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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短短的今生
这样待我已足
不知来世少年时节
我俩还能不能会晤
——六世达赖喇嘛的情歌
题记:
如果只是想看这个故事,这一段可以直接跳过。
我不是一个写手,在天涯连头算尾两年的时间了,决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潜水。鬼话是我喜欢来的地方,不过在这个文字高手如林的地方,不擅行文的我只有资格做一个静默的看客。
我的父亲曾经说,一个人开始变老的标志就是开始喜欢回忆。我想我大概开始变老了,因为我越来越喜欢沉浸在回忆里。心的老,似乎和实际年龄没有关系。
这篇小说的文字稿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了,每当我思念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把它拿出来写上一小段。现在终于已经写完了,这意味着我要换一个方法来继续这种思念,也说明了这个帖子这个绝对不是一个大坑。
我一直思念的人叫做丹玛,是一个甘南的藏族,和我在大学里是校友。当时因为在高考志愿的最后一栏填写了“愿意服从调剂”,被鬼使神差的发配到西北,又鬼使神差的偶然认识他,在他去甘孜实习临出发前我又突然会鬼使神差说那样一句话,现在想想,一切真有些冥冥注定的味道。
他教我习藏文,教我一字一句用藏语唱宁静在《红河谷》里唱的那首《阿吉夏甲》,教我跳锅庄舞,帮我偷学校花园里盛开的丁香做寝室的瓶插……他在每个女生甚至他的女老乡面前都很腼腆,却唯独在我面前谈笑风声,或许是因为我当年的性格太像男生了,又或许是在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早已产生了某种无法说明的复杂情愫。这种情愫是知己友情,是兄弟之情,仿佛还是初萌的爱情。他对我几乎是百依百顺的好,我甚至可以梳理他那头长长的微卷的头发。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对藏族男子而言,那是怎样的一种忌讳,只有最亲近的人才可以做。
那时候学校很多的藏族的学生和老师都认识我,叫我“湖南辣妹子”,把我和丹玛,还有一个和丹玛同班的大个子藏族奥杰戏称为三剑客,因为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凑在一起,或者同在食堂吃饭,或者在操场边闲逛,或者同去一个叫东风剧院的地方看电影打台球,或者跑到宿舍后面的“花果山”去惦记那些还没有成熟的果子。每每回想起和他们在一起的种种细节,我的眼眶都会湿润。
丹玛去甘孜实习的时候,我在学校大门口送他。他和奥杰穿着我送的新T恤满面笑容的在坐满了同学的大客车上一会儿上一会儿下,车子开动的时候,我在车窗边挥手送别,对他说出了那句我至今还在深悔的话。他那天的灿烂英俊笑容现在成为了我心中永远的痛,因为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那张的笑脸。
我那天鬼使神差突然说出的话是:“丹玛,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我不是作家,不是少数民族民俗学家,不是宗教学家,所以我不会和大家去辩解争论有关民俗或者宗教的问题;我要上班养活自己,还要上课为了将来更好的养活自己,所以我只有时间和责任把这篇小说的坑慢慢填完。
天涯上的人来自全国各个地方,而莲蓬鬼话又是最热闹的地方。我希望有一个碌曲县的人能够看到这个故事,也许他有一天能见到丹玛,告诉他,天涯之遥,有个人在远远的思念他。
楔 子
公元630年,洮河北。
虽然这是一个晴朗的夏夜,但草原的晚风仍带着几分刺骨的寒冷。漫天的繁星和如眉的新月在这无遮无拦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显得格外的清晰贴近,似乎伸手就可以触及。草浪随着晚风起伏不定,使这个宁静辽阔的原野仿佛成了波涛汹涌的海洋。
现在正是放牧的大好世界,逐牧了整整一天牛羊和马群的牧民们都已经在帐篷了酣睡着。但也有例外的,在这整齐安扎的帐篷群中,最大的一座牛毡帐篷还亮着灯光。而帐篷外正焦急不安的站着一个汉子。他十分高大健壮,有着一张线条刚硬的褐色脸庞,炯炯的目光中带着焦虑不安的神色。
他站在帐篷外已经很久了,从太阳刚落山他就立在帐篷外听着妻子痛苦的呻吟和产婆的劝慰,现在已经临近子夜了,他的孩子却还不肯呱呱坠地。他的心被紧楸着,但又不能为妻子分担丝毫的苦痛,他只有仰望着星空,向着月亮和星辰祈祷。
突然,他看见一道亮光划破夜幕直坠而下,接着一声轰然巨响,一个碗口大的火球落在了距离帐篷安扎圈的不远处。他正准备走过去看看,帐篷里却也恰好传来一声异常响亮的婴儿啼哭声。接着产婆大声喊道:“头人,头人,生了生了!是个男孩!”
汉子立刻收回了前去探究的脚步,转身奔入帐篷。在酥油灯昏黄的里,脸色苍白的妻子向他露出了疲惫而温婉的微笑。他伸过微微颤抖的手,从产婆那里小心翼翼的接过包在羊毛毡毯中的婴儿,又是喜悦又是怜爱的注视着这个上天赐予他的小生命,心口和喉头被一股暖流哽咽着,竟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被巨响和婴儿的啼哭惊醒的牧民们陆续涌入了头人的帐篷,他们都为自己部落的头人有了继承者而感到高兴。妇女们拿来了酥油、糌粑和熟肉,男子们把左手抚在婴儿的额头上为他祈福。
“愿他像雪山上的狮子一样勇敢。”
“愿他像鹰一样聪明敏捷。”
“愿他一生有无数的财富。”
“…………”
这时,又有几个男子快步奔入了帐篷,其中一个喘着气说:“头人,您去看看,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大概上刚才从天上掉下来的,烧焦了一大片地呢,就离这不远。”
这个人的话让大家才想起了那声奇怪的巨响。头人连婴儿也顾不上放下,就带领大家到了那个火球落下的地方。只见一片方圆丈余的草地焦枯萎黄,中间有一个深两尺左右的坑,坑里有一块拳头大小的黑色石头,热气迎面扑来。
头人的视线在坑中停留了一会,转身命令:“去取一些洁净的水来。”
几个年轻人立刻跑回自家的帐篷,拿来用羊皮缝制的水囊。
头人把婴儿放在身边一个长者的怀中,面色郑重的接过水囊,把水缓缓倾泻在坑中。
水落在了黑色石头上,发出哧哧的声音,蒸腾起一片氤氲的水汽。很快,整整一水囊的水就倒完了,周围的人又递上一个装满水的水囊。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差不多倒空了十个水囊的水。
头人屈膝在坑边跪下,双手掌心摊开来放在地下,额头轻轻触了一下掌心,然后一点点把深陷在泥土中的石头挖出来,捧在手中。
那块石头大致呈椭圆型,尚有些烫手的余温,黑色的外表并不平滑,却有着幽幽的金属光泽。头人审视着掌心的珍宝,仿佛在自言自语,又似乎是说给所有的人听:“我的孩子与光明神赐送的圣物同时降临到我们的部落,那么就叫我的孩子欧日塞吧。”
他站起来,一手托着石头,一手从腰间拔出匕首,在石头上用力刻上一个深深的雍仲“卍”图案。然后他大声吩咐:“快准备起煨桑感谢神灵!”
香柏和松树枝叶燃起的霭霭青烟慢慢随风飘荡弥漫开来,在煨桑的青烟中,头人领着全部落的人面朝着东方跪下,他把黑色的石头高举过头顶,大声宣布:“大家看,这就是光明神给我们的圣物!”
接着,他谦卑的低下头,开始无比虔诚的祈祷:“无上的光明神啊,请保佑我们的部落不断壮大,请保佑我们的子孙生生不息……”
此刻,启明星正从东方升起。
一、
公元2035年,甘南藏族自治州。
丹玛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开始周详计繁荣划这次甘南牧区暑期考察行程。他是一名西北民族大学藏语系的研一的学生,准备把安多地区的苯教文化做为自己的选题方向。
在这个崇尚高科技的时代,甘南昔日自然式的放牧已经被自动化圈养所替代了。羊和牦牛以每圈若干头的方式圈养起来,大型的圈养厂有几千个圈,小型的也有一两百个。配料、喂食、挤奶、剪毛等全部由计算机和与其相连的计算机控制着。除了民族风俗保留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草原还有一些维持传统放牧生活的牧民,许多的以前依靠自然式半农半牧的乡村都变成了交通便利信息开放的市镇。
与许多同龄的藏族青年一样,丹玛从小也是在市镇里长大的。但和他不同的是,这些同龄人已经开始逐渐淡忘了传统的藏族生活方式,甚至包括藏族的语言。他们已经完全融入了现代生活,除了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他们中的很多人还能说十分流利的英语或日语。他们也信仰藏传佛教,但已经远远不及他们的祖辈那么慎重虔诚,一有空就数捻着念珠诵经或转动着经轮。在空暇时,他们更热衷于坐在电脑前戴上传感器,漫游网络和置身刺激惊险的游戏,或者找个空旷的地方把从前的赛马游戏升级成和同伴飚车。
丹玛似乎从骨子里都在向外渗透着民族的本能和传统,他一直骄傲和自豪自己是一个藏族,也一直执着的偏爱藏族的历史和文化,同时他也具备了藏民族的优秀品质,正直爽朗,坦诚热情。他从不把头发染上的颜色或者修剪成新潮的样子,仍保留着牧区藏族男子的披肩长发。这黑亮且微微有点天然卷的头发,还有高高的鼻梁,略带深陷的眼睛,线条刚硬的脸,让他充满了浓郁的藏族特色和男性的阳刚。可他笑起来的时候,目光却始终下垂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羞涩而灿烂,仿佛是牧区里的孩子第一次看见陌生的客人。
所以丹玛在西北民族大学里是一个惹人注目也是一个惹人喜爱的藏族青年,除了朋友和老师们,还有许多女生对他也十分注意,尤其是来自南方的姑娘更是向他青眼有加。其中不少大胆的女生打听到他的名字和宿舍号后,就以学藏语或者借书的名义直接前去寻访他,或者在篮球场有意起哄喊他的名字,弄得他几乎手足无措。所以,和他同宿舍也是他最好的朋友奥杰经常挺身而出为他挡驾。
奥杰是一个康巴的藏族,一米九几的魁梧身材犹如铁塔一般,满面浓密的胡茬让脸色看上去好象永远是铁青色的,说起话来眼睛总是不由自主的瞪着,粗黑的眉毛向上扬起,声音中气十足,让很多不熟悉他的人都以为他脾气极为暴躁。因此只要有奥杰在身边,那些想接近和调侃丹玛的女生多少有些望而生畏。
其实奥杰是一个性格脾气非常随和的人,且有些仗义疏财的侠客风范。为了陪丹玛去甘南考察安多地区苯教信仰阶段向藏传佛教阶段过度期间的文化遗迹与传统渊源,他放弃了暑期回康巴与未婚妻小聚的甜蜜。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他们的导师央丹中教授,这个擅长画唐卡的藏学教授定居兰州多年,也想利用暑期看一看久别的甘南老家,顺便去观摩一下甘南地区的唐卡艺术。
按照丹玛的行程计划,他们首先去拜谒了位于夏河县的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寺院之一的拉不楞寺。
拉不楞寺建于1709年,是甘南最大的寺庙。它以雄浑的建筑,精湛的雕塑、至美的唐卡,以及浩如烟海的经卷,声震内外的高僧大德等,享誉海内外。
庙宇的建筑群落在半山腰铺陈开来,大多的建筑是金顶红墙的藏式建筑,殿顶有各样鎏金的装饰,每座大殿有自己的风格,整个建筑群则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十分宏伟壮丽。围绕在其下方的大片僧舍外墙用白色,门两侧饰红色边框,素雅定静。寺院周围环绕着两千多个色彩绚丽的转经桶,则将整个庙宇中心浓郁、边缘清淡的色彩完美统一起来。拉不楞寺没有围墙也没有特别的山门,寺内街道纵横,与整个小城连为一体。
大经堂前一方空旷的场地将寺内的众人与凡尘的俗事隔绝开来,无需很深的沟壑却足以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距离感。每一张暗色的木门上都刻着繁重的花纹,古老的转经轮偶尔被祈祷的藏民或好奇的游客摇动,支支的声音,清晰可闻。
三人进入寺庙后,分头开始各自的行动。
央丹中教授在每个殿堂里非常细致的观摩那些年代久远的唐卡、佛像和雕塑;丹玛一边默颂着祈求平安的经文,一边虔诚向着每个菩萨行着等身礼;奥杰围绕寺庙转了一圈,一个个拨动完回廊转经桶后,坐在大德经堂外的台阶上,静静的听喇嘛们在齐声诵念经文。
午后阳光灿烂的洒向寺庙的每个角落,庙里游客和朝拜者不多,安静、宁和、肃穆,只有宛如天籁般诵唱经文的声音在萦绕飘荡着,连天上的流云经过这里的时候,似乎都放慢了脚步。
在夏河县逗留了两天后,丹玛他们开始前往此次考察的下一站,碌曲。
二、
碌曲这个词是根据安多地区的藏语音译而来,它的汉语意思是洮河。
碌曲的草原是甘南最丰美最平坦的草原,又有着风景可以媲美桂林的则岔,因此大部分的草场还保留完整。
当丹玛、央丹中和奥杰三人一踏入草原,就被蓝天白云之下的一片碧绿所陶醉。
整个草原正处在最迷人的夏季,它的美简直是一种奢侈铺陈。五颜六色的野花热闹的开放着,随着碧绿的草海一直蔓延到天边;清凉的风中带着怡人的花草香,这里一群那里一堆的牛羊正在安闲进食;阳光被云彩割裂成一条条的金线,投射在原野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水洼上,仿佛是无数的镜面在闪耀着金色的光彩。
视线的尽头是七、八座牧民的帐篷,隐约还可以听见悠长动听的牧歌。
唱牧歌的是一个看上去要比丹玛小几岁的小伙子,他穿着传统的藏装,一边拨动六弦琴一边唱着歌儿。当他看见三个远道而来的客人,热情的邀请他们进帐篷喝酥油茶。
虽然是初次相交,大家却一见如故,宛若多年未见面的老朋友。在欢愉的交谈中,丹玛了解到这个小伙子叫才让,由于擅长唱民歌,在这一带还小有名气。他与这里牧民的生活都是半游牧半定居的,一年只有六月到九月水草丰美的时候在草原上放牧,其它时候就在草原边的市镇定居,把牛羊送入圈养厂。
当才让得知三人是为学术考察而来,起身出了帐篷,不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带来一位须发皆白精神矍铄的老者。接着他向三人介绍,这位长者是一位在碌曲地区名声显赫的“仲堪”,也就是《格萨尔王传》的说唱艺人。
《格萨尔王传》千百年来一直被藏族人奉为“神示”,在藏区深处四处流传着。
