重锤般击中唐古风。
“其实,不仅仅是唐老先生,也许唐夫人及其小儿子都可能是你谋杀的。”
“谬论!”唐古风明显反应失常:“凡事要讲证据,你以为你说的话有人信吗?”
旁边,雷飞扬冷冷地看着唐古风,沈轻霓和沈轻裳不知觉中偷偷远离唐古风保持一定距离。
方振衣不再言语,走近唐吉鸿尸体,捏住他嘴唇,一道黑色的污血流了出来。!
“原来是中毒而亡。”雷飞扬也走近唐吉鸿尸体仔细检验。
“其实,我也本来想不到这些的。”方振衣轻轻地说:“如果不是你刚才作了一个小动作,我也不相信你会谋杀唐老先生,毕竟他名义上是你父亲。”
“在唐老先生死前,他曾心脏病发作,我从桌子里的抽屉帮他拿出来过心脏病特效药给他服下。可惜你怕这些人发现唐老先生的真正死因,刚才故意装着悲痛的样子抱着唐老先生身体哭泣,其实真正的目的是偷偷把药瓶藏了起来。”
“因为你知道,真正能自由出入唐老先生卧室并把心脏病特效药换成毒药的人,只有你和沈轻霓两人。沈轻霓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谋害唐老先生的。如果你真的问心无愧,能让雷飞扬搜下?我敢肯定药瓶不仅在你身上,而且里面还有其它没用完的毒药。”方振衣反问唐古风。
唐古风突然狂笑,仿佛看到世界上最滑稽的笑话般,旁边,方振衣等人一脸厌恶地看着他。
笑声过后,唐古风反而镇定下来,显得胸有成竹:“不用搜了,药瓶在我这。就算药瓶里有毒,那又怎么样,我不承认,你们谁能在法律上定我的罪?别忘了,这药瓶上还有方振衣的指纹。而且,根本就没有人看到过我换过药瓶的药,仅仅是凭你们这些推理,法律上就能定我的罪?”
沈轻霓说:“唐古风,你这样对义父,不怕有报应?”一气之下,沈轻霓直呼其名了,显然不认他为哥哥了。
“是吗,报应?你们知不知道,我过的是怎么的生活?别人都有父母,我却没有。别人都有人疼,有人嘘寒问暖,可我没有,而且,那个女人,在别人面前装出一副贤妻良母的样子,看上去对我很好,可是没有人的时候却打我,骂我,叫我杂种,如果有报应的话她早就该死了。可是,没有,既然上天不动手,只好我来动手了,很容易的,只要轻轻一推,她就可以永远不再打我骂我了,这就是她的报应。”唐古风夸张地做出推人的动作。
“可是阳阳呢,他还小,你为什么害死他?”
“阳阳,他凭什么过得那么潇洒,生来含着金钥匙,而我却什么都没有?有好吃的,让他,有好玩的,让他,就是有我喜欢的女人,也是让他。结果我做到累死的却什么得不到,他却在过着神仙日子。既然他这么喜欢享受,我就让他去天堂享受,有什么不对?”
“可是,义父,他对你这么好,一手抚养栽培你,你也能下手?”
