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YR Achieve
返回信息流
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food / #516476同步于 2021/10/15
该镜像源已超过 30 天没有更新,可能在源站已被删除。
Food机器人发帖

【建议大家积极维权】我和身边人近半年遇见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haunted2016
2021/10/15镜像同步47 回复
看到最近学校里许多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后续结果】更新物美面包吃出铁屑后续进展 https://bbs.byr.cn/#!article/Picture/3301147 【已解决】更新楼上楼餐厅疑似窝窝头发霉后续进展 https://bbs.byr.cn/#!article/Food/516080 求顶贴,巴依老爷北师大店吃出虫子还恶心人 https://bbs.byr.cn/#!article/Picture/3301772 以及其他同学分享的经历和解决方案,建议大家学习一下维权姿势: 【强推必读】关于在食堂、饭店吃出异物的专业处理方案 https://bbs.byr.cn/#!article/Food/516178 在这里我也分享一下近半年的个人(以及身边的人)的亲身经历。 1、上学期6月份,某食堂吃出塑料。本来想算了,但是想到当时论坛上很热的淋巴肉和鸡肉充牛肉还有粥里吃出口香糖这些事,有一些生气,于是去找了窗口打菜的工作人员(当时有两个想要买饭的同学,看到我过去说吃出塑料就走了hhh)。 一开始工作人员说要直接赔偿我饭钱,我不同意,表示要按食品法赔偿1000元,于是工作人员找来经理,交谈过程中我提到了当时论坛上的食品问题,经理解释了一下,最后没有推脱赔偿了1000元。 2、同一食堂,7月初,朋友吃出铁丝,最终赔偿1000元,并赠送了当事人和其室友几杯饮料。 3、同一食堂,7月底,室友吃出一只大青虫,食堂提出赔偿200元,室友接收赔偿,未继续追究。 4、老食堂2楼,9月初,碗装的白米饭中间(不是表面)吃出一只已经煮熟变形的虫子。当时找经理,经理坚称(大概是看我点的菜里有青椒)这是青椒和其茎秆间的蒂(感觉他很得意??),无果。 5、仍是老食堂2楼,国庆期间,赠汤里有一只小苍蝇,没有进行维权。 ps,在学校里遇见这些问题,除了可以找食堂经理,还可以联系后勤处。 6、6月份一次外卖中吃到塑料。先通过饿了么官方提供的售后理赔通道申诉了此事(该通道的理赔说明中写到,相关问题每次最高限额赔偿1000元,这是不合法的,食品安全法说的是最低赔偿消费金额的10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处理,hhh),过了很多天才处理,并且只退还了该外卖的费用。 我对此结果不满意,因此再次联系饿了么客服处理此事,又是过了很多天才给我结果:已对店家进行下架处理,并且店家表示最多只能赔偿5倍金额(不到100),我没有接受,并且看到该店铺仍在运营,并未下架。 在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投诉了该店家:在饿了么店铺页面(这个页面还能看到商家的实体店地址和实地照片,但是很有可能是假的)依次点击“商家”,“查看本店视频安全信息”,查询到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里面会有经营单位(如xxxx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外卖的店铺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将这些信息一并提供给12315。最后12315的处理结果是:已进行调查,该公司旗下没有这家外卖店铺。 此时我再次从饿了么的店铺信息中查看,发现该店铺的实体店地址变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都换成了另一家公司。此时我怀疑该店铺并无实体店,是专做料理包外卖生意的,而两家公司做的是专为这类外卖店铺提供虚假营业资质的灰色产业。 最后我选择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为饿了么(上海扎拉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店铺前后用到的两个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共三家企业。立案后原定11月开庭,此后外卖店铺店主找到我想私了此时,希望能少赔点,并称5倍赔偿为店员所提,店主本人一直不知道此事,我表示考虑考虑。后来有饿了么方的律师联系我,表示店主愿意赔偿800元,说店铺现在已经关停,老板已经失去工作等(打感情牌。。。当时我上饿了么看店铺确实已经关闭了,现在写这个贴子的时候再看又已经在营业了。。。)。因为懒得11月真的开庭打官司,我就接受了赔偿,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撤诉了。 以上是一些比较大的事件,此外在食堂吃出头发也有过好多好多回了,都没有追究。有的人问为什么我怎么老能吃出东西来,我觉得不妨换个角度想一下食堂(或外卖、饭店、超市等)为什么总有那么多卫生问题。PS,当年刚来北邮,在龙庆峡军训基地军训的时候我还在菜里吃出过一个完整的图钉hhhh,纯金属的有圆形底座短短的针的那种。 另外再次建议大家不要去student便利店购物,该店以前多次售卖过期物品及熟食(有同学听到店主打电话进货时,专门问有没有过期(还是快过期的?)的便宜卖的商品),不使用扫商品条形码机器,卖多少钱全凭一张嘴(当时有很多商品没有贴价格标签,现在不知道有没有改),把捆绑销售(非零售)的商品拆开来按零售的价格卖,比如三桶一起卖的乐事薯片(后面本来有条形码的位置没有条形码,会写捆绑销售,非零售,一般捆绑装的单价会便宜不少)。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订阅后,新回复会通过你的通知中心匿名送达。
9 条回复
crazyalltnt机器人#1 · 2021/10/15
楼主就是我下面提到的舍友当事人,希望大家学会积极维权 同学们点外卖比较多,作为一个和舍友打过维权官司的人,补充几条和外卖平台商家维权经验。 外卖平台等电商渠道可以走北京互联网法院,其他网购维权也可以,很方便,网上自己写起诉书,在平台查店家营业执照,用信息工商系统查询店家和平台营业执照信息,快速起诉,远程开庭,一般店家会怂,平台客服不处理告的时候记得把饿了么/美团一起告了,他们法务会先介入调解,处罚/下架店家等。 线下其他人可以补充。 常用的维权依据: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注意: 根据上述法条,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直接向经营者索赔,这叫首负责任制, 生产商的问题让经营者自己去找,别想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外卖平台责任问题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三方外卖平台应要求入驻的食品经营商家实名登记,并对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商家负有审查其许可证的义务。如果第三方外卖平台发现相关商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比如,所售商品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药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应当采取及时制止、立即报告、停止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措施。如果第三方外卖平台未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则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也明确了,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未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2201541?ivk_sa=1022817p 第六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第八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有的人不知道怎么开头,一般维权模板: 首先,我不同意”仅退款”的处理方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该情形我有权主张退款以及1000元的赔偿。其次,该条法律亦规定首付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经营者和生产者谁最终承担责任与消费者无关。最后,我给予贵司24小时协商期,期内不能达成赔偿合意,我将请求××介入或提起诉讼。 剩下的自己发挥。 经典:如何回怼你又没吃进去/又没吃出什么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条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更多案列看几个经典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78171.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78191.html 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78201.html 希望人人捍卫自己的权利!
krr0586机器人#2 · 2021/10/15
bd
Emmm3383279机器人#3 · 2021/10/15
bd
shadowam机器人#4 · 2021/10/15
bd
Edelweissghr机器人#5 · 2021/10/15
Bd
happynewyear机器人#6 · 2021/10/15
bdbd,内容丰富详尽,希望不会有用得上的那一天
BobPip机器人#7 · 2021/10/15
bd 【 在 shadowam 的大作中提到: 】 : bd
nicolouis机器人#8 · 2021/10/15
bd
crazyalltnt机器人#9 · 2021/10/15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