格萨尔王本身已经是很多藏民熟知的故事,所以其神秘性还没有那么浓厚,被藏语称为“仲堪”说唱艺人们的经历才是真正的传奇。
仲堪大致有五种类型:一是“巴仲”,即神授艺人,多是幼年时因奇怪的梦而获得说唱格萨尔的能力。二是“退仲”,指那种通过听别人说或是诵读史诗刻本便具备说唱能力的人。三是“德尔仲”,多为宁玛派僧侣,他们声称所掘的伏藏故事是从神秘的宇宙和精神世界中获得的。四是“仲丹”,即照着书本诵唱的。五是“扎巴”,圆光艺人,专指可以从铜镜中看到佛像和经文并进行说唱的艺人。
对于每个艺人来说一定是通过降神才能得到说唱的才智的,格萨尔故事降神的地方会很不相同,有的降于头上,有的降于嘴上,有的降于耳朵上。所以,艺人们说唱《格萨尔王传》时,有的艺人摸头,有的艺人摸嘴,有的艺人摸耳朵,这样一摸,故事就降下来了。
这位老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巴仲神授艺人,他在十三岁的时候曾经因病昏迷了三天,醒来以后,从来没有学过说唱的他突然变得口若悬河,经常滔滔不绝地说唱讲述格萨尔王降伏四方妖魔的故事。
老者被恭敬的邀请到最上首的位置入座,因为说唱艺人的地位在藏民心中是十分高的。他已经从才让那里知道了三人此行的目的。他喝了几口酥油茶,略微沉思了一会说道:“你们都是研究这方面的文化人,我所知道的也许还不如你们多。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也许对你们有帮助。由这往西二十里地有一座尼玛山,我小时听老辈子的人常说,在上千年前曾经有一个名叫尼玛的部落一直在那附近游牧,所以这座山就取名叫尼玛了。那座山从古代到今天都是祭神的地方,你们可以去看看。不过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如果你们不觉得我们的帐篷简陋,就在这住上一夜吧,明天早上再出发。”
才让也附和着极力挽留。
盛情难却,再加上天也的确晚了,三人决定留下来过夜。
藏族历来好客,尤其是牧民,一家之客,家家款待。很快,丰盛的晚饭就由各家的妇女们摆了上来。三十多个人一起挤在一个大帐篷里,共同分享美味的酥油茶、蕨麻米饭、藏包、油果子和手抓羊肉,还有牧民们自家酿造的青稞酒。
牧民们都十分热情豪爽,一轮轮的向客人们敬酒。丹玛、央丹中和奥杰也是来者不拒,一饮而尽,令牧民们十分高兴。
饭后的余兴节目是由那个巴仲老者表演说唱。他的降神是一顶式样古怪的尖顶帽,上面缀着长长的黄色流苏。老者盘腿坐在众人中间,微微闭着双目,一手摸着帽子上的流苏,一手敲着一个小小的放置在大腿上的铙,开始说唱。
他的声音时高时低、时喜时悲、时怒时欢,把传说中的人物性格和形象一点点刻画出来。 丹玛听出了他是在说唱降魔史中的一段:“虽饿不食烂糠,乃是白唇野马本性;虽渴不饮沟水,乃是凶猛野牛本性;虽苦不抛眼泪,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在抑扬顿挫的说唱声里,入口醇厚甘绵的青稞酒逐渐开始发散它的后劲,丹玛的神智一点点恍惚起来,眼前的景物变得象隔着水雾一样模糊。然后他的眼前似乎有千军万马鏖战沙场,有英勇善战的武士挥刀弄棒,有美丽的女子在舞蹈,有妖魔在格萨尔王的神通下挣扎。再然后,他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了。
丹玛是被高亢嘹亮的牧歌唤醒的。他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睡在另外一个帐篷里,身上盖着毯子。睡在他身边的央丹中教授和奥杰也醒来了,烈酒的余力让三人仍觉得有些头晕目眩。
三人刚洗漱整理完毕,才让就哼着歌断着酸奶和藏包进了帐篷。如此周到的款待,让他们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早饭后,三人背起行装走出了帐篷。外面依旧是有一片灿烂的阳光,碧野蓝天,牛羊成群。
临行前,他们没有忘记向热情好客的牧民们致谢。才让跟着他们向尼玛山的方向送行了一大段路,才依依不舍的停下送别的脚步。
走出很远了,丹玛还能听见才让那随风传送的歌声:“……红色的花开在雪山上,我们的情义比雪山还要高远;蓝色的花开在小河旁,我们的情义比河水还要清澈……”。
四、
越往尼玛山靠近,脚下的路起伏也就越大,草木也越来越稀疏。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徒步行程,尼玛山终于立在了三人面前。
尼玛山是一座不高的小石山,很容易就能望见顶端,山势也不算峻险,却光秃秃的全无树木。
这样一座小石山,有些突兀的出现在广阔的草原里,真是非常的特别。丹玛一看见这座山的时候,心中顿时涌现出一种极为特殊极为复杂的感情。他曾经游历过华山、泰山的风光,饱览过峨嵋、黄山的秀丽,也被昆仑和祁连磅礴延绵的气势所折服,但都不及这座名不经传的小山能够深深触动他的心灵。
现在不是祭神的日子,所以尼玛山上空无一人。沿着朝拜和祭神者踩出的小路,丹玛、央丹中和奥杰开始了考察。
路边许多大块的石头和突出的石壁上都画着岩画,有的是藏文或梵文的祈祷词,有的是形象各异的神像,慈祥的菩萨或狰狞的金刚,还有少数面目凶憎的苯教守护神。路的每个拐角都有一个嘛尼堆,堆上的每块石头上都刻着经文,它们是由历代上山的僧侣们或信徒们一块块垒筑起来的。彩色的经幡在每个嘛尼堆上方飘扬着,只要风吹过的时候,就相当于把这些经文这些愿望一再祝祷,一遍遍的传递给冥冥中的神祗。
丹玛、央丹中和奥杰以这些岩画和嘛尼堆做为重点考察的主要目标。
然而收获甚微,因为岩画和嘛尼堆仅能反映藏传佛教的兴盛。三人继续向山顶前进。
山顶是一片很大的平地,看上去似乎是人力修整的。平地的四边有着一堆堆煨桑剩下的灰烬。平地中间是三座由玛尼石堆砌成的方顶锥型石塔,每座高约五、六米,旁边都有木梯可以登上塔顶。
三座石塔呈等边三角形分布,三角形的中心有一整块灰色的麻石做的台子,台面上刻满了经文,残留着不少祭祀四方神时扬撒的五谷颗粒。石塔的周围还散落着不少石块,看来这三座塔是修筑过多次的。
央丹中和奥杰从从木梯登上石塔,丹玛则留在石塔边寻找线索。他不时的弯下腰仔细观看那些石头上留下的历史遗迹符号。
在蓦然抬首间,他发现一块颜色奇特的椭圆形石头静卧在两块相叠的大石块的夹缝里。尼玛山上的石头大都为麻黄色和褐灰色,这块颜色不同的石头显得有些格外打眼。
丹玛挪开了其中一块大石块,把那个椭圆形石头捧入手中。它比预想的要重得多,沾满了泥土和沙尘。丹玛从背包中取出水壶,洒了些水在石头上,再抓着袖口边用力擦了擦,手中石头立刻露出了黑色的发着金属光泽的面目,上面还刻着一个模糊的逆时针旋转的雍仲“卍”图案。
丹玛把石头全部拭擦干净,仔细的浏览着它的纹理,寻找其他的图案和文字。
就在这个时候,昨晚酒劲来袭的感觉卷土重来,仿佛从地面沿着双足慢慢爬上丹玛的后脑勺,边向上爬边向血脉经络扩散,有点眩晕,又有点困倦,还有点飘飘然。光线和景物开始扭曲变形,并且在没有规律的波动着。
“这青稞酒的后劲可太厉害了。”丹玛心里这样想着,用力闭了闭眼睛,想摆脱这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他首先看见的是深蓝色的夜幕和满天的繁星,他不是在尼玛山上,时间也不是在下午,而是置身于平坦宽阔的夜晚中的草原。四周的青烟朦朦弥漫着,许多穿着古式藏装的男女老少正伏身跪在地上。在人群的最前面是一个男子,他双手捧着一个什么高举过头顶,在喃喃低语。
丹玛正想聆听那个男子在低语的内容,却好象被人用力推了一下,猛然把他从黑暗推入了光明。他的眼前忽地一亮,景物骤然变化,他又回到了尼码山顶,时间依旧是阳光耀眼的下午。他的面前还站着满面关切的央丹中教授和奥杰。
这两人从石塔下来的时候,发现丹玛正捧着一块黑色的石头发呆,双眼直直的,神色非常古怪。他们喊着他的名字,轻轻晃动着他的身体,都没有任何反应。这样大概持续了十几秒,他们才看见丹玛的眼珠转动了一下,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梦初醒的表情。
央丹中教授伸手摸了摸丹玛的额头,询问道:“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奥杰擦了擦汗水,说:“丹玛,你该不会是中暑了吧。这山连个阴凉歇脚地方都没有,热死了。”
丹玛很勉强的露出一个微笑,故做轻松的说:“没事,可能昨天晚上的酒还没有醒呢。”他把黑色的石头递给教授,“对了,来看看这块石头,它上面刻着个苯教的雍仲。”
央丹中接过黑色的石头非常细致端详,又轻轻抚摩了一下石头上的刻痕,再把它递给奥杰,说:“这只是一块平常的嘛尼石,上面虽然有苯教的雍仲,但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地方。”
奥杰随便的看了看,就把石头又还给丹玛:“是很平常,不过……”他冲着丹玛眨了眨眼睛,笑着说:“你可以把它带回去送给那个叫你‘丹玛哥哥’的小女生做礼物。”
奥杰后面这半句话是在调侃丹玛,奥杰话里那个叫丹玛作“丹玛哥哥”的小女生是大三外语系的学生,一个纤秀的苏州女,最近特别喜欢来找丹玛,而且不惧奥杰高大威武,总是用吴音侬软的普通话唤着“丹玛哥哥”长“丹玛哥哥”短的,叫得奥杰鸡皮疙瘩乱冒。这次丹玛来考察前,她还特地再三嘱咐丹玛一定给她带个礼物回来。
丹玛听出了奥杰调侃的味道,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回敬一句,而是十分慎重的把黑石放入背包,还在包外轻轻按了按。
三人下到尼玛山脚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了,只留下了满天绚烂的云霞。晚风徐来,带着些许凉意,吹干了三人身上的汗水,也使他们感到了饥饿与疲惫。于是三人决定就在山脚下过夜,明天继续向草原深处进发。
奥杰按照说明书三分钟就支好了野营帐篷,这个用纳米材料作成的帐篷仅重500多克,却有可以容纳四个人的空间,还能抵御草原上夜来的寒冷。
丹玛负责三人的晚饭,附带加热功能的速食快餐罐头要做的只是拉开罐头上的拉环,然后等上两分钟,一份热气腾腾的晚餐就上场了。
由于疲惫和困倦,吃过简单的晚餐,三人短短交谈了一会,就各自睡下了。
尼玛山下的夜非常寂静,只有风声和轻轻的虫鸣声,天和地好象也在沉睡着。这片深深的寂静里,奥杰扯起了忽高忽低的呼噜,央丹中教授在酣睡中偶尔用藏语说两句含糊的梦话。
丹玛却一直半寐半醒着,总不能真正进入睡眠。他似乎感到有点口渴了,睁开眼准备起身来找背包里的水壶。
帐篷中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淡蓝色的光在浮动着,使他能隐约看清楚央丹中教授和奥杰熟睡的脸。他十分诧异,野营灯早就关上了,尼玛山下无人居住,所以决不会有灯光进入,因此帐篷里应该漆黑一片。现在这蓝光究竟是哪来的呢?
丹玛的目光在帐篷中扫视了一周,他终于发现蓝光是发自奥杰脚下堆放着他们背包的地方。他蹑手蹑脚的越过教授,蜷身坐在那些背包旁边,他这才真正看清楚蓝光是透过他的背包发出来的。
五、
丹玛首先想到的是卫星电话忘了关机了,哪个同学发来了信息,所以电话亮屏提示。他把手伸入包内探寻了一会,拿出了已经被关上的电话。
丹玛更加迷惑而好奇,他干脆把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全掏出来。他的背包里有几个速食快餐罐头,一个水壶,一把藏刀,一个小医药包,几件换洗衣服,一个小笔记本电脑。当他把这些东西一件件取出的时候,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在发出蓝光了——是尼玛山上拣来的那块黑色的石头。
丹玛最后慢慢掏出那块石头,再慢慢张开手掌。黑石躺在丹玛的掌心,但它已经不是黑色的了,它的表面也不是幽暗的金属光泽,而是有着一种奇异的仿佛在流动的蓝光。刹那间,整个帐篷都弥漫着这种如烟似梦的蓝光。多么神奇美丽呵,丹玛目不转睛的盯着这流动的光彩,他很自然的联想起曾经在阿里看见的闪耀着静蓝光泽的圣湖玛旁雍措,联想起草原上雨后初晴的湛蓝天空,联想起杂质最少最光洁美丽的绿松石。这蓝色的光似乎有一种摄人的魔力在浸没他的心。
丹玛的意识又一次模糊起来,熟悉的眩晕渐渐在身体里铺开。丹玛已经知道接下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他深吸了一口气,使自己足够镇定后闭上了眼睛。
他首先感到了震动,而后他缓缓睁开眼睛。他的震惊得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他居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包在羔皮里,被抱在一个妇女的怀中,手里还捏着这个妇女胸前垂挂的一个大珊瑚珠。他还听见了杂乱的马蹄声,车轮声和牛羊的叫声。刚刚分明还是子夜,而此刻,阳光正照在他的脸上。
他微眯起被阳光照射的眼睛,努力端详抱着他的妇女。除了繁复的发型和头饰,她与一个普通的牧区妇女没有太大的区别,面色紫黑,带着一些风霜侵蚀的细纹,两颊布满了细细的血丝。但是她的目光是温柔的,她的笑容是温暖的,她的神情是温婉的,丹玛不禁油然生起一种亲切的安稳的感觉,他甚至对着那个妇女笑了笑。
“你块看呀,欧日塞对着我在笑呢。”抱着他的妇女十分高兴的说。
“我们的儿子一定知道他的阿爸又打了胜仗,所以替他阿爸高兴。这一切都是光明神的保佑,让其他部落不能侵占我们的家园。这一带可是水草最多最丰盛的地方啊!”这是一个浑厚的声音,带着自豪。
丹玛扭动着头逐渐把周围景物观察清楚了。抱着他的妇女正坐在一头大牦牛拉的车上,左边有一个高大健壮的汉子,骑着一匹枣红马,刚才说话的就是他。他的身侧紧跟着一个面色发青,略微年长的男子,他穿着色彩古怪的宽大袍子,戴着一顶缀满各种宝石的扇形高帽,骑的是一匹雪白的马。看这个年长男子的服饰,他很象是一个苯颇。
年长男子的身体略微向前倾斜,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握着一个碗形的金器皿靠在胸前,有件东西正放在这个器皿里。
丹玛再三看了看,在碗形的金器皿里装的居然是带他来到这幻境的黑石!在他们的前方和后方,还有许多人骑着马或者坐着牛车,赶着牛羊群。看来他们似乎正在由一地向另一地游牧。
天啊,这究竟是什么年代?这究竟是什么地方?这些是幻觉还是真实发生的呢?他们是谁?自己又是谁?
