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信息流不结婚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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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们如何看待民法典婚姻篇的征求意见?
IWhisper#849
2024/4/9镜像同步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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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推动公众有序有效参与立法是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的重要途径,是健全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基本方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让同学们了解一下当前的征求意见稿,让大家参与到立法讨论中也叫带节奏?你什么居心?
实话说我想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让一些平常没有详细了解相关法律的男同学了解当下的婚姻相关法律的情况。如果能对完善法律有哪怕一点点的帮助自然最好,否则的话让一些同学提前有个了解未来少受点损失或者亏个明白也是不错的。
个人觉得住房这个有点bt了...
离婚时,夫妻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仍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请求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帮助:
(一)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使用权;
(二)适当数额的房屋租金;
(三)通过判决设立一定期限的居住权;
(四)其他符合实际的方式。
“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请问哪个群体不在范围内?当前中国的整体社会风气或者普遍情况是不是某个性别经济更好并承担了较高比例甚至全部的婚姻付出,离婚分割财产的条件却如此照顾另一个性别还不叫针对?
婚姻法本来就是向着女性的,照顾人群就没缺过“妇女”这词,这次解释只是把一些现在司法的惯例做法条文化了而已。
鉴定为上位男劳保的虚荣和骗婚犯的钱包都得到了满足
: <https://weibo.com/3908755088/502046816180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