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hisper#902@IWhisper#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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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从婚姻到工作都会少招惹女性了,怕了绕开就是了,毕竟女的一不高兴惹了哪根神经就能招来刑事事件,完全没规避的可能。惹不起躲得起。”
“普通观点是结婚就为了要孩子,要孩子肯定需要有性同意,那现在结婚不等于同意不就是否定了原来的观点,那原来想结婚的男人肯定不想结婚,彩礼和婚房也没有任何意义,你总是避重就轻给人扣同情强奸犯的帽子,我只是同情那些想要结婚的人<br>【 在 IWhisper#879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你直接说结婚不等于我同意呗<br>【 在 IWhisper#879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结婚和彩礼不是可以强奸人的保障。 </font>”
“那不就对了吗,结婚没有任何用处,彩礼也并非什么保障<br>【 在 IWhisper#169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不冲突吧,对喜欢的人实施犯罪和想娶对方不矛盾吧 </font>”
“弹幕应该只是在好奇为啥一个qj犯在实施犯罪前还要准备彩礼五金和房子<br>【 在 IWhisper#879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不太懂那群人一直在转移话题,很明显就是强奸未遂,男方都承认了,法律也是两年维持原判,但依旧有大波人罔顾事实,忽略判书和证据站在强奸犯的角度说话,…”
“法律的作用在威慑,你猜这种判法威慑的是普通的qj犯还是普普通通的想结婚的男的”
“B side B side”
“这是外卖券<br>【 在 IWhisper#936 的大作中提到: 】<br><font class="f006">: 这工资在东子真的高么?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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