正当如泉涌的疑问让丹玛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又像是被人用力推了一下,眼前一黑,他的意识回到了午夜的尼玛山下,安静的帐篷中。黑石依旧在他手里发着幽幽的高深莫测的蓝光,教授和奥杰依旧还在酣睡着。
他独自在黑暗里呆坐,脑子里好象一片空白,又好象有千百个声音千百个念头在拥挤嘈杂着。忽然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和压抑感向他压来,他觉得自己仿佛随时都可能会无声无息的从这个他已经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世界消失,被抛在那个不知年代的幻境里。
丹玛把黑石放在身边,褪下手腕上的檀木念珠,一边数捻着珠子一边默诵经文,好让自己的心绪平静,让自己能够克服这莫名的恐惧。
然后,他俯身摇晃教授和奥杰:“老师,老师,奥杰,奥杰,醒一醒呀。”
首先有反应的是奥杰,他费力的睁开一点眼睛,满面睡意的嘟囔着:“丹玛,求你了,你不想睡也别吵我,我好困……”说着声音越来越低,又要陷入沉睡中去了。
教授翻了一下身,似乎也没有醒。丹玛有些着急了,几乎是高声叫了起来:“你们起来呀!你们快看看这个!”
这一喊把两人都吵醒了,教授和奥杰努力摆脱困倦,坐起身来。当他们看见满帐篷如烟如梦的蓝光,还有丹玛向他们伸来的手中正在发着蓝光的石头,都惊诧的睁大了双眼,顿时睡意全无。
丹玛迅速整理一下思维,概括出这件匪夷所思事情的要点,很严肃很缓慢的对两人说:“老师,奥杰,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了这块石头在发蓝光。其实这不是最奇怪的,最奇怪的是在尼玛山上我第一次拿起这块石头的时候我就产生了古怪的幻觉,我好象……好象是回到了古代的某个时候,记得吗,当时你们还以为我不舒服。就在刚才,我拿着这个石头,再一次产生了幻觉,又是在古代。这些幻觉非常的真实,对于我,真实得就像你们,就像这个帐篷。不知道该怎么让你们相信这是真的,可它确实就是真的发生了。”
央丹中教授和奥杰和丹玛相处甚久,知道他非常实在,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奥杰第一件事就是一把拿过丹玛手里的石头,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然后闭上眼睛,等待着降临在丹玛身上的幻觉也降临在自己身上。
丹玛和央丹中教授盯着奥杰,等待着他的验证。
然而,奥杰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发生。
题外话:
昨晚上课回家以后,意外的发现央丹中老师在QQ上,我已经将近两年没有他的消息了。问及他的近况,原来他已经辞去西北民族大学的教学工作,来到拉萨的西藏大学,师从一位非常著名的唐卡大师专心学画唐卡。
记得他给我画如意观音唐卡的时候,我急不可待的天天跑去看他一遍遍的用白瓷杯底和白石膏粉打磨画布,看他研磨矿石颜料,调和色彩,觉得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这样一个人静静冥想着心中的神灵,再一笔笔勾画到洁白的画布上,甚至还有了和他学画唐卡的念头。后来知道了画一张唐卡需要非常繁多而复杂工艺,这才做罢。
在我看来,他画唐卡已经画的非常好了,因为在学校的时候经常有藏族托他画唐卡,也有不少留学生和外国访问学者特地来买他的唐卡。但是他告诉我,他跟随的老师认为他还要从基础学起,他也就遵从了老师,一步步从头再来。
执念,是没有尽头的。追寻执念的过程,究竟是在痛苦,还是在幸福谁也说不清楚。就好象那些一步一拜,用等身礼虔诚朝圣的信徒,那种艰辛的经历究竟是痛苦还是幸福?
我的执念,是有一天,能够再见到丹玛。
大概过了一支烟的工夫,奥杰沮丧的睁开眼睛,把石头塞到丹玛手里:“我可是什么幻觉也没有看到。”
丹玛不甘心:“有眩晕感吗?每次我进入幻觉之前都有一种眩晕感,就好像是喝了很多青稞酒的感觉。”
奥杰哈哈大笑:“丹玛,我明白了。大概是你在才让那里喝的青稞酒的劲还没有过吧,所以总是产生幻觉。我有一次喝醉了酒,觉得自己坐在一条白龙上,在云里飞来飞去,那感觉也是很真实。结果酒醒了一看,原来自己是倒骑在马桶上,哈哈。”
丹玛轻轻踹了奥杰一下:“我才不是你这个酒鬼呢。就算是我的酒没有醒,看到的都是幻觉,那么这块石头为什么会发奇特的蓝光?这可不是我的幻觉吧,你和老师也都看到了的。”
奥杰回答不出了,他的确是没有见过这样古怪的石头。
央丹中教授也拿过石头握在手中,闭上眼睛试了试,和奥杰一样无异常情况发生。但他并没有立刻否定丹玛,而是问道:“丹玛,你究竟看到了什么,仔细和我们说说。”
丹玛尽量详细的把幻觉中所看到的每一点一滴都描叙出来,他迫切的想得到老师和好友的认同与信任。
认真地倾听完丹玛的描述,央丹中教授思忖良久,惊异的说:“苯颇?一个很大的有苯颇的游牧部落?难道你看见的是象雄王朝时期的情景吗?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那可是一千五百多年前呀!”
奥杰坚持自己不相信丹玛因为这个石头而见到幻境:“我们不是在才让那还听了《格萨尔王传》的说唱吗。估计他是听了那个,所以连幻觉都想的是苯教时期的场景。丹玛,我看你是因为喝了急酒,这些天又太累了,所以身体大概不太舒服,精神也就跟着恍惚。我们明天到碌曲县城休息一天,等你体力恢复过来了,这些幻觉也就没有了。”
丹玛看着这个固执的家伙,无可奈何的说:“要把我们俩换过来,你大概才会相信我。既然这块石头这么古怪,我想我们明天就返回学校,把它交给物理系去研究,你总不会反对吧?。老师你看怎么样?”
央丹中教授其实也有了和丹玛一样的想法,他表示赞同。收好着奇怪的石头,三人陆续进入梦乡。
由于半夜的忽醒,本来就十分疲惫的三人一觉就睡到了将近中午,吃过饭,收拾好行装,他们先到了碌曲县城,接着马不停蹄的坐着磁悬浮旅游专列返回了兰州西北民大。
暑期的校园非常安静。物理系的唐峰教授和他带的研究生彭博,在物理实验楼的07室等着央丹中教授来到。他与央丹中平日的私交颇为深厚,中午的时候突然接到央丹中的一个电话,请他傍晚一定要在他的教研实验室里等着,说是这次考察发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东西,要给他看看。
大约七点,407室的门被急促的叩响了。彭博立刻起身打开了门。央丹中教授带着他的两个学生风尘仆仆的进来了。
看见三人满头汗水和肩上的背包,唐峰有些意外:“央丹中,什么事情这么着急来找我呀,连包都没有时间放回去。”
彭博从教研室的冰箱里取出一壶冰水,三个人一人一口气喝了一大杯,才似乎有了说话的力气。
央丹中教授指了指丹玛:“把它拿出来给唐老师看看。”
丹玛取下肩上的背包,拉开拉链,把手探进去,拿出一个衣服包裹的东西,再小心的打开衣服,里面放着的正是那块黑石。
唐峰接过黑石,在手上翻转着看了看,微笑着说:“央丹中,你不会就是给这个东西我看吧。这上面刻的图案好象不属于物理研究的范畴,应该是你饭碗里的东西吧。”
央丹中也笑了,说道:“我可没有打算给你上藏学课。这个石头这样看上去确实很平常,可是你听我把我们几个经历的事情说完,你知道它有多特别了。”接着央丹中把怎么拣到这个石头,又怎么发现它夜晚发出蓝光,包括丹玛产生的幻觉都一一告诉了唐峰。
唐峰听得很仔细,他越听越惊奇,最后连嘴巴也合不上了。
他听完央丹中教授的讲述,赫然站起身来,走到一个文件柜子的抽屉前翻找了一阵,拿出一张磁卡钥匙,手一挥,说:“走,我们去暗室。”
暗室在4楼走廊的最里端。在唐峰的带领下,丹玛抱着用衣服包着黑石和其他三个人走进暗室。
暗室是做物理系做光学实验用的,它可以屏蔽外界杂散光干扰。
暗室不算大,除了一大堆光学仪器和投射屏,就只有两张工作台和几把椅子。
彭博关上了门,打开了墙上的壁灯。丹玛把黑石放在一张工作台上,打开了包在外面的衣服,同时,彭博按灭了壁灯。
一瞬间,暗室里充满了流动着的淡淡蓝光,一团如同半凝固状烟雾般的蓝色光芒笼罩在那块黑石上,忽而明亮忽而幽暗,仿佛黑石有了生命,随着光芒的明暗在呼吸。
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在静静的凝视着这梦幻般的蓝光。
良久良久,央丹中轻轻拍了拍唐峰的肩膀:“把它交给你了,我只想知道它是什么。”
夏日的阳光透过绿色的窗帘照进了宿舍。丹玛睁开眼睛看了看床头柜上的电子钟,时间是十点过十分。对面床上的奥杰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连被子都没叠。
昨夜睡得很香很沉,大概是因为觉得那块黑石的谜底很快会被揭晓,心里很安然吧。丹玛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准备起床。这时,门被轻轻的持续的敲响了。
丹玛轻快的穿上裤子,三步并做两步打开了门。“奥杰怎么总是忘记带钥匙。”丹玛想。
“丹玛哥哥!”随着一声娇脆的喊声,一张白净秀丽的脸从打开的门里探了进来。
丹玛睁大了眼睛,吃惊的盯着这个身穿着粉蓝色牛仔连衣裙的俏丽造访者,热辣辣的血忽的涌上了脸。
“你?!你……你怎么没有回家呢?”
“我在等你从甘南回来呀。我刚才在篮球场上看见了大个子啦,我就猜你一定回来啦。”
登门的不速之客是那个外语系的苏州女生,她叫做方盈盈,据她说,因为她爸爸最喜欢金庸武侠小说《笑傲江湖》里的任盈盈,所以生下女儿后就用了这个名字。她说话的时候,总喜欢用语气助词和叠词,还带一点软软的长尾音,所以被她称为“大个子”奥杰总是被她说得一身鸡皮疙瘩。
“丹玛哥哥,你的胸肌好结实哦~~。”方盈盈丝毫不理会丹玛脸上的惊异,用纤纤的食指指着他赤裸的上身,笑咪咪的说,脸上一副色色坏坏的表情,水波荡漾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听到这句话,丹玛原本发热的脸变得发烫,他用救火的速度套上T恤,尴尬的说:”我……刷牙洗脸。”闪身进了盥洗室。
丹玛故意在盥洗室磨蹭了许久才出来,看见方盈盈坐在他的床头,凌乱的床铺已经被她收拾好了。
“你来……有什么事情吗?”丹玛坐在奥杰的床上,很注意措辞的问道。
“给你送早餐呀。就知道你一定在睡懒觉,怎么样我很聪明吧。丹玛哥哥快吃饭饭啦,不吃早饭对胃可不好哦。”方盈盈有些得意的指着摆在床头柜上的牛奶和面包,一对深深的小酒窝装满笑意。
丹玛有点小小的感动,但他还是尽量平淡的说:“谢谢你了。现在离暑期结束还早,不如回苏州去陪你爸爸妈妈。”
“不嘛,我要陪丹玛哥哥啦。咦,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们要八月初才回来呢。”
被方盈盈一提及,丹玛心里又挂念起那块黑石来,他不知道如何向这个丫头解释考察期间发生的事情,只好敷衍道:“因为出了一些事情,所以提前回来了。”
方盈盈很有打破沙锅问到到底的兴趣:“是什么事情呢?丹玛哥哥告诉我啦。”
丹玛看着方盈盈兴致勃勃的样子暗暗叫苦,正想着怎么转移话题,门开了,奥杰抱着篮球走了进来。
奥杰一看方盈盈,先是一愣,然后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这个丫头怎么没有回家呀。难道是在学校里等着你的丹玛哥哥回来。消息可真灵通啊,我们昨天晚上才回来,你立刻就知道了。”
方盈盈大方的点点头说:“算你聪明,猜对了一半。不过呢,你还是没有我聪明哦,我可不是打探消息知道你们回来啦,我是今天早上看见你在篮球场上所以知道你们回来了哦。”
丹玛带着苦笑瞥向奥杰,期待着他来解围。
奥杰立刻会意,把篮球往门口一放,对方盈盈说:“小姐,我刚打完球,一身臭汗,要洗澡,要换衣服,你可不可以先回避一下。”
方盈盈的脸微微红了红,嘴上却不示弱:“啊呸!你有什么好看的,我才不稀罕呢。丹玛哥哥要记得吃饭饭哦,我下午再来找你哦。”说着她对丹玛甜甜一笑,小跑出了宿舍。
奥杰关住了宿舍门,半躺在床上问:“这丫头又来做什么?”
丹玛心不在焉的回答:“哦,来送早饭。”
“啧啧,最难消受美人恩呀!”奥杰故意把语气弄得酸溜溜的。
“不要以为上了几天孙教授的课就以为自己是个古代书生了好不好。美人恩在床头柜上,你想消受就去消受吧。”
丹玛说的孙教授是中文系讲授先秦文学的教授,每次讲课的时候,都不用讲义,博闻广记,妙趣横生,因此经常是座无虚席,奥杰也不时跑去做旁听。
奥杰看了看放在床头柜上的牛奶和面包,毫不客气的拿过来就吃,却发现在牛奶下面压着一个粉红色信纸叠的精巧方胜。他放下手中的面包,打开叠得繁复的方胜,上面用黑色的墨水写着两行娟秀的诗句:眼是秋波横,眉是远山聚,眉眼两盈盈,唯向檀郎顾。
奥杰把这两句诗念给了丹玛听,咬了口面包说:“不错不错,没有想到这个丫头还挺古典的,看来她是真喜欢上你了。你要不要也回她一首咱们藏族的情歌体呀,她肯定高兴死了,哈哈。”
丹玛正看着窗子发呆,根本没有听见奥杰在说什么,他的思绪一直围绕在那块黑石和他所见的幻境上。
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是短暂也是漫长的。上网、打篮球、泡图书馆,是丹玛和奥杰每天相同的生活内容,当然也少不了天天穿着不重样漂亮裙子的方盈盈像只花蝴蝶一样时不时的在丹玛身边飞舞。
丹玛很迫切的想知道那块黑石分析研究进展,因为央丹中教授一直没有联系他。而他又不太好意思直接询问唐峰教授,只好打了几次电话给彭博。可是彭博总是神神秘秘的,半点口风也不透露。
就在丹玛他们从甘南返回的第十天下午,丹玛接到央丹中教授的一个电话,要他和奥杰马上去物理实验大楼的会议室。丹玛知道肯定是石头的分析有了结果了,拉上奥杰就往物理实验大楼的会议室飞奔,压根就忘记了方盈盈约好了他们下午去游泳馆游泳。
丹玛和奥杰跑到物理实验大楼的会议室,喘着气推开了门。会议圆桌上坐着央丹中教授、唐峰教授、彭博、化学系一个姓马的教授,和一个陌生的很白净的中年男子。那块黑色的石头就摆在陌生男子的面前。
丹玛和奥杰走到央丹中教授的身边坐下。唐峰环顾了一下到会的人,说:“大家都到齐了,我们开始吧。先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中国生命与科学研究院的崔昌东博士。”
白净的陌生男人站了起来,微微向其他人微微欠身致礼。
唐峰接着说:“我们先来说说这块石头。彭博,你来把全息投影打开了和大家解说一下。”
彭博按了一下手中的遥控器的东西,一个黑石的三维影像从圆桌上方天花板垂挂的一个仪器上投射到了圆桌中间,不断旋转着,展示着它各个角度。
彭博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解说:“这几天我们与化学系的马教授一起对这块进行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分析、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核磁共振谱分析、红外光谱法分析,并送样到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进行了多元素痕量分析和氩同位素年代鉴定。”说到这,他急急的看了丹玛一眼,似乎要告诉他:“不是我故意不告诉你研究的进展,而是我们都在用最权威最可靠的方法来取得最确切的结果。”
“大家请看这是黑石的等离子体质谱分析图谱,原子吸收光谱分析图谱、核磁共振谱分析图谱、红外光谱法分析图谱。”彭博一边说一边用遥控器切换着不同的全息图像,“最后我们有了许多惊人的发现。从这块黑石的组成元素来说,它含有硅、铁、锌、碳基化合物,氨基酸和羧酸,还有一种目前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放射性元素。”他又特地强调了一次,“一种特别奇怪的放射性元素。它性质与元素周期表中已知的固体元素、气体元素、液体元素、人造元素和超级元素都不相同,对于它的性质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正在进行研究。目前我们只知道这种元素的放射性对于地球上的生物是无害的,其半衰期大概是5672.3天,能产生荧光,可穿透一定厚度的物质。综合对黑石的分析,我的导师和马教授,以及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都一致认为它很可能是一块陨石。”他又看了看丹玛“关于丹玛说拿到这块石头可以产生幻视和幻觉,我们也认为非常可信。关于这一点,崔博士会具体和大家说明。”
彭博刚坐下,崔博士就站了起来继续解说,他的声音很柔和温厚,普通话发音标准悦耳,不疾不徐,给人一种很信服很权威的感觉:“我现在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丹玛产生的幻视和幻觉是非常有可能的,又为什么只有他可以有幻视和幻觉,其他人却没有。刚才彭博同学讲了,这块黑石的主要成分硅、铁、锌,还有还有一种目前地球上根本不存在的放射性元素。我们知道,半导体80%以上的成分是硅。还有铁,铁是一种磁性金属,也就是说它可以在某种条件下磁化从而具有磁性。古代的时候,古人常把铁针加热后与天然磁石放在一起,使它具有永磁性以制作指南针。”
丹玛听得有点迷糊,忍不住插问道:“这些和我的产生幻觉有什么关系呢?”
