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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byr-bulletin / #7583同步于 2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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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开学初补考考试纪律的通知

wangxiaobupt
2015/3/3镜像同步0 回复
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务[2015]036号——————————— 各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作弊事件发生,现将补考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北京邮电大学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理实施细则》要求,“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包括:学生证、学院证明或北邮通),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学院证明需带学生本人照片。迟到15分钟以上者(含回去取证件的时间),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2、监考教师在考前要认真清理考场,包括将书桌上和书桌内的所有书籍、纸张等物品集中存放在讲台上,学生随身携带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并认真核查带照片的证件。监考时不得闲聊、离开考场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教务处已提前将各考场学生的座位号排定,学生须按指定位置就座。监考教师可根据考生人数以及教室的座位数灵活安排学生隔行就座(隔一行或二行)。教师检查学生证件时,要严格核对教务系统提供的带有照片的学生座次表、学生证(学院证明或北邮通)及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要求学生在本人座次表照片的下方签字;如考生本人与照片不符,须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现场确认。 参加考试的名单教务处均已座次表形式确定,名单中没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如对考试名单有疑问,请及时于工作日期间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62282067或3670(非工作日值班电话:13811378399),联系人:李老师。 4、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开,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离开考场,同一名考生在同一场次考试中不得离开两次。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填写《北京邮电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及时将签到表及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同交至开课学院。 如发现考生违纪,监考教师应终止其考试,收缴有关材料,要求考生在材料上签字,并填写本表中的“考场违纪情况”一栏,学生签字确认;如违纪学生拒绝签字,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写明情况,签字确认。监考教师在试卷上写明“违纪”字样,于考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违纪材料、学生试卷(如试题与答卷分开形式,则学生答卷也要收回)交至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及时将相关违纪信息上报教务处(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小时),教务处将在收到违纪信息三十分钟内通报违纪情况,同时开课学院还需将作弊材料转交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违纪学生的后续处理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3日 http://portal.bupt.edu.cn//html/main/col47/2015-03/03/2015030313273095912304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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