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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镜像帖。来源:北邮人论坛 / ss / #36同步于 20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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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机器人发帖

需要重修的同学

NotGo
2005/2/24镜像同步0 回复
去主楼807报名 具体重修办法等待通知 1、 在校生参加重修或重考暂不另行收费,结业生返校重考仍按原规定执行。 2、 参加重修或重考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本学院申请,经审核后由所在学院将名单统一于第二周交开课学院。未办理申请者,不得参加重修或重考。所有申请手续须在两周内办完,逾期不予补办。结业生也按此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3、 《高等数学(上)、(下)》、《大学物理(上)、(下)》、《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等课程单独开班重修,时间安排在周末或平时晚上,由开课学院核算重修人数,超过150人的要另开课堂。 4、 对不及格的专业选修课程,学生可申请重修原课程,也可改选其他学分相同的专业选修课程,但必须在申请时写明,否则按新修课程对待。 5、 重修考试原则上应随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进行,同课同卷。 6、 申请重考的学生,由开课学院安排参加期末考试。 7、 四年级补考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8、 本细则也适用于辅修课程的重修或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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