“他?他老了,老糊涂了。他竟然要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捐赠出去,好在我提前得到消息,他没把我当儿子,我又何必把他当父亲。反正他也没几年好活的了,天天担惊受怕,这样一了百了,岂不是更好?”唐古风振振有词地回答。
“好极好极。”沈轻裳实在看不下去,突然拍掌大笑:“我还从没看到过如此有趣的人,照你这样说,唐老先生一家三口在地狱里还要对你感恩戴德。”
“可惜,无论你怎么说,天理昭昭,报应不爽,你还记不记得我来时说的话?”沈轻裳满脸笑容,只是她的笑容里总是隐含着一种无法述说的古怪气息。
“什么话?”唐古风看到沉轻裳的笑容有点心神不定。
“我是不祥之人,煞星下凡,专门来这勾你魂,引你入十八层地狱的。”沈轻裳的笑容益发灿烂了。
“你以为我会信……”唐古风不以为然,突然想起沉轻裳刚才奇准的说中唐吉鸿的生死,而她的笑容是如此妖邪,不觉头顶冰凉,心悬脚硬,一阵虚无飘渺的寒意贯彻全身。
妖眼(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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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不见血的杀人方法
虽然受到了沈轻裳的恐吓,但唐古风毕竟在商界闯荡多年,见过世面,所以很快地就恢复了常态。
“别忘了,这里是唐家,我是唐家的合法主人,现在,我有权请你们出去。”既然撕破了脸皮,不如把事情做绝,反正以后也不可能与他们和平共处了。
沈轻霓还想说些什么,沈轻裳已经拉住了她的手:“走吧,姐姐,你放心,他绝对会受到报应,活不过三天的,我们等着看他的悲惨结局吧。”
众人虽然明知这是唐古风精心设置的陷井,而且现在已经洞察了他的布局,但已经于事无补。唐古风已经达到了他的目的,既谋害了名义上的父亲唐吉鸿,取得巨大的遗产, 又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只能心有不甘地走出唐家。
雷飞扬将发生的事情通知警方的好友,而方振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离去。三人在习习晚风中若有所失。
“你真的会魔法能诅咒人的生死?”沈轻霓不解的问沈轻裳。
“别傻了,她不过碰巧罢了。”雷飞扬才不信。
“是吗?那么你看唐古风能活多久?我说他活不过三天,事实会证明给你看。”沈轻裳撅起嘴不服气的说。
“不会吧,唐古风身体看上去这么健康,会在三天内无缘无故死掉?”雷飞扬虽然知道沈轻裳精灵古怪,透着邪气,可是还是不信她的预言。
“唉,你们都没木头人好玩,如果是他肯定不会问这些无聊的话了。”
“方振衣?他话都不喜欢讲的人有什么好玩,难道他会信?”雷飞扬反问。
“他不信的话就不会二话不说一个人偷偷溜掉了。那是因为他信我,知道唐古风得意不了多久。”!
“那你究竟怎么知道唐古风活不了三天?”
“嗯,怎么说呢?其实我是能感觉一个人的生死气息。真的,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每一个人都有生命的气息,有的强,有的弱。而快死的人就特别微弱。”
“不会吧,真有这种事?那你不是和沙漠中的兀鹰一样,可以感知附近每个人的生死?”雷飞扬知道沙漠兀鹰能感觉到生物的生死气息,有些生物也有神奇的第六感,对危险的预知能力。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的潜能则更加无法估计,现在人们所用的只不过其中极小一部分。
“但也只能是感觉,并不一定是可靠的。”沈轻裳只能大约的解释一下。其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自己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你的意思是唐古风的生命气息非常微弱,就在这三天内会消失死亡?”雷飞扬总算听明白了。
“如果不出意外就是这样的了。”
“如你所说,那你离开沈家的老妇就是知道她活着的时间也为时不久了?”雷飞扬想起沈轻裳离开老妇,独自离开沈家老宅的事。
“嘻嘻,这是秘密,佛曰不可说。”沈轻裳故意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却是默认了。
“那我倒要看看,唐古风怎么会在三天内无疾而终。”雷飞扬半信半疑地说。
第二天,唐古风处理完唐吉鸿的后事,志得意满地慢慢品味着康娜咖啡,这种咖啡产自夏威夷康娜地区火山熔岩培育出的咖啡豆,略带一种葡萄酒香,有一种浸入灵魂深处的醇醉感。
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他成为唐家名副其实的主人,富可敌国,可以随心所欲过着自己喜欢过的奢侈生活,享受人生。虽然沈轻霓走了让他心中有点难受,可那点难受很快就被成功的喜悦冲散。