崔博士淡淡的笑了笑说:“别着急,等我把所有的条件说完了,组合在一起,你就会明了。我们又知道了这块黑石是一块陨石,它从遥远的太空飞入地球大气层的时候与空气磨擦,剧烈燃烧,当时的温度一定非常的高,然后它落到了地面,注意了,地球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天然磁场,它充当着天然磁石的角色,于是我们的这块陨石也具有了磁性,类似于广泛应用于电子和通讯方面的铁氧体软磁材料。”
说着,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枚小小的曲形别针靠近黑石,别针被轻轻吸附在了黑石的侧面。
“我们接着再来说说那种奇怪的放射性元素,它在衰变的过程中不仅产生荧光,还产生微弱的电流、电场,以及我们目前未知的一些性质。现在来组合我们的条件,有类似半导体的硅,有铁氧体软磁材料、有电流和电场,有地球这个大磁场,再加上那个放射性元素所造成的未知作用,这个陨石现在更像什么?”
这个问题是问丹玛和奥杰的,这两个藏学文科生茫然的看了看崔博士,只好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彭博。
彭博微微一笑,轻轻的说:“老式的录像机。”
崔博士点了点头说:“是的,老式的录像机磁头上有一条窄小的缝隙,录像带不断紧贴磁头缝隙走过,当录像机工作在录像状态要录制的图像信号电流通过磁头线圈时,电流产生的磁场便把随时间变化的电信号,转换为随距离而变化的磁信号,以剩磁形式记录和保存下来。
我们现在来说最后一个条件,脑波。脑波,也称脑电波,只要大脑在工作,就会产生脑电波。虽然人类已经对脑波的发现已经有100多年,但是对其的了解却知者甚少。
国际脑波学会根据脑波频率分成4个主要类别α、β、θ、δ,研究发现脑电波的频率与人的思维和精神状态有对应关系:α 波为优势波时,人的意识清醒,但身体却是放松的,它提供意识与潜意识的桥梁。在这种状态下,身心能量耗费最少,相对的脑部获得的能量较高,运作就会更加快速、顺畅、敏锐;人清醒時大部份时间处于β波为优势波的状态。随着β波的增加,身体逐渐呈紧张状态, 因而削减了体内免疫系统能力,此时人的能量消耗加剧,容易疲倦,若不充分休息,容易堆积压力,这是现代人的通病;θ 波为优势波时,人的意识中断,身体深沉放松,对于外界的信息呈现高度的受暗示状态,即被催眠状态。θ波对于触发深沉记忆、强化长期记忆等帮助极大,所以θ波被称为‘通往记忆与学习的闸门’;δ波为优势波时,为深度睡眠、无意识状态。人的睡眠品质好坏与δ波有非常直接的关系。δ波睡眠是一种无梦很深沉的睡眠状态,如果在辗转难眠时自己召唤出近似δ波状态,就能很快的摆脱失眠进入深沉睡眠。
当然,这只是一种笼统的划分,事实上每个人的脑波频率都是不相同的,与指纹一样具有个体特异性。
现在我们又回到刚才说的老式录像机上,当录像机工作在放像状态时,磁带上的磁信号通过磁头缝隙时使得磁头线圈内产生感应电动势。这样,就把用磁信号方式记录下来的图像信号变成了图像信号电流,经过放大之后,通过显像设备还原成图像。
彭博同学刚才说这块陨石类似于老式录像机是没错,但更确切一点说是应该是具有某种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的老式录像机。这台陨石录像机只录制某种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环境下的场景,也只在具有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的中间介质下把录制的场景释放出来。丹玛同学的脑波与生物电场正是符合陨石的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所以他充当了这一介质,而其他的人却不能够,因此也就产生不了幻觉。”
大概其他人都知道了这些研究的结果,表现得非常平静,只有丹玛、奥杰满脸惊奇的神色。
崔博士朝唐峰点点头,示意他的话讲完了,坐下了。唐峰把倚在椅背上的身体往前靠了靠,说:“刚才彭博和崔博士所讲述的就是我们这些天研究的全部结论,其中有些还是推论,需要进一步的得到证实。我们今天开这个会,一方面是对上段研究工作的总结,一方面是讨论下面的研究。现在这块陨石的研究价值已经不仅仅是人文和历史价值了,还有人体科学、化学、电子学等等方面。因此我建议大家下面分头来进行工作,以全面的取得研究成果。丹玛从明天开始协助崔博士的工作,并把你以前和以后所见到的幻觉详细的用文字记录下来交给央丹中教授做考证。对了,我再补充一点,氩同位素年代鉴定表明,这块陨石落地的时间大约是公元620到公元650年之间,央丹中教授说在藏族的发展历史上这刚好是一个重要的变更阶段。我和马老师以及彭博继续对这个陨石的特性以及未知元素进行探究,奥杰你就帮助你的导师整理材料查询资料吧。大家看这样安排怎么样?”
在场所有人都觉得这样的计划与分工很妥当,于是共同决定从明天开始全面投入研究工作。
丹玛和奥杰从会议室出来以后,想着会议上崔博士的话都异常兴奋,一路上讨论个不停。他们吃过晚饭以后才回到宿舍,在昏暗的宿舍走廊里,他们看见了在他们门口苦苦等待的方盈盈。
方盈盈下午的时候拎着新买的泳装兴冲冲的去找丹玛,因为她在前一天就已经约好了和他们去游泳。可是当她敲了半天宿舍门,也没有人应答的时候,她心凉了半截,脾气和拧劲都上来了,非要等着丹玛回来不可。
这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当她看见丹玛和奥杰的时候,她的小腿都开始酸疼了。方盈盈生气的质问道:“丹玛哥哥,你去哪里了?你不记得我们昨天约好了去游泳的吗?我以为藏族是最守信用的,没有想到……。你们太过分了!”
让一个姑娘等自己这么久,而且又是自己失约,所以丹玛非常的愧疚:“真是对不起,被导师临时找去有事情了。”
“那你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我,我给你打电话又总是不在服务区。你到底去哪里了啦!”
丹玛这才想起来,物理实验室的会议室是具有屏蔽通信信号功能的,以防止在一些重要的学术会议上被电话铃声打断。他只好继续解释:“因为当时事情很急,没有来得及通知你,而我们又是在物理大楼的会议室,那里屏蔽了信号。”
大概是丹玛轻柔的语气打动了方盈盈,她缓和了下来:“那这样吧,丹玛哥哥,我们明天去游泳好不好嘛?”
丹玛摇了摇头,又觉得这样可能会让这个姑娘难过,口气更加温和的说:“我和奥杰从明天开始要去帮导师干活了,不过如果哪天方便了,我就抽空去和你游泳。我知道你很累了,去吃晚饭吧,然后早点回宿舍休息。”
方盈盈想了想,说:“丹玛哥哥帮老师干活,那我就帮丹玛哥哥干活,一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做,总是要快一点的,这样你就有时间和我玩了啦。”
在旁边看热闹的奥杰插进话来:“你懂藏文吗?你懂藏语吗?你懂藏学吗?什么都不懂,还想来帮忙,我看只能帮倒忙吧。”
方盈盈涨红了脸,急急的说:“我怎么就什么都不懂了,至少你们如果有外文资料我可以为你们翻译吧。就算我不懂藏文不懂藏语不懂藏学,我可以学呀,丹玛哥哥可以教我的啦。”
奥杰继续打破她的美梦:“啊哈,现在来学真是临时抱佛脚,我和丹玛事情多得都忙不过来,谁有空教你呀。”
方盈盈简直是气急败坏了,她竟然脱口而出了英语:“Get over yourself.Who do you think you are?Don’t give me your attitude. You’re a pain in the ass!(你太自以为是了,你以为你是谁?别跟我摆架子,你这个讨厌鬼!)”
奥杰正准备用藏语回敬她,丹玛拍了拍肩膀阻止了他,继续用温柔的口吻说:“如果我们真的有外文资料需要翻译,我一定找你来做。但是现在你也的确是帮不上我们,而且我最近真没有空教你藏文,你先去吃晚饭好吗,今天让你站了一下午,真是太对不起了,改天我请你吃饭,算是道歉吧。”
方盈盈抬起浓密的睫毛,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了丹玛几秒,乖乖的点了点头,楚楚可怜的转身走了。
等方盈盈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里,丹玛关上门,长长的叹了口气:“唉,这丫头太固执了。我要找个时间和她好好说,要她不能这样像现在这样下去。”
奥杰不以为然地说:“这丫头就是说话的时候太肉麻,其他我看也算不错。而且和她经常拌嘴也蛮好玩的,呵呵。”
丹玛看着窗外渐渐四合的暮色,说:“奥杰,知道为什么我从来和那些城市里的姑娘保持着距离吗?其实我知道我是一个非常平常的人,为什么那些丫头会来注意我,只不过我因为是一个藏族,留着长头发,经常穿穿藏装,偶尔在礼堂下面组织大家学跳锅庄,而这些事情学校里其他的藏族做得很少了。她们来自大城市,对这些没有见过听过的东西觉得有趣,她们只是好奇,而这种好奇心的落脚点正好就是我。”
奥杰有些不解:“就算那些姑娘是对你好奇吧。可是我觉得方盈盈不像是仅仅因为好奇才对你好的。你知道吗,我早就从外语系老乡那里打听过了,方盈盈的父亲是开服装厂的,她妈妈更是个女强人,据说在上海有一家很大的外贸公司,她家在苏州算得上富甲一方呢,而且就她一个宝贝女儿。你想,她这么一个千金小姐对你百依百顺,这可非常难得,可见她是真喜欢你。”
丹玛大吃一惊:“什么,你说她家是开工厂开公司的?”
奥杰又趁机调侃丹玛:“是呀,很有钱。怎么,是不是心动了,想做乘龙快婿呀。哈哈,你小子要是娶了她那真是发达了咯。”
丹玛很认真的对奥杰说:“如果你打听的没有错,那我更不能让她这样投入感情,我明天就和她去说说。”
说完他走到了挂在墙上的电话,拨通了方盈盈的号码。
可视屏幕里的方盈盈似乎还是不太开心,她闷闷的应答:“喂,丹玛哥哥呀。”
丹玛略略一思忖了自己要说的话:“嗯,方盈盈今天让你等那么久真过意不去,你明天傍晚的时候有空吗?我想晚饭后就请你到学校下面的君子兰茶楼喝茶,可以吗?”
听到这句话,光彩立刻从心里迅速渗透到了脸上,方盈盈的眼睛都晶亮起来,她拼命的点头,放佛怕丹玛会反悔一样。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又问:“大个子那个家伙也去吗?”
“不,他明天没有空,就我和你。”
所有的阴霾在方盈盈的感觉里一扫而空,她甜蜜的笑着,小小的酒窝像花朵一样深深绽放:“那丹玛哥哥明天七点半我在君子兰茶楼等你哦,不准再闪我了啦,还有不准带大个子哦。”
“好的,我一定记得。”
看着方盈盈那灿烂的笑靥,丹玛挂下电话电话的瞬间突然顾虑重重,这个丫头表现出来的种种的确如同奥杰说的那样是真有些喜欢上自己了,如果明天和她直白的说要她不要在把感情放在自己身上了,他们是不现实是没有可能的,这样会不会太伤她的心呢?
丹玛转身打算问奥杰的意见,却发现奥杰已经靠在被子上睡着了。
丹玛只好靠着窗子呆呆的望着最后一抹绯红的夕阳在天边越变越淡,他无端的想起方盈盈也有一件这样颜色的裙子,接着又联想起她那清澈如水的大眼睛,她那可爱的小酒窝,以及她撒娇的神态、微嗔的神态、天真的神态。蓦然间,丹玛心中一惊,他觉得自己很奇怪,怎么会在想这些呢,在想一个明天就要劝说疏远自己的姑娘呢,难道自己也开始喜欢上她了吗?
