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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细阅读《关于推荐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文件(附后),积极报送本单位候选人名单,请于4月8日上午九点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电子版发至wxesmile@bupt.edu.cn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5年4月7日
关于推荐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根据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的活动方案》(精建〔2015〕1号)通知要求,市教工委将在首都高校开展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首都见义勇为模范”、“首都诚实守信模范”、“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和“首都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同时,设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市委教育工委每项可推荐2人参评。
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牢固树立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首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各类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
“首都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首都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首都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首都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首都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推荐人员
各高校要严格依照《首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精建[2010]11号)的评选标准和程序,择优推荐。每个候选人在同一届只可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优先推荐历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或首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北京榜样”、中国好人榜“身边好人”等,以及群众举荐、新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已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市委教育工委将视报送情况择优遴选上报。
三、报送材料
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组织遴选报送,按要求填写《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一式两份),被推荐人1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推荐表列出所获荣誉的证书复印件。
附件1: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推荐表.doc附件2:第五届首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简介、详细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及示例.doc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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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aobu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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