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第四手 一点红
这是上下交攻的打法,残忍无比,如被此招任何一式击中,即可导致残废。
过去身在江湖的人,经常要被搅入斗殴中。斗殴有时是单人独打的生死拼斗,有时是一人对多人的死里逃生,有时则是多人对多人的混战。在多人对多人的打斗中,武谚有云:“擒贼先擒王”。对敌方的首领击废,再多的敌人也是乌合之众。假如甲乙双方各有十数人对峙,按过去江湖“规矩”,双方“老大”或代表,隔着一定距离对话。如果言语不合,一挥手,群斗即告开始。如果双方有诚意,其代表人即向对方“老大”敬烟(在茶馆则敬茶,在酒馆则敬酒),并为其点火。这样,双方或者井水不犯河水,或者狼狈为*。如果有一方已经无意合作,并有“吃掉”对方之意,则会发生如下的情况(设甲为甲方“老大”,乙为乙方代表人):
①乙走到甲面前,很潇洒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并用手指一弹,弹出一支。
②甲践高气扬地抽过香烟,叼在嘴上,等待对方点火。
③乙从口袋中摸出火柴,擦然,为甲点火,表示乙方的诚意。
④甲在乙点火时,由于江湖经验的习惯,密切注意乙的举动。此时,乙却无任何特别举动。
⑤乙为甲点完火后,手腕左右摇摆,使火柴熄灭
⑥甲满意地抽了一口,吐出了一串烟圈,心理戒备开始松懈。
⑦乙突然发动进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还带着火星的火柴尖,猛然插入甲的眼睛,将其眼睛刺瞎
⑧乙方不停,又起撩阴退,从下而上,狠踢甲裆部,致其昏倒或死亡
⑨甲上下连连被击,哀嚎倒地。于是,双方群斗开始。
招名“一点红”,即是“上一点红”(眼睛见血见红)及“下一点红”(裆部见红)一招只有二式,往往二式皆中。反应再敏捷的人逃得了“火刺眼睛”也逃不了“脚踢下阴”,至少有一式击中,故名“一点红”,即一定见红。
施用此招前,应该泰然自若,眼神坚定,举止潇洒。如果稍有漏洞,即使是眼神带有一点点惊疑,也会引起敌人的百倍警惕。施用此招时,应如火烧身,以最快的速度,最猛的攻势,将敌彻底摧残,绝不留情。记住:稍一手软,就等于是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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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毒手(四)
a0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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