可是,唐古风总是有种不祥的感觉。难道,是哪里做错了?把所有的事情再细想一遍,丝丝相扣,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漏洞,就算是上法庭,也没有人能拿出能置他于死地的证据。
不会是受那小女孩胡言乱语的影响吧。虽说那个沈轻裳看上去透着邪气,但终究是个贪玩的小女孩,对他构不了什么威胁。
咖啡很浓,闻上去也很香。淡淡的白雾飘浮在唐古风眼前,浸过他的脸,带着些许温暖。唐古风有些迷醉,回想自己这一生,孤独,落寞,始终隐藏自己的情感卑下地为人处世,不觉伤感起来。好在这一切都有回报,以后,他就可以率性而为,尽情享受人生。
这时,手机响了起来,唐古风拿起手机接听。那边的声音是低沈的,却又是那样清晰,只说了几句话,唐古风的脸色马上变成死灰色。
“不可能?怎么可能?”唐古风对着手机失去理智的狂叫。
那边显然是再次肯定了开始的话。雷飞扬因怒火胀红了脸,愤怒地摔掉手机,精巧的手机在坚硬的瓷砖上变成碎片。他的脸上显示出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唐古风怔怔地站在那里,面如死灰。正在此时,有音乐响起来,低沉压抑,让人听了感到很不舒服。
那音乐,是如此悲伤,虽然是英文,却仿佛是一个绝望的人在临死前的呐喊。
唐古风艰难的看了一眼唐家花园,是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
花园内,一个剪花的佣人突然对他傻傻地笑了下,很奇怪地却又很清醒的把巨大的剪刀剪向自己的脖子。
血洒了一地。
唐古风也傻傻地笑了下,纵身一跃,从原来推唐夫人坠楼而亡的地方跃了下去,在空中,唐古风脸上竟然呈现一种难得的欣慰神情。
很远的地方,沈家姐妹居住的房间内,沈轻霓看到沈轻裳很无奈地叹了口气,那种古灵精怪的邪气突然消失,代之的是一种很深很深的疲惫。然后用一种平淡的口吻轻轻的对着沈轻霓说:“他死了。”
妖眼(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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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死亡进行曲
第二天,唐古风自杀的消息已经传遍全城。
等雷飞扬来找沈轻霓时,已经从她身上看不到什么悲伤的影子。虽然生活在一起那么久,可是沈轻霓和唐古风从未真正相知相爱过。
“很奇怪的事情,除了唐古风外,还有一名园丁与他差不多时候自杀。”雷飞扬对沈轻霓说。
“真的是自杀?一个那样不择手段向上爬热衷功利的人,也舍得自杀?”沈轻霓还是觉得难以理解。
“因为他自以为得到的都成了泡影。唐老先生早就改了遗嘱,死后将所有家产捐给一个教会组织。”雷飞扬把查到的消息告诉沈轻霓。
“那他怎么以为唐老先生没有改遗嘱?”
“问题恰恰在这里。”雷飞扬叹了口气苦笑道:“实际上唐老先生并不是被唐古风谋害的,而是那个散布假消息说唐老先生将要改遗嘱把所有财产捐赠出去的人杀所谋害的。如果唐古风不是听信那个假消息,就不会对一直视他同亲生的唐老先生下手。”
“难道,真正的想要唐老先生死的是那个散布假消息给唐古风的人?”沈轻霓总算明白雷飞扬的意思。
“严格的来说,唐古风只是一个工具,被用来实施那个人杀人的工具。”
虽然幕后的人没有动手,可唐吉鸿的死却是他一手策划的。
“世上真有如此工于心计的人?不动手却可以杀人于无形?”沈轻霓感到凉意袭人。
“相信唐古风不受那个人的欺骗的话,知道遗嘱已经改了,应该不会再起杀机对付唐老先生,可惜现在知道这一些全都晚了。”
“可是,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义父死了对他有什么好处?”沈轻霓还是不解。
“问题就在于此,犯罪都有动机的,最常见的就是利益驱动,要看唐老先生死后最得益的人。” 雷飞扬也对这件事疑惑不解。
“那谁才是我义父死后最得益的人?”沈轻霓问。
“实际上,除了那个教会组织外,我还没查到谁能从唐老先生的死那里得到更多好处。”
“不会吧,你难道会认为是那个教会组织策划的?”沈轻霓问。
“那倒不是,教会是宗教组织,捐赠来的钱财也是用于宗教中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上。而且这个教会在本市名声极好,常做些慈善事业。可是除此外我没有找到其它的受益人。难道,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有人对他杀人灭口?”
“我也发现义父好象对很多年前发生的一件事一直内疚,可是他却从不肯对我们吐露实情。”
“也许唐古风知道些什么,所以那个人还是希望他死,来保守秘密。更为奇怪的是,唐古风如果仅仅是没有得到遗产并不一定会绝望得自杀,幕后人甚至想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方法加速了他的死亡。”雷飞扬对另一件事更为惊诧。
“什么方法?”