浓重的夜色开始在宿舍里弥漫开来,丹玛没有开灯,他望着窗外下意识的轻声唱起了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一首情歌:“第一最好不相见,免得彼此相爱恋;第二最好不相识,免得彼此两相思。”
翌日。大家按照原定的分工紧张有序的开始投入工作。
傍晚时分,丹玛草草的吃了几口晚饭就匆匆的赶往学校附近的君子兰茶楼,他想比方盈盈早到一些,这样也好弥补昨天让她等了一个下午的歉疚。
君子兰茶楼开在西北民大附近一条叫做永昌路的热闹街道上,老板是一个蜀南人。大概是他故乡的竹海太有名了,因此茶楼的主要装饰也都是竹子。竹子拼贴的地板、墙壁和楼梯,竹子编成的门帘和窗帘,竹子做成的桌椅和窗棂,倒也清雅别致,价格也比较适中,很多西北民大的学生都喜欢来这里喝茶聊天。
丹玛走进茶楼,一楼的散座的人很少,他一边猜想自己经常去的那个小包厢是否早有人占座了一边爬上了二楼。
二楼全部是一间间的包厢,分别以蜀南竹海最著名的八个景点为包厢名:天皇寺、天宝寨、仙寓洞、青龙湖、七彩瀑、观云亭、茶化山、花溪桥。
丹玛经常去的包厢是“观云亭”,在2楼最深的角落里。
他轻轻推开“观云亭”的门,只见里面一个穿着天蓝色无袖藏式夏装长裙,围着色彩艳丽邦典的藏族姑娘正低头看着一本书,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茶食。丹玛连忙说了声对不起,转身就要往别的包厢。
“丹玛哥哥!”一声熟悉的娇软的声音在丹玛身后响起,他嘎然停住了脚步,有点难以置信的转身端详眼前的藏族姑娘。
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天蓝色的藏式长裙配上白色的衬衣显得清爽妩媚,胸前绿松石和红珊瑚串成的挂饰又为她增加了几分俏丽,但是她的皮肤是藏族姑娘少有的细腻粉白,她的五官是江南女子独特的精致秀美。
“方盈盈!?”丹玛诧异的喊出眼前女子的名字。
方盈盈已经预料到了丹玛的反应,她开心的问:“丹玛哥哥,怎么样,我穿藏装好不好看?”
“你?你怎么会有藏装的?”
“我托德钦卓玛回家特地为我买的呀,今天早上快递公司才给我送来的呢。”
德钦卓玛是丹玛的老乡,连家都在丹玛家附近,她和方盈盈是同班同学。
丹玛注意到方盈盈正在看那本书是他在读大学的时候也读过的《弥漫在雪域的藏传佛教》,在方盈盈的对面位置上摆着一碗用红茶、牛奶和白糖煮成的藏式甜茶,显然那是为他准备的。而方盈盈自己面前却摆的是一个漂亮的玻璃杯,里面泡的是绿茶。
丹玛坐了下来,决定和她的谈话就从这茶说起。
丹玛转动着装甜茶的青花小斗笠瓷碗,别有用意的问:“方盈盈,你喝的是什么茶?”
方盈盈举起玻璃杯子在丹玛面前晃了晃,回答说:“碧螺春呀,是我家乡江苏特产啦。丹玛哥哥你知道吗,以前这种茶叫做‘吓煞人香’,后来还是康熙皇帝南巡得时候改名叫碧螺春的呢。这碧螺春以形美、色艳、香浓、味醇四绝闻名,而且以我们苏州产的品质最好。”
“那你觉得苏州好不好呢?”
这一问更让方盈盈眉飞色舞:“人家常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我们苏州有古典园林,有太湖,有小桥流水,有苏绣,还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真是像天堂一样呢。丹玛哥哥你是不是想去苏州呢,我来为你做导游,我爸爸妈妈和爷爷一定也高兴你去啦。”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一抹红晕染上了方盈盈的双颊。
“那你喜欢喝甜茶吗?或者酥油茶呢?”
方盈盈没有半点心机的直答道:“我原本就不喜欢喝红茶,再加上牛奶,味道怪怪的哦,酥油茶就更难喝了,酥油我一点也不喜欢闻,而且那么油腻的茶,喝多了一定会发胖的啦。”
丹玛觉得是时候推及到正题上去了,他很诚恳的看着方盈盈说:“方盈盈,你是从小在条件优越的环境下长大的江南姑娘,就好像是这名贵的碧螺春一样。而我是在藏区长大的,从小就喝的是甜茶和酥油茶,吃的是糌粑。”
方盈盈睁大了眼睛,她似乎还没有弄清楚丹玛究竟要和她说什么。
丹玛继续把话说明白些:“我们是生活在两个完全不同世界里的人,你对我付出感情我非常感激,但是我们是不现实的,这样下去将来有一天我们俩都会很伤心。”
方盈盈终于知道丹玛单独请她出来喝茶的用意了,眼泪一下子奔流出了眼眶,如同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打在漂亮的藏式长裙上。
丹玛没有料到方盈盈的眼泪会立刻涌出来,他从没有看过方盈盈哭,一时间竟不知所措,他想伸手擦去方盈盈脸上的眼泪,又觉得不妥,想拍拍她的肩膀安慰,也觉得不妥,只好喃喃的说:“别哭,别哭,我……我真是为你好,真的。”
“你对我一点也不好!我爷爷以前就在甘南插队,他说甘南的藏族人最好了。我从小就听他讲他和一个叫做索南的藏族朋友的故事,爷爷形容那个索南也是长长的头发,也会跳锅庄,还会不要鞍子骑马,会打野狼,可英雄了啦。为什么上海杭州北京的那些大学我不去报考,偏偏会来西北民大,就是因为爷爷给我说了那么多故事,我好想来感受啦。人家第一次看你教锅庄舞的时候,就觉得你好像爷爷说的那个索南,就喜欢你了啦。我对你那么好,你却一点感觉都没有,我好伤心呜呜……就算我们以前是两个世界里的人,那以后可以到一个世界里来呀。你要是喜欢去苏州,就去苏州,你要是不喜欢苏州,我就和你去甘南啦。我是不会放牛不会放羊,我可以去当老师教英语呀。不就是甜茶、酥油茶、糌粑嘛,吃了又不会死人呜呜……”方盈盈哽咽着,语速快速的说着,她猛然端起丹玛的甜茶碗,一口气喝完,然后踢了丹玛一脚:“坏丹玛哥哥!以后再也不要理你了!”
骂完以后,哭着跑了。
丹玛静静的坐在包厢里,心里有些百感交集。他不知道是应该为方盈盈的这番话感动,还是应该为这个姑娘单纯的想法无奈。但他知道了,虽然这丫头是因为她爷爷的传奇故事才喜欢上自己,却和那些出于好奇和新鲜来注意自己的女生还是不一样的。只是她从小的生活环境太优越了太被宠爱了,所以她把生活本身想得非常的过于简单和浪漫。
丹玛回到宿舍的时候,奥杰正在玩网络对战游戏。他好一会才发现丹玛一言不发的坐在床边,不禁问道:“今晚怎么样?”
丹玛淡淡的回答:“说明了。”
“她什么反应呢?”
“哭了。”
“然后呢?”
“踢了我一脚,跑了。”
“啊!再然后呢?”
“没再然后了。”
奥杰取下传感头盔,向丹玛竖起大拇指:“你真厉害了,把一个女生弄哭了,也狠心不去哄哄,好,有情场杀手风范。”
丹玛一把抓住奥杰的大拇指,用力一捏:“我不是情场杀手,我是长舌头杀手,专门整你这种乱说话的长舌头。”
宿舍里传出奥杰的惨叫声。
每天的研究工作仍然在继续,每天都有新的发现。
在丹玛的幻境里,他总是以一个叫做欧日塞的男性藏族身份成长和生活,可是他又仿佛不完全是这个古代的人,只像是借住在这个人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彼此独立,又彼此依存。
每天的幻境总是持续不了多久的,长的时候是半个小时,短的时候只有几分钟,每次都是像被人推了一下他就回到了现实中。而且每天能够进入幻境的次数也不固定,一次或者两次,最多的一次是三次,场景是跳跃的,不连贯的。
尽管如此,丹玛还是尽量详尽的把他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根据一天天增加的笔录,央丹中教授已经可以判定幻境中的年代是公元七世纪中叶苯教宗教信仰向藏传佛教宗教信仰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不仅仅是宗教信仰、整个藏区的政治、文化、生产、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换,非常有研究价值。
在藏族的发展史里,佛教传入藏区以前,一种由西藏本土诞生的苯教,在漫长的岁月里曾是雪域的主要宗教信仰。苯教崇拜天、地、日、月、水、火、雪山、湖泊等,认为天有九重,使神与灵魂的所居住之所,日、月、星辰被尊为光明神,也叫做“赞”,掌管着上天。在苯教的传播过程中,生息、繁衍在雪域高原上的许多氏族受它的影响,遵照它的教义逐渐聚集起来。可以说,苯教在佛教传入之前的相当一长段时间里,为雪域各氏族融合成一个民族——藏族,提供了凝聚力。
公元七世纪初,松赞干布利用信仰、提倡苯教文化的象雄王为维统一青藏的土蕃帝国建立了开端。此后随着力量的增长,松赞干布才同尼泊尔和唐朝建立姻亲关系,从此与象雄决裂。据藏史记载,土蕃吞并了象雄后,在拉萨正式开始建立了以佛教为宗教信仰的土蕃王朝。但佛教的传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许多坚持信仰苯教的部落在这一时期与土蕃政权不断发生战争和冲突,因此直至公元七世纪末,藏传佛教才真正成为藏民族的主要信仰宗教。
丹玛幻境里那个叫欧日塞的藏族男子正好生活在这个动荡的变迁的时期,他是一名为尼玛部落头人的儿子,这个部落笃信苯教,长期顽强的与土蕃政权抗争着。
方盈盈在与丹玛茶楼上哭过之后,就再也没有来找过丹玛了。不过她依然没有回苏州,每天都在丹玛宿舍楼对面的小卖铺里喝几瓶酸奶。
很多的时候她会从窗口看见丹玛匆匆的从小卖铺门口经过,很想如同往常一样叫他丹玛哥哥,却又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只好一次次看着他从视线中消失。
虽然研究的工作很紧凑繁忙,丹玛偶尔还是会想起方盈盈,奥杰也经常捏着嗓子学方盈盈的声音叫丹玛哥哥来调笑丹玛。他们都以为这个小丫头被伤了心以后就跑回苏州。
六、
暑假生活即将接近尾声,校园里的返校的学生渐渐多了起来。
随着研究的更深一步进展,丹玛越来越与欧日塞浑然一体,甚至他在幻觉里都已经找不到他自己了。他感受着欧日塞的悲欢喜怒,感受着一千多年前生活的艰辛与乐趣,他还感受着欧日塞的爱情,那个像明月般可爱的姑娘是一个头人女儿,叫做格桑梅朵,一朵美丽的格桑花。
一天早上,丹玛与奥杰像往常那样去物理实验大楼,刚走到大楼门口,丹玛的电话在口袋里剧烈震动起来。
丹玛掏出电话按下接听键,崔博士焦急的脸立刻闪现了出来。
“丹玛,你和奥杰在一起吗。”
“是的,我和他准备去实验室呢。”
“快,你们快点来会议室,有很紧急的事情商量。”
崔博士话音刚落,就挂断了电话。丹玛与奥杰面面相觑,只得加快了脚步赶往会议室。
会议室里与上次一样坐着的还是那几个人,崔博士、央丹中教授、唐锋教授,马教授和彭博。
会议室的气氛有些奇怪的沉闷,丹玛和奥杰尽量放轻了脚步坐到央丹中身边。他们发现彭博垂头丧气的,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唐锋看见两人来了,声音有些低沉的说:“首先我要向各位道歉,由于我工作的疏忽,导致了……”
“这件事情和唐老师没有关系,是我调错了激光频率。”彭博突然打断了唐锋的话,他看都不看唐锋制止的眼神接着往下陈述:“由于崔博士发现陨石的电场和磁场极为不稳定,导致丹玛在进入幻觉状态的时候非常的不稳定,因此唐老师提出利用低频率激光作为激发介质照射陨石,使它的电场和磁场趋于稳定。可是……我太粗心了,在照射调试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激光激发器的档位调得太高,现在……”
“唉,现在陨石的电场和磁场是非常稳定了,但是未知元素的半衰期突然变得非常短,只有6.52分钟,按照目前的速度,这块陨石上的未知元素将在48小时内几乎殆尽。以前的采样不到2克,根本就满足不了更深的研究了。”唐锋的语气里满是心痛。
这突然的变故,让丹玛有些莫名的焦急,他连忙问:“那我是不是再也看不见幻境了?是不是这块石头以后再也没有价值了?”
“不,至少在36小时内你还可以进入幻境,而且你会非常连续非常稳定的看见幻境。但是只是36小时内而已,以后,恐怕就看不到了。”崔博士回答了丹玛的问题。
丹玛有些激动的站起来,大声对崔博士说:“那还等什么,快立刻开始吧。”
崔博士摇了摇头,温和的说:“事情不是那么简单。你以前进入幻境的时候我测过你的脑波,是处于θ 波和δ波之间,或者两者交替出现,是很典型的深度催眠状态。如此长久的在幻境,不仅要使你的脑波保持在θ 波和δ波,而且要保证你的大脑和心理不受损害,这需要一些准备工作,也需要你的同意。另外这个陨石被激光激发以后是否会产生有害辐射或者其他不利的因素我们也需要做相应测试。所以,最快,也必须在今天晚上才能决定让你是否最后一次进入幻境。”
“我对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意志极限很自信,我的身体也一直很好,什么辐射之类对我作用不会太大,所以我这方面没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进入状态。”丹玛迫切的向崔博士请求。
崔博士看了看央丹中又看了看唐峰,他们都点了点头,然后他才微笑的对丹玛说:“丹玛,别太心急了。我们还是有一些时间来做好准备工作的。你今天好好的放松一天,多休息,尽量让自己精神饱满,思维敏捷,晚饭只吃到六七分饱,六点以后不要喝水了,七点半到实验室来,然后八点准时开始最后一次进入幻境。”
唐峰接着说:“其他人呢,该整理资料就整理资料,该做准备工作的就座准备工作,该实验的继续试验,总之要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做尽量多的事情。散会吧。”
散会以后,大家都忙开了,只有丹玛显得最悠闲。他想去帮大家的忙,可是大家都要他去好好休息,不准他插手任何事情。他只好悻悻的回到宿舍,和衣倒在床上。
丹玛闭目躺了一会,心里一片烦乱,根本就睡不着。他索性翻身起来,信手拿起一本堆在枕边的书来看,没曾想他拿的恰是方盈盈遗忘在茶楼里的那本《弥漫在雪域的藏传佛教》。
丹玛随便翻开一页,方盈盈在这页折了一个角,上面用黑色的墨线下划出一段话:藏传佛教的教义认为,生于死是人生两大主题,也是两大苦。生与死之间存在着相承相合的两重性。生是精神皈依肉体而生长发育的过程,死是精神离去,肉体湮灭的过程。死是生的前提,死后将重生,即精神转移到新的肉体上,从而形成了出生—生活—死亡—精神—出生……的“生命之轮”,也叫做轮回。
这本书丹玛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就看过的,这段话他当时也看到了,但是那时候看这段话的感觉不过是学术上的名词解释,并不像现在种种相关联的纷乱冗杂的思绪渐渐从心头涌上来。
丹玛想起了崔博士说的,每个人的脑波和生物电场像指纹是不一样的,又想起了陨石只录制某种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环境下的场景,也只在具有固定电场与固定频率的中间介质下把录制的场景释放出来,似乎有一个模糊的念头在他心里萌动着。这个念头如同初春的草原在土壤里发芽的种子,不断向上不断向上,努力的冲破杂乱无章思维的泥土,终于它冲出了地面,丹玛陡然间心中一片春日阳光般的清澈明亮。
他和欧日塞的脑波频率和生物电场是一样的!所以他是最适合的放像介质,所以他在幻境里的观察角度就是基于欧日塞的本身。两个相差一千四百年毫无关系的人,居然会拥有几乎没有任何可能相同的脑波和生物电场,丹玛只能得出一种解释:他就是一千四百年前欧日塞的轮回!
