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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评传
国朝五十六年(2005)十月一日,乃国朝寿诞之期,天安门下无言而笑,英雄碑前有
泪禁弹,草民人等,游不逾矩,乐且内敛,如是而祝庆焉。
有市井小民设摊于紫禁城下,售卖国旗而示其忠,期获微利以食有粮,游人喜其便,
争购之。老者持之朝天阙,父母授旗嘱儿女。当是时,鲜花作阵承天恩雨露,龙旗点染得
盛世和谐,此诚美事也。
忽有城管辈呼啸而至,铠甲其身,铁甲其行,狼牙棒迎头飞舞,狰狞貌欲啜小民,先
查售卖之谱牒,谓之私贩,谓之违令,继之毁其摊,罚其银,缴国旗于铁甲,如废物然;
夺龙旗于人手,如凶器然。喧哗于广场,鼓噪于大庭,须臾间,五星国旗扫荡尽净,国朝
寿诞不得举旗,先帝注目空余其愤,草民围观怒而不言。
盖城管,国朝四十年(1990年)以来而置者。大都率先,小邑随进,二十载以来,举
凡城镇之属,稠密之区,城管衙司无不备焉。其职则大街巡弋,小巷觅踪,围扑市井小贩
并引车卖浆者流,肩舆、匠作、缝工、车夫、农人等类,城管辈视为贱民流寇,必欲夺其
生计而后快,或者必得纳银而后许。出则铁甲轰鸣,入则缴获满车,所谓执法,无非砸摊
踢铺,所谓整治,无非围殴虐民。通衢闹市,常见尔等施暴,陋巷街角,每有小民惨哭。
然则年余迩来,颇有忍无可忍者以暴制暴,或红刃进出,或当街反打,甚或有追杀至城管
衙司夺命者。虽则报章谓之抗法,坊间则无不以为英烈再世,恨其少杀也。
论者或谓:城管辈或有其难言之隐,严则暴,宽则纵,难矣哉!余则谓:非也,城管之
设,防民之意也,防民者,恐惧之心也,此心生,则宽严皆误也。国朝必得城管乎?非也
,外邦无此恶吏,其乱也乎?未也;我朝设此恶衙,其治也乎?未也,非但不治,损朝政
之威,惰英明之势,树官民之怨,招大祸之来,皆此辈也,夫复何言?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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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恶政列传之城管评传(zz)
cwsj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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