“说起来你也不信,一首音乐,加速了唐古风的死亡。”雷飞扬露出佩服的神情。虽然自己职责是找出凶手,可是对凶手的高智商杀人技巧也不得不心服。
“一首音乐?”沈轻霓感到奇怪,没听说过音乐能杀人的。
“是的,一首音乐,很特别的音乐,英文歌曲。”想到那音乐,雷飞扬不寒而栗。
“有什么特别的?”沈轻霓不明白音乐就是音乐,怎么可能会成为凶手杀人的手段?
“五十多年前,在比利时的一个酒吧,在演奏法国作曲家鲁兰斯.查理斯创作的《黑色的星期天》这首管弦乐曲时,一个匈牙利青年莫名的喝光酒后掏出手枪朝自己太阳穴扣动扳机自杀身亡。”雷飞扬慢慢地述说这首音乐的历史。
“一名女警察对此案进行调查,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查不出这青年为什么要自杀。最后,她抱着侥幸心理买来一张那天乐队演奏过的《黑色的星期天》的唱片,心想,也许从这里可以找到一点破案的蛛丝马迹。她把唱片放了一遍后,结果也自杀了。”
“后来,在美国、意大利、法国,听完这首歌后自杀的人越来越多,《黑色的星期天》当时被人们称为魔鬼的邀请书,至少有100人因听了它而自杀,因而曾被查禁长达13年之久。关于作曲家本人创作曲子的动机,连精神分析家和心理学家也无法作出圆满的解释。”
“由于自杀的人越来越多,美、英、法、西班子等诸多国家的电台便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号召欧美各国联合抵制《黑色的星期天》。甚至作者本人也因此郁郁而终。最终的结果是彻底销毁这首首乐。但是却有一些人记下了这首乐曲的歌词。”
“那天唐古风自杀时,还有一个园丁也自杀了,估计也是受这首乐曲影响。其实我们知道沈家曾经播放过这首乐曲的原因是在唐家救过来一名服用过多安眠药自杀的女菲佣。她恰好懂得些英语,那首乐曲的歌词正与传说中的黑色星期天吻合,而她也正是因为听到这首乐曲闷闷不乐想服安眠药自杀。”
雷飞扬虽然轻描淡写,但是能找到那女菲佣证实唐古风生前听到《黑色星期天》那首乐曲的确不是简单的事。现代人的心理脆弱到轻轻一碰就可以破碎的地步,好在那女菲佣选择了一种比较慢性的自杀方式,所以才被人救活才能知晓唐家里出现《黑色星期天》这个关键的环节。
“不会吧,世界上真有这种事?”沈轻霓无法置信。
唐古风苦笑:“所以我们所面对的,不是一个普通的杀人犯,而是一个智商极高擅于利用其它人的弱点杀人不见血的冷血动物。”
看来,整个事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一切好象是一个局,布好了,等人钻进去,却又丝毫看不到痕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清这些事情本来就不容易,可是雷飞扬还是无奈的承认对方的手法实在过于高超。
“如果方振衣在的话,也许能一起找出其它的线索,他的思维能力也很缜密。”雷飞扬想念起方振衣起来。
“可是,我也找不到他啊。”沈轻霓无奈的说。
“啊?那还有谁能找到他?”
“好象没有人,他在这城市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一个亲人朋友。”
“奇怪的是,我用尽手段都查不到方振衣的档案,他好象根本就没有身份。”雷飞扬对方振衣也心有疑虑,好象方振衣知道些什么,而且卷入这些事情好象另有目的。
“也许,有一个办法可以找到他,不过,那样,他肯定很不高兴。”沈轻霓幽幽地说,眼中满是怜惜。
“什么办法?”
“到明扬医院等他。每隔点时间,他都会去明扬医院看一个女人。” 不知为什么,沈轻霓说这话时竟然充满了悲伤。
“我只希望,你找到他时尽量轻些,不要打扰他,因为他在做梦,一个可能永远醒不过来的梦。”
“方振衣在做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梦?”雷飞扬苦笑,这时,他才发现身边这些人都有一些不愿与人述说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