丹玛为自己的结论异常兴奋,他的大脑也好像为这个结论分成了两派,左脑说:我就是一千四百年前的欧日塞。右脑立刻反问:这不过是你的猜想,你能证实吗?左脑又说:相同的脑波和生物电场不是证据吗?右脑接着反驳:所谓的不可能相同只是概率非常的小,并不代表绝对没有。你就凭这个来证明还不如DNA检验更有说服力。再说,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一定是你才是他的轮回呢?左脑似乎也开始动摇了:是呀,为什么一定是我呢?为什么呢?……
丹玛呆呆的坐着,千万个是或不是的理由在心中电转。他无意间看到了床头挂着的央丹中教授送他的一幅小唐卡,上面画着一个面相和蔼菩萨,姿态优美,头戴五佛冠,身穿短袖天衣,坦胸露腹,戴着珍宝耳环、珍宝项链、珍宝璎珞,右手挥举智慧宝剑,左手当胸拈托有佛教经卷的莲花茎,双足跏趺于莲花宝座中央,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以为他答疑解惑的人,没有一刻停留的出了门。
丹玛先去超市挑选了最好的冰糖、蜜枣、桂圆干、化李,又到总台把这些东西用彩色的牛皮纸分别仔细的包好,然后他乘车去了安宁区一个叫做“小西湖”的地方。
这个叫“小西湖”的地方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兰州办事处所在,在办事处大门的旁边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那里是贡唐活佛在兰州的持修地。
贡唐活佛是以贡唐寺的名称命名的。第一世贡唐活佛的晚年是在西藏贡唐寺度过,并在该寺开始成为转世活佛,所以贡唐活佛与贡唐寺有着密不可分的因缘关系;从第二世贡唐活佛开始迎请到拉卜楞寺驻锡,故历代贡唐活佛的驻锡地为拉卜楞寺,而不是西藏的贡唐寺。
由于历代的贡唐活佛都是广见博识,通常是十八、九岁就取得了拉然巴格西,接着年纪再稍微长一点,他们就能通过拉萨大昭上密院的阿然巴格西。拉然巴格西是藏传佛教格西中级别最高的学衔,也是藏传佛教显宗中最高的学位。每位申请拉然巴格西学位的考僧,必须在拉萨大昭寺举行的祈愿大法会期间,通过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学疑难问题的答辩,并得到认可才能获取这一宗教学衔。阿然巴格西是至高无上、最为权威的密宗格西的头衔,申请者必须先研读精通藏传佛教五部大论的阶段,才有可能深造密宗。这两个格西是许多僧人穷其一生也难以达到的至高荣耀。历代的贡唐活佛还出任与拉不楞寺的掌寺活佛嘉木样不相上下地位的“赛赤”。因此在广大的藏族民众心中,贡唐活佛代表着无上智慧,几乎等同于文殊菩萨。
丹玛在拉不楞寺的时候曾准备去拜谒贡唐活佛,但是寺僧告诉他贡唐活佛一直在兰州。所以丹玛想去小西湖碰碰运气,他买的这些冰糖干果是给活佛的供养礼物,他想请贡唐活佛指点心中的迷渡。
丹玛重重扣了扣虚掩的门上的铜环,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个十五、六的红衣小喇嘛来应门,他清秀的脸上带着羞涩的微笑,朝着丹玛合十施礼。
丹玛把手中的供养双手低给小喇嘛,恭敬的问:“请问仁波切在吗?”
小喇嘛低眉轻轻回答:“上师正在和噶玛拉顶寺来的喇嘛们论经呢。您先进里面来等等吧。”说着,他侧身在前面带路。
这是一座藏式的院落,四方形,前面一个天井,然后穿过一个跨槛,就是一个小院子,佛堂、宅居和经室都在院子四周。丹玛跟着小喇嘛穿过跨槛,进了庭院。
院子里很安静,只有东边一厢房子隐约有说话的声音。庭院中种着一株高大的菩提树。班驳的阳光透过摇曳着的小圆叶在院子的地上书画着不断变化的深浅图案,仿佛是在传达某种清凉的妙义。
丹玛停住了脚步,仰头看着这棵菩提树。等在一旁的小喇嘛介绍说:“这棵菩提树是上师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亲自栽种的,是从塔尔寺的菩提塔里剪来的枝条呢。”
相传佛宗喀巴大师宗师在诞生时剪脐带处滴血而生出一棵菩提树,树上的十万片叶子中每片上都现出一尊狮子吼佛像。后来信民便以树为核心建成莲聚菩提塔,高僧仁青宗哲坚赞又在莲聚塔左侧建成弥勒佛殿,先有塔,后成寺,始称 “塔尔寺”。
听到这棵树是原是来自莲聚菩提塔,丹玛不由心生敬意,他收敛神色,双掌合十向着菩提树拜了拜。
小喇嘛把丹玛带进了佛堂,里面供奉着释迦本尊,森然垂下的重重幡幔,忽明忽暗的酥油灯,冉冉弥漫的藏香,承托着佛像的庄严肃穆神秘,与门外的灿烂阳光如同隔世。
丹玛拜过了释迦本尊后,又被小喇嘛引导佛堂内侧的小会客室坐着,他端上一碗甜茶给丹玛,然后离开了。
外面的夏日阳光只照到了窗沿,会客室里很阴凉,不冷不热的甜茶味道很纯正,带着松柏和檀木味道的藏香在会客室里漂浮着,宛如一根柔软的翎毛,轻轻的抚弄着丹玛的毛孔和神经末梢,他感到无比放松的舒适惬意,在卡垫上昏昏欲睡去。
一只手轻轻搭上了丹玛的肩膀,他抬起涩重的眼皮,只见一个微胖的面目慈祥的中年喇嘛在对他微笑,正是他要找的贡唐活佛。他连忙起身拜跪在地。
贡唐活佛伸手扶起丹玛,拉着他一起坐在卡垫上,亲切的问:“雄鹰有迷失方向的时候,绵羊有跟丢队伍的时候,你有什么迷惑的事情需要我解答?”
丹玛卑微的低下头把发生的种种事情与自己心中的困惑说给了活佛听。
“丹玛,哦,你是碌区喜尧的儿子。你的名字,还是你出生的时候
父亲去拉不楞找我取的呢。你知道你这个名字的来历吗?”
丹玛恭谦的回答:“上师,我的名字原本是上古的一位英雄,他协助格洒尔王建立了功业,后来他的名字的含义就成了智勇双全。”
“恩,不错。那你认为。那个英雄是你吗?”
“不,当然不是,我怎么能比得上那个英雄。”
“那么你认为你是谁?”
丹玛迷惑的望着活佛:“我?我就是我呀?难道不是?”
活佛又淡淡笑着问:“那么,丹玛,你怎么证明你就是丹玛?你又怎么证明你不是丹玛?如果只是因为所有的人叫你丹玛,都说你是喜尧的儿子,所以你才是丹玛吗?反过来说,如果所有的人说你不是丹玛,那么你就不是了吗?”
丹玛更加不解:“不管别人说什么,我就是丹玛呀,因为我知道我是。”
活佛呵呵的笑了起来:“对呀,你认为是那么就是,你认为不是那么就不是,这芸芸众生里,你是任何一个,你也不是任何一个。所以,你是欧日塞,你也不是欧日塞。就好像我是贡唐,因为我在你心里是活佛,如果对于一个丝毫不知道我的人,那么我就是一个平凡的喇嘛。人的心,既是你的镜子。”
丹玛似乎听懂了活佛的话中深意,似乎又没有完全明白其中的玄妙,他又跪伏在活佛脚边:“谢谢上师指点,我回去一定好好想您说的话。”
活佛伸出手,口念经文给丹玛摸顶,接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一根红色丝线编织的加持绳,系在丹玛的脖颈间,然后突然大声诵出六字真言,用力在丹玛额头上用一拍。
丹玛在卡垫上,渴睡的身子猛的往前一沉,碰在了小炕桌上,甜茶洒出了一些在桌面上。
丹玛睁开眼睛,屋子里除了他,什么人也没有。原来,刚才自己的一场梦而已。他端起已经凉了的甜茶喝了一口,那个引路的小喇嘛又走了进来。
“上师说你不用再等他了,他说你已经明白了。”小喇嘛的表情依然很羞涩。
丹玛很难相信的问:“仁波切真是这样说的吗?还有其他话吗?”
小喇嘛摇了摇头。
“那他刚才来过这里吗?”
“没有呀,我带你来这里,一直在经室里候着上师和客人门论经呢,上师突然吩咐我来传话给你的。”
丹玛惊奇的盯着满脸纯真诚挚的小喇嘛,丝毫看不出在撒谎的表情,他蓦然间想起什么,伸手在脖子上一拉,一条红色丝线编织的加持绳子赫然系在他的颈间。
丹玛一路上都在回想着拜谒活佛的情景,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样回到宿舍的。
“人的心,既是你的镜子。”丹玛反复思考着这句话,他闭上眼,让自己静静入定冥想自己的心,他从心镜里观望自己,他看见的是欧日塞,那个和自己遥隔着一千多年时空的人。
丹玛瞬间顿悟,原来一切的此生、临终和死亡、死后、再生都不过是实相,在自己眼中在别人眼中,这些实相的细节是不同,就好比是每个人的千差万别一样。真正在轮回着的,并不是这些实相,而是亘古就存在的因果、业力、心性,而这些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所以他是丹玛,他是欧日塞,他是这世上芸芸之众任何一个,他又不是丹玛,不是欧日塞,他不是任何一个。
丹玛又联想起了他九岁的时候,父亲第一次带他去拉不楞寺参加贡唐活佛的时轮大讲经法会,他在拥挤的信徒里听见活佛在讲证道的故事:米邻陀王问那先比丘:“当某人重新出生时,他跟刚才去世的人相同呢?还是不同?”
那先比丘回答:“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请告诉我,如果有一个人想点灯,它能提供整个晚上的光吗?”
“能。”
“初夜分的火焰与中夜分……或后夜分的火焰相同吗?”
“不。”
“那是说初夜分是一盏灯,中夜分是另一盏灯,后夜分又是另一盏灯?”
“不,那是因为同一盏灯的光照亮整个晚上。”
“轮回非常相似:一个现象生起,同时另一个现象停止。所以,在新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既不与前一个存在之意识里的动作相同,也没有不相同。”
丹玛那个时候一点也不明白活佛在说什么,现在把他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结合起来,连这个童年时期听来的故事也明朗起来了
丹玛觉得愉快而轻松起来,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在床上很香甜的睡着了。
丹玛睡得很沉很香,他醒来的时候都已经是七点了。他胡乱洗了把冷水,就往楼下跑,突然才想起来自己一天除了早餐,几乎没有吃什么东西。于是他走进宿舍楼对面的小卖铺想随便买点什么充饥。当他拿了一个茶叶蛋正往外铺子门外走,迎面正好撞见了方盈盈。
方盈盈看见丹玛心里有些惊乱,她天天想见这个人,又害怕再见,但现在她已经无处可躲了,只好尽量掩饰起自己的情绪,低低的喊了声:“丹玛哥哥。”
丹玛坦然的微笑看着方盈盈,当他再次看见方盈盈的时候,他就已经明白了,他对她的怜爱、对她的包容是一种类似于兄长对任性的小妹妹的感情。
“丫头,好久不见你了,是不是回苏州了?上次让你在茶楼生气了,真是对不起。我今天晚上有很重要的事情,不能和你多说了。以后再和你聊,再见。”说完他向方盈盈点点头,匆匆赶往物理实验大楼。
“丹玛哥哥,我……”方盈盈还想说什么,但是丹玛已经走远了,她只好呆立在那里,看着丹玛的背影走出视线。
丹玛三两口吞下鸡蛋,赶到了物理实验楼唐锋的教研实验室。大家一边在议论着研究工作一边在等他了。
崔博士向丹玛招了招手:“怎么样,感觉还好吧。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当然,我没有问题的。”
“我先给你检查一下身体的各项指数,彭博,你去暗室作好准备。”
崔博士为丹玛测量了血压、脉搏,然后拿出一个手表式样的东西戴在丹玛的手腕上:“这个是我要人体科学院今天给我送来的脑波仪,本来是用于催眠的。你戴上他,按这个蓝色的按钮,当你进入幻境后,它会帮助你维持θ 波和δ波之间的脑波,你醒来的时候,又会帮你迅速帮你转化为α 波为优势波,这样你就会觉得头脑轻松,意识流畅。”
戴好了脑波仪,崔博士带领着丹玛进了亮着壁灯的暗室。虽然以前每次进入幻境也是这间房子,但是今天似乎里面有些不一样,所有的仪器桌椅都被清理出去了,除了墙上挂着的投射屏,就是在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宽大的,连着很多线路的躺椅。彭博正在躺椅上边做最后的调试工作。
崔博士走近那张椅子为丹玛解说:“上面放的是你以前做实验就用过的脑波监测装置,在椅子的右手扶手有一个红色按键,你要是觉得不舒服了就按它,我们就在隔壁守着你,监测你的脑波,一旦异常我会立刻来终止。这间房子现在不仅隔绝离散光,我们还该造成隔绝一切电波、声波和电磁信号,你可以完全不受任何干扰。”
丹玛坐在了椅子上,戴好脑波监测装置,按下手腕上蓝色按键,用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半躺着,问:“那块陨石呢。”
“给你送来啦。”奥杰适时闪了进来,从手中一个木盒子里拿出黑色的陨石,慎重的防在丹玛手中。
崔博士和彭博、奥杰走到门口,他回头深深看了丹玛一眼,说:“我们出去了。”随着“咔嗒”一声关门,灯,熄灭了。
丹玛手中的黑石立刻发出了明亮的蓝光,这光是稳定的,是清朗的,充满着静谧的暗室。
丹玛抚摸着手中的蓝光,闭上了眼睛。很快,眩晕的感觉从来没有如此猛烈的汹涌而来,丹玛觉得自己象是在台风中的大海,一会被抛到浪尖,一会又被甩入谷底。最后被吸入深深的急速的漩涡……
欧日塞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为了防止偷袭,他是和衣而卧的。从床上一跃而起后,他握紧了腰刀柄,仔细听了听帐篷外的动静。马蹄声依旧没有了,一切又恢复了安静。他松了口气,刚才马蹄声大概是探子回来报敌人动向了。他又看了看了阿爸的床,依然还是空着的,肯定是因为昨天土蕃送来了战书,阿爸又整夜在苯颇帐篷里议事了。
想到阿爸,欧日塞心中泛起了淡淡的酸楚。阿妈在他五岁就病逝了,这十多年是阿爸抚育他成人的。阿爸英勇善战,又宽厚大方,在这些年不仅一次次击退了外部落的入侵,而且还凭借圣物使得这方圆五六百里各部落以尼玛部落为中心结成联盟,让大家都不再受战争之苦。本来以为从此可以平静安乐的在这片草原上生活了,没有想到土蕃的赞普发下檄文,要他们立刻归附土蕃王朝,将圣物进奉入大昭寺。土蕃的无理要求引起了各部落的愤怒,战争又一次在所难免。由于开始的时候,各部落分散作战,力量薄弱,不久就有几个部落被灭族。于是阿爸把剩下的各部落集中起来,共同进退,誓死抵抗土蕃军队。这样一来,尽管敌人的力量多出数倍,但偷袭和强攻了几次都没有达成目的。只是日夜辛劳的阿爸,又多了许多白发。
欧日塞转身仰望高高的神龛,上面供放着尼玛部落的圣物,那块在夜晚会发出神秘蓝光的黑石。疼爱他的老爸在这非常的时期,虽然在战场上总是身先士卒,却从来不让他涉险,即使是战况迫在眉睫,交给他的任务也只是保护圣物,不要让圣物离开他的视线。
保管圣物固然很重要,但欧日塞更想去冲锋陷阵,为阿爸分解忧难,挽救部落的危亡,因为他是欧日塞,尼玛部落头人的儿子。
热血和勇气顿时在奥日塞胸中沸腾起来,他取下圣物放入腰间特制的小羊皮袋中,向苯颇的帐篷族走去。
此刻的草原还被夜色笼罩着,欧日塞轻轻走近苯颇的帐篷,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听见里面传来争执声。
“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力量,我们人数是比他们少,但这些他们并没有讨到半点便宜。”这是阿爸的声音。
“尼玛头人。我们前一阵抵抗多于我们两三倍的敌人,我们已经是很吃力了,今天这一战,他们输了还可以卷土重来,而我们输了则会被灭族,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你记不记得陀朵部落,全部落五百多口一个也不剩了,连头人的女儿格桑梅朵被掳去了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呢。况且土蕃派来的是则赫勒!则赫勒呀,谁不知道他比野狼还要凶狠,比豺狗还要残忍,他在土蕃王朝里被称为战金刚。我们这些部落当然也有许多出众的勇士,可是谁又能是战金刚的对手呢?土蕃的赞普还有大唐天朝作后援,粮草和马匹都不会缺乏。我们的战士已经很疲乏了,粮食也不多了,还有老人孩子和妇女需要养活保护。檄文上写得很明白,只要我们归顺土蕃,上奉圣物,这片草原仍分封给在座的所各位头人。这样虽然要暂时背叛我们的神,等我们一起进奉圣物去逻些的时候向赞普求情,也许他会让我们信奉我们自己的神的。尼玛头人,我实在不愿意让我的族人去送死啊!。”
透过门帘的缝隙,欧日塞看见除了阿爸和苯颇之外,还有五个部落的头人。刚才说话的是卡则部落的头人,刚才他的那番话得到了另外两个头人的附和,连阿爸似乎都有了顾虑,一言不发的坐着。
欧日塞虽然还没有完全了解即将面临怎样一场恶战,但他从帐篷中的情景已经看出部落联盟已经已经出现了分歧,在这大战当前时刻,内部产生了分歧是十分危险的。他也顾不上什么礼数了,直接冲进了帐篷。
“阿爸,苯颇,各位头人,你们话我都在帐篷外听见了。我相信各位头人和我阿爸一样英勇善战,不吝惜生命,各位头人担心的只是部落中族民的安危。可是你们以为遵从土蕃,他们的赞普就会让我们自由的生活吗?各位头人去一趟逻些,土蕃就会让我们继续供奉我们的光明神吗?他要的不只是这圣物,他还要这片丰美的草原,还要我们和我们的子孙世世代代成为他的奴隶!我相信光明神会保佑我们战胜那个战金刚的,同时他也会惩罚那些背叛他的人!”
最后一句话欧日塞是说给卡则部落的头人听得,却遭来阿爸的训斥:“欧日塞,怎么越来越没有规矩了!快给各位头人见礼,站到我身边来。”
阿爸平时很少这样严厉的对欧日塞说话,他知道这次确实有些冒失了。他有些不太情愿的向各位头人见礼,然后站到了阿爸身边。
苯颇非常疼爱欧日塞,为了不让他再受责备,也让卡则头人不那么难堪,说道:“各位头人大概还不知道,陀朵部落头人的女儿是欧日塞的心上人,他们俩就像是一对在草原上一起长大的小羊羔,我们刚和陀朵部落订下亲,格桑梅朵就被抓去了,欧日塞当然很心急,所以说话行事鲁莽了一些,希望各位头人不要责怪。”
苯颇和蔼的目光落在了低着头的欧日塞身上,时间过得真快,他亲眼看着长大的两只小羊羔,一个长成了英俊勇健的小伙子,一个长成了草原上最美丽动人的格桑花。倘若不是这连连的战事,两个部落早就为他们举行盛大隆重的婚礼了。
帐篷里沉寂了好一阵子。大家都在各自怀着心事,也在等着尼玛头人最后的决定。
“各位头人,我已经下定决心与土蕃决一死战了,我们尼玛部落只要还剩下一个人就决不屈服,决不背叛我们信奉的光明神!”尼玛头人的话斩钉截铁,已经充分表明了他的立场。他用炯炯的目光环视了一下五位头人,又说:“这只是我尼玛部落的意愿,各位头人如果愿意与我们并肩作战,我们部落一定与他的部落同生共死;如果有哪位头人不想与我们一起作战,甚至想归顺土蕃,我也决不阻拦。但是将来在战场上兵戎相见的时候,我也不会收下留情。天快亮了,大家下去准备吧,正午之前,一定要把兵马集合起来。”
五位头人陆续走出了帐篷。
尼玛头人在帐篷里来回踱了几步,问苯颇道:“昨晚占卜的神示是什么?”
苯颇略微犹疑了一下,说:“神示说虽然战事很凶险,但神灵会保佑我们取得最后的胜利。”
尼玛头人神情立刻轻松了不少:“但愿如此!欧日塞,你去把我帐篷里那几口大箱子里的东西都分给族里的老人和妇女们,对了把牛羊业分给大家。然后你带着圣物,领着大家一直往东走,到大唐的地界边去,给我们供应茶叶和盐巴的茶庄周老板你是认识的,他在那里已经打点好官员了,会暂时庇容你们一段时间。等到战事平息了,我和苯颇会来找大家的。现在就去吧,越快越好,别忘了带好圣物,它会保佑我们的。”
欧日塞知道父亲为什么要如此安排,尽管苯颇说的神示是吉相,但阿爸心中其实并没有必胜的把握,而只有战死沙场的决心。为了不像陀朵部落那样被悲惨的灭族,为了尼玛部落将来有新的头人,阿爸才让自己带领着部落里的老幼妇孺离开这片即将成为屠戮之地的草原。
然而做为尼玛部落头人的儿子,他怎么能远离这场战争,又怎么能错过这个杀敌雪恨的机会。
欧日塞向阿爸深深的躬身行礼,一字一顿的说:“阿爸,您的吩咐我一定会尽快作好的,但是我绝不会离开!如果因为我违抗了头人的命令要受到处罚,那么请您罚我参加战斗!”
没等阿爸说话,他就大步走出了帐篷,只听见苯颇在对阿爸说:“欧日塞的脾气真是越来越像你了。”
太阳慢慢升起来了,一望无际的绿色原野显得更加辽阔美丽。点缀在草尖上的露珠反射着晨曦的光芒,仿佛无数的明珠撒在了草原上。倘若没有战争,这将是多么美好的一天。欧日塞一边深深呼吸着清凉的口气,一边带着沉重的心情意户户的把老人妇女和孩子集合起来,按照阿爸的吩咐将财物和牛羊分配给大家。
他站在一块火塘石上,大声说:“族人们,今天你们的父亲、儿子、丈夫将和土蕃的军队决战,为了他们能全力投入战斗,大家要尽快离开这里,向东一直走,暂居到汉人的地界边去。等到我们打胜了土蕃军队,我们会去找你们的。如果……”欧日塞咬了咬下唇,“如果我们全部战死沙场,大家一定要想法子躲避土蕃,我们尼玛部落一定要生存下去。”他从从腰间取下小羊皮袋,双手捧给众人,“走吧,把圣物也带走,只要我们尼玛部落有人活着,就不能让土蕃得到它。”
没有人出来拿圣物,没有人离开,也没有人说话,只有妇女们在低低的哭泣。
看着这生离死别的场景,欧日塞只好用苯颇的话来安慰大家:“不用担心,昨晚的神示是战事虽然凶险艰难,但最后我们会胜利的。大家不要再耽搁了,带上圣物赶快离开。”
一个老头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欧日塞以为他会接下圣物带着大家离开。但老人却把刚刚分来的财物又放在了欧日塞脚下。接着,众人都陆续把分得的东西堆放在了欧日塞脚下。还是没有人离开。
“你们这是做什么!头人的命令你们都不听从了吗?”
刚才带头的老人突然拔出了腰刀,高高举起,对欧日塞说:“少头人,你看,我还能拿得动腰刀,妇女们可以举得起尖矛,孩子们也握得住匕首,我们也要留下来战斗!”
“不,不行,老人和妇女们孩子们绝对不能上战场。大家赶快离开!”
“要走,全族一起走!要留,全族一起作战!”
“对,我们不走,我们生在这里,也要死在这里。”
“我们要和土蕃决一死战!”
“尼玛部落的人是不会苟且偷生的.”
“我们要为死去的亲人报仇!”
“…………”
老人的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和附和。欧日塞面对着这些朝夕相处的族人,他知道现在说什么他们都不会离开了,因为尼玛部落人的心都是一样的。
“我,我……”欧日塞声音哽咽,“我代阿爸谢谢大家,光明神会永远保佑我们!”
为了不让众人看见他夺眶而出的泪水,欧日塞低着头分开人群,走入了苯颇的帐篷。
尼玛头人、苯颇和另外四个头人正在帐篷里部署作战,看见带着泪痕捧着圣物的欧日塞,都有点诧异。
尼玛头人问道:“欧日塞,出什么事情了?”
“阿爸,我没有把您交代的事情做好,大家都不愿意离开,坚持要留下来与土蕃作战。”
尼玛头人听到这个消息,眉头深锁,面色更加凝重,泪水慢慢浸润了眼中。良久,他才叹了一口气,说:“他们想留下就留下吧。只求光明神能够眷顾他们。”他又问那四个头人:“你们部落里的老人和妇孺都安置好了吗?卡则头人怎么没有来?”
“我们这几个部落的老人、妇女和孩子都已经遣散到安全的地方去了,卡则头人刚才带着全部落离开这里了,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我们没有时间等他了。”尼玛头人指着四个头人中的两个说:“你们俩从敌军左翼插入。”又指着另外两个,“你们负责从有意袭击敌军。我正面迎战。苯颇和欧日塞,你们带领三百人保护部落里的那些老人妇女和孩子。还有圣物,欧日塞,记住,它比你的命还重要!”
离正午的时间已经很近了。
圣物被高高的放在供台上,苯颇点燃了煨桑的松柏,开始边唱边跳,向着神明祈祷。随风飘荡的青烟中,所有的人都伏身跪在地上,向着天界的光明神,向着圣物祈求战争的胜利。
一名探子飞马而来。
“头人,土蕃的军队正在向我们逼近,已经不到十里了!”
“大家立刻上马迎战!”尼玛头人一挥手,“等我们得胜归来,我用最好的羊羔美酒款待大家!勇者无敌!”
“勇者无敌!”无数个声音在共同呐喊着,汇集成同一个震撼天地的声音。
队伍在草原上不断的挺进,前方将要面对的就是潮水一般的敌人。
欧日塞骑着它心爱的“闪电”,精神抖擞的走在阿爸身边,圣物依然放在他的腰间。终于可以和阿爸一起驰骋沙场了,他的心在犹如潮水起伏澎湃,有激动、有兴奋、有自信,还有一点担忧:我的格桑花,你究竟在哪里呢?
大概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就非常清楚地看见土蕃军队了,有骑兵也有步兵,都穿着战甲,大约有三、四万之多。
双方在相互距离十丈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欧日塞首先把目光投在对方的首将上。那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的头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结成辫子,而是凌乱的披散着,在风中飞舞。乱发下面是一张蜡黄的长脸,没有胡须,也没有任何表情。他的唇很薄,鼻子高直而前钩,眼睛深
陷,额上还带着一个窄窄的金环。
欧日塞没有想到被传说成几乎是神的“战金刚”则赫勒就是这个样子,他以为应该是一个身入铁塔,眼似铜铃的大汉。接着,他瞥了一眼则赫勒身旁骑着黄膘马,须发浓密面色青黑的人,仇恨的怒火蓦地熊熊燃烧起来。
就是这个人!他已踏上这片草原就带来了死亡和灾难,身上沾满了各个部落的鲜血,灭了陀朵部落,掳走了格桑梅朵。“仓乾坚措!”欧日塞咬牙切齿在轻轻喊出这个名字,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今天要把他碎尸万段!
双方在正午眩目的烈日下对峙了一阵,仓乾坚措首先发话打破了沉默:“尼玛头人,战书你已经看过了吧。你是带着圣物来归降的吗?”
尼玛头人朗声回答:“山鹰宁肯撞死在山岩上,也不愿意被捕捉,野马宁愿踏入沼泽,也不愿意被驯养。我们宁愿献出生命,也不愿意背叛我们我们的神灵。”
“尼玛头人,你的勇敢我十分敬佩。可是你应当为你的族人想想,你以为你的这些乌合之众可以对抗我土蕃王朝的神兵么。我让另一个人来劝劝你,也许你会改变主意。”仓乾坚措转身向后面说了几句,一个人慢慢的从身后走了出来。
是卡则头人。他的身上穿着用大唐出产的丝绸和名贵的水獭皮镶边的衣服,胸前挂满了珊瑚与玛瑙的珠串,与欧日塞凌晨看见的判若两人。
看着昔日一起出生入死的尼玛头人,他似乎很惭愧,犹豫了半天才说:“尼玛头人,你们……你们还是归顺土蕃吧。则赫勒将军已经答应了让我们继续作这片草原的领主。你看,你这样又可以保住头人的地位,还可以不用白白牺牲族人的性命。”
听着这些话,尼玛头人显得十分平静,好像是在听吹过耳边的风声一样。欧日塞却越听越难受,他从靴子里拔出匕首,霍的一声扔了出去
。匕首划破虚空,不偏不倚的插在卡则头人面前,吓得他连连后退。
“尼玛头人,看来你是铁了心要和土蕃赞普对抗了。好,我给你看一个东西。”仓乾坚措恼羞成怒,连吼带叫:“把她给我带上来!”
一个士兵架着一个姑娘走到了阵前,破旧的衣裳遮掩不住她身姿的婀娜,憔悴和灰尘遮不住她容颜的明丽。
欧日塞差一点从马上掉了下来,因为眼前的姑娘正是他思念着的格桑梅朵。
仓乾坚措举起马鞭对着格桑梅朵狠狠地抽了几鞭子。倔强坚强的姑娘没有闪躲,而是迎着鞭子高高昂起了头颅。这时,她看见欧日塞,她深情地凝望着爱人的面容,明眸中顿时漾动着温柔的波光。
“尼玛头人,这个姑娘是不是很眼熟?他是陀朵部落头人的女儿,你不会不认识吧。我听说,她可是一朵能歌善舞的格桑花。她与你的儿子好像已经订下亲事了吧,只要你交出圣物,归顺赞普,我们立刻放了她,还为他们举行最热闹最隆重的庆婚仪式。否则……”他使了个眼色,那个架着格桑梅朵的士兵立刻把锋利的刀刃紧贴在了她的脖子上,“你们只好先让这朵格桑花的鲜血洒满土地,然后你们随后再去和她团聚,哈哈哈哈……”
刚才退到后面卡则头人这时突然冲了出来,一把推开架着格桑梅朵的士兵,对仓乾坚措喊着:“你们不能这样!将军你说了决不会伤害格桑梅朵,只用她来劝降尼玛头人,你们会放了她的,这也是我归顺赞普的条件之一。现在你们这样对待格桑梅朵简直就是背信弃义,在如此下去,我将带领我的族人回到尼玛头人那边,和他一起……”
话还没有说完,只见刀光一闪,卡则头人就直挺挺的向后倒去,颈上只有一线鲜红的鲜血如泉水般喷溅出来。他的双眼圆睁,嘴唇半张,显然对突然来临的死亡难以置信。旁边格桑梅朵更是瞪大了眼睛,脸色煞白,身子摇摇欲坠。
只在瞬间就结束了卡则头人生命的“战金刚”依然如木雕般坐在马上,没有丝毫的表情。
卡则头人的死让尼玛头人和众人震惊和心疼,他们也见识到了“战金刚”又狠又快的身手和他那更令人可怕的,同时也是难以揣测的阴沉。
“怎么样,尼玛头人,我最后一次问你,你究竟怎么样决定?”仓乾坚措得意洋洋的说
尼玛头人整了整身上的战装,扎了扎腰带,擦了擦长刀,又拍了拍他跨下的“乌云盖雪”,字字如铁的说:“我战斗的决心就像是太阳只从一个方向升起一样。”
族人们听到这句话,都握紧了武器,包括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看见头人缓缓举起的长刀,刀光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这意味着恶战马上就要开始了。没有一个人犹豫和迟疑,他们坚定的随着头人向着侵犯他们的敌人走去。
这时,敌人的左右翼出现了另外四个头人带领的部众,土蕃大军也立刻训练有素的分成三支,从三个不同的方向迎战。
欧日塞一马当先,他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杀了仓乾坚措,救回心爱的姑娘。
许多族中的青年跟在他身后,冲入敌群,双方激烈的混战起来。但是“战金刚”则赫勒还是一动也不动,他面无表情的看着尼玛头人驰马向他袭来。
战争是残酷的,无情的,鲜血顷刻间染满了碧绿的草原。厮杀声,喊叫声,一波波的向四面传开。欧日塞举起长刀奋力杀出一条血路,艰难的向仓乾坚措靠近。他看见老人们的身上都染红了鲜血,手中的腰刀却不知道闪退;他看见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个倒下,有的口中还咬着敌人身上的肉;他看见妇女们已经没有了往日的温柔和怯弱,尖利的长矛刺入敌人胸膛时。脸上只有坚毅的神色;他看见部落中的兄弟们与叔伯们每个都无比勇敢,就是死了,手里还紧紧握着长刀。
欧日塞知道的胸中愤怒和悲痛的火焰在冲天燃烧着,他的刀光扫出一片血肉横飞,他只知道多杀一个敌人就会少死一个族人。可是阻挡在面前的敌人越来越多,前进得也越来越艰难。
一个人挡在了欧日塞的面前,腰刀的锐气,让阻在前面的敌人略有避让。他是苯颇。
苯颇一变招架着敌人的进攻,一边大声对欧日塞说:“快去救格桑梅朵,这里我先挡着!”
欧日塞精神一振,左右挥舞了一下长刀,缰绳一紧,径直向仓乾坚措冲去。
一个背着婴儿的妇女正举着长矛刺向仓乾坚措,可是力气太小了没有刺中。仓乾坚措举起长枪格挡开了尖矛,顺势扎向那名妇女。
欧日塞和格桑梅朵几乎是同时喊起来:“快闪开!”
可是太晚了,枪尖深深扎入了妇女的身体,也扎入了她背上的婴儿。一声凄厉的婴儿啼哭声响起,又立刻湮灭在混乱的厮杀声中。就在同时,妇女手中的尖矛也刺中了仓乾坚措胯下的马颈,战马仰天长嘶,前蹄腾空,把仓乾坚措从马上掀在地上。
欧日塞不顾一切的从马背上跳下来,奔向那名倒地的妇女。他俯下身子,看见妇女在喃喃的念着已经战死丈夫的名字,脸上是喜悦的神色,然后这喜悦在她的脸上永久的凝固了。
欧日塞直起身来,狠狠的一脚将刚爬起的仓乾坚措又踢翻在地,手中的刀没有章法的乱砍,却刀刀都砍向仇人的身上。仓乾坚措在地上不停的翻滚闪躲,还是被砍中了腿部和腰部,行动迟缓了许多。
眼看着冰冷的刀锋就要手刃仇人的胸膛,一声喝令让欧日塞停下了手:“住手,要不然我要了她的命!”
欧日塞发现仓乾坚措一名亲兵正挟持着格桑梅朵,锋利的匕首尖正对着爱人的胸口。
“把刀放下,快放下!”那个亲兵继续命令道。
欧日塞盯着狼狈不堪的挣扎爬起的仓乾坚措,眼睛里都要喷出火来。他真想亲手除掉这个恨之入骨的仇人,但是他更牵挂他的格桑梅朵,他略微迟疑一下,慢慢准备把长刀放下。
“让他把自己的右手砍了!”仓乾坚措喘着气阴毒的命令他的士兵。
“快,把右手砍了!”亲兵按照主子的命令吆喝着。
欧日塞一惊,他猛然抬头,鹰一样的眼睛盯着那名亲兵。那名亲兵以为欧日塞要反抗,后退几步,并把匕首尖向前戳进一点,鲜血立刻从格桑梅朵的胸前渗出。
欧日塞冷冷的把刀换到了左手,高高举起,准备向右手砍去。
“欧日塞!”格桑梅朵叫了起来,接着她的声音变得很温柔很温柔:“看看我,看看我。”
欧日塞不禁停手向格桑梅朵望去,格桑梅朵正对着她微笑着,这微笑是初生皎洁的月光,是雪山上盛开的雪莲,那么柔美,那么妩媚,放佛他们不是在血流成河的战场,而是在洮河边幽会。
欧日塞突然间明白了爱人的心意,他撕心裂肺的喊道:“梅朵,不要!”
他的话才出口,格桑梅朵已经用力抓着亲兵手将匕首深深插进了胸膛,她满是深情的眼睛凝望着心爱的人,慢慢倒下。
欧日塞几乎没有思考,手中的长刀就把仓乾坚措的劈开了,那个亲兵吓坏了,扭头就跑。
欧日塞没有追,也没有看一眼还在扭动着的仓乾坚措。他奔到格桑梅朵身边,把姑娘搂在怀里,一边用颤抖的手抚摸着她的脸,一边含着眼泪呼唤着:“梅朵,我的罗布,我的罗布,你为什么这么傻,这么傻啊!”
滚烫的泪水滴在了那花一样却失去了颜色的脸上,格桑梅朵悠悠醒来,她柔柔的看着欧日塞,伸手擦去心爱人儿脸上的泪水:“欧日塞,我阿爸说,等到……我们打败了土蕃,就为我们举行婚礼啦。我要在婚礼上为你唱一首歌,我现在……现在唱给你听,好不好?”格桑梅朵深深吸了口气,在爱人怀里甜蜜微笑着唱道:“太阳高挂在天上,我的英雄……去了远方,我给他倒满……最醇厚的美酒,他把我的心……放在身旁;月亮高挂在天上,我的英雄……雄回到故乡,他……他给我送来……最……最美丽的花朵……,花儿的……名字……叫做……叫做格桑……”
格桑梅朵的歌声断断续续,越来越轻,最后,听不见了。她静静的依偎在爱人怀里,安详的闭上了眼睛,嘴角噙着笑意,眼角聚集起一滴晶莹的泪水。
欧日塞心中有一种空荡的尖锐的疼痛猛烈的炸开了,让他几乎不能呼吸。他把格桑梅朵紧紧的抱在怀里,呆呆的,一动不动,丝毫不理会周围的厮杀。他不断的在欺骗自己,他的小格桑花只是唱歌累了,在他怀里睡着了。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直到欧日塞感到背后一阵剧烈的刺痛。他一手抱着格桑梅朵,一手挥着刀,在他站起来的同时,身后的敌人倒下了。欧日塞的目光仍然定定的看着怀中的面容。
“欧日塞,快带圣物走!”
阿爸嘶哑的声音终于唤醒的了欧日塞,他的心又回到了战场上。他看见阿爸浑身是伤,苦苦的激战着,他的对手则赫勒阴沉的脸上满是凶狠。
欧日塞本能的摸向腰间,圣物稳妥的装载小羊皮袋里。他吻了吻格桑梅朵的额头,把心爱的姑娘缓缓平放在地上,仰天发出了一声像困在陷阱里的狼一般的嘶嚎,挥着长刀冲向围上来的土蕃士兵,丧失理智般疯狂砍杀,他只有一个念头:杀!杀!杀光他们!
“欧日塞,你没有听见头人的话吗?快带着圣物离开!”苯颇来到欧日塞身边大声提醒他。
欧日塞瞪着血红的双眼,无比快意的看着长刀从敌人腹中抽出,又挥向另一个敌人。他狂乱的喊:“我不走,我的格桑梅朵死在这里,我也要死在这里!”
“你的责任就是保护圣物,难道你忘记了吗?只要圣物在,尼玛部落就不会灭亡。快走!”
苯颇逐渐靠近欧日塞,并帮他牵来了他的“闪电”。一个敌兵砍中的苯颇牵马的手,苯颇皱了皱眉头,没有放开缰绳,欧日塞刀锋挥了过来,割开了士兵的喉咙。
苯颇把带血缰绳塞到欧日塞手中,又快速的解决了围在他们身边的几个敌人,催促道:“还不快走!!”
欧日塞一拉缰绳,准备扶着鞍子上马,可是他背上的伤口和刚才的激烈的混战让他力竭得爬不上马背了。眼看新一拨敌人又在靠近,苯颇毅然的跪在地上,弯下腰对欧日塞说:“来,踩着我上马!”
欧日塞呆了呆,他知道这是多么的大不敬,苯颇在部落中的地位是仅次于神的。但此刻已经不能在顾虑什么了,他踩着苯颇的背,稳稳上了马。
苯颇用欣慰和希望的目光看了看马上得欧日塞,拿刀背在马臀上用力一抽,“闪电”急速的向前,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欧日塞伏在马上,含着泪转头回望,苯颇又陷入了新一轮的战斗,爱人的身体静静的躺在草地上,剩余的族人们还在勇敢无畏的战斗。可是阿爸呢,他在那里?欧日塞心中一紧,努力直起身子寻找。
尼玛头人的一只手已经没有了,他身上到处是血渍,又有一刀砍在了他的肩膀上,他踉跄几步,几乎跌到,还是站住了。他看见骑马离去的儿子向他张望,微微的笑了。
尼玛头人的笑容让则赫勒一愣,他本能的向尼玛头人的注视方向看去,趁着这个机会,尼玛头人毫不迟疑的扑了上来。则赫勒也迅速反应过来,只在眨眼一瞬,尼玛头人的刀刺入了则赫勒的胸膛,而则赫勒的刀也刺入了尼玛头人的胸膛。
两个人同时倒下了。尼玛头人用生命打破了“战金刚”不可战胜的神话,而他再也听不见他最疼爱的儿子在悲痛的呼喊:“阿爸,阿爸……”
欧日塞肝肠寸断,几乎从马背上摔下来。他的“闪电”似乎知道他的主人责任重大,马蹄越来越疾,把追来的敌军远远甩到后面。
欧日塞擦干了泪水,他知道他只有一个地方可以,那就是部落的祭祀神地——尼玛山.
时近黄昏,天边的残阳透出一种郁暗的红光,仿佛是被战场上的鲜血浸染过一样。空气好像凝固了,又压抑又沉闷。远离战场的草原里竟然没有羊群,没有狼,没有兔子,甚至连一只飞鸟也不见,只有一种直逼心中的死亡般寂静。
终于,“闪电”忠实的带着他的主人来到了尼玛山上。
欧日塞从马上滚落下来,后背撕裂的疼痛。他挣扎着,手脚并用向祭台的方向一点点爬去,他的身后是一条蜿蜒的血路。
当欧日塞爬到祭台上的时候,希望似乎给了他新的力量,他掏出了圣物,庄重的放上祭坛,面对着落日开始祈祷:“无上的光明神啊,请你救救我的族人吧,救救尼玛部落吧。”
欧日塞回忆了一下苯颇每次祭祀的情景,他记得祈祷之后最重要的步骤就是血祭。他盯着如血的残阳,一个念头闪现出来,还有什么比用头人的儿子做祭品更虔诚,更让光明神高兴得呢?
他缓缓拔出插在腰间一把牛骨柄白银鞘的小短剑,那是格桑梅朵送给他的定情之物。他倒转短剑,把剑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双眼凝望着圣物上阿爸刻的那个雍仲,此刻显得格外的清晰。他向着太阳伏下身,再次虔诚的重复他的愿望,同时,锋利冰冷的剑尖猝然插入了他的胸中。鲜血迸裂喷溅出来,洒在了祭台上,也洒落在了圣物上。
大地突然间剧烈抖动起来,连尼玛山也跟着在摇动——地震在这刻
来临!
欧日塞伏在祭台上,喜悦的泪水涌出来。光明神显灵了,他们会赢的,尼玛部落一定会像太阳一样永远在这草原上升起。
欧日塞没有感到疼痛,而是觉得很累很放松,意识渐渐模糊起来。但他又分明看见在牛羊成群的碧绿原野上有一座白色的大帐篷,阿爸和苯颇正在门边端着大碗的美酒在迎接他,而他心爱的格桑梅朵穿着美丽的衣裳在对他深情地唱着:“太阳高挂在天上,我的英雄去了远方,我给他倒满最醇厚的美酒,他把我的心放在身旁;月亮高挂在天上,我的英雄回到故乡,他给我送来最美丽的花朵,花儿的名字叫做格桑……”
他大步向帐篷走去,对着大家,无比幸福的笑了。
尾 声
“阿爸、苯颇、梅朵,我回来了!”丹玛一边喊一边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可是他的手脚又酸又麻,腰隐隐作疼,不得不重新跌落回椅子上。他缓缓地睁开眼睛,周围仍旧是一片寂静与黑暗,手中的黑石光芒变得很幽暗了。
丹玛在黑暗里静坐着,手指一点点沿着陨石上那个雍仲的刻痕抚摸,他觉得自己像是从梦中醒来,又像是从千年前刚回到了现代。
他没有按扶手上的按钮通知屋外的人,而是独自捧着陨石开门走了出去。
他意外地发现,门外站着崔博士、央丹中教授、奥杰、唐锋等人,他们从监测室已经知道丹玛醒来了。看见丹玛满脸的疲惫与忧郁,每个人都十分关切。
丹玛一言不发的走过大家身边,脚步和心情一样沉重,一直走到走廊另一端的阳台上。奥杰想跟去,被崔博士悄悄拉住了。
深夜的凉风拂面而来,丹玛仰望星光点点的深邃苍穹,思考着生命的真谛,他不禁想起幻境里的阿爸、苯颇,还有美丽的格桑梅朵,在这无穷无尽的轮回里,他们如今又在什么地方呢?还是冥冥之中,他们正在像今夜的星光一样温柔的注视着自己呢?
一滴滚烫的泪落在了陨石的